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證券代碼:601908 證券簡稱:京運通 公告編號:臨2020-012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湖北鑫業綠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鑫業”)、沙河市漢玻光伏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沙河漢玻”)、台州京運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州京運通”)、三門銀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門銀陽”)

本次擔保金額:本次擔保金額人民幣3.10億元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否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逾期擔保

一、對外擔保情況概述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子公司湖北鑫業、沙河漢玻、台州京運通、三門銀陽(以下合稱 “承租人”)與北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簽署了3.10億元《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由公司與北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簽署《保證合同》,為湖北鑫業、沙河漢玻、台州京運通、三門銀陽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並以湖北鑫業、沙河漢玻、台州京運通、三門銀陽100%股權作為質押擔保。同時對相關擔保合同文本辦理強制執行公證。

二、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1、被擔保人之一

被擔保人名稱:湖北鑫業綠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鄖西縣城關鎮人民路139號

法定代表人:張文慧

註冊資本:2,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電力和熱力開發、銷售、技術諮詢與服務;新能源的開發、投資與建設(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投資的項目外);風力、太陽能發電的開發、建設、生產銷售及運營;與太陽能發電相關的工程總承包;智能電網、節能與環保、新能源技術的研發、設計及應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北鑫業資產總額24,997.50萬元,負債總額22,969.70萬元(其中銀行貸款總額0.00萬元、流動負債總額22,969.70萬元),淨資產2,027.80萬元,資產負債率為91.89%;該公司2018年度實現營業收入2,746.23萬元,淨利潤769.59萬元。(以上數據已經審計)

截至2019年9月30日,湖北鑫業資產總額25,891.59萬元,負債總額23,322.27萬元(其中銀行貸款總額0.00萬元、流動負債總額23,322.27萬元),淨資產2,569.32萬元,資產負債率為90.08%;該公司2019年1-9月實現營業收入2,143.36萬元,淨利潤541.52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2、被擔保人之二

被擔保人名稱:沙河市漢玻光伏發電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邢臺市沙河市太行街東段南側陽光洗浴中心綜合樓3-302

法定代表人:張文慧

註冊資本:3,0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光伏發電。(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沙河漢玻資產總額9,069.74萬元,負債總額5,725.66萬元(其中銀行貸款總額0.00萬元、流動負債總額5,725.66萬元),淨資產3,344.08萬元,資產負債率為63.13%;該公司2018年度實現營業收入701.14萬元,淨利潤344.08萬元。(以上數據已經審計)

截至2019年9月30日,沙河漢玻資產總額9,247.53萬元,負債總額5,533.22萬元(其中銀行貸款總額0.00萬元、流動負債總額5,533.22萬元),淨資產3,714.31萬元,資產負債率為59.83%;該公司2019年1-9月實現營業收入952.67萬元,淨利潤370.23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3、被擔保人之三

被擔保人名稱:台州京運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良二村浹裡王外39號

法定代表人:張文慧

註冊資本:4,5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分佈式光伏發電、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的開發、設計、建設;太陽能發電系統設計、維護服務。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台州京運通資產總額13,946.77萬元,負債總額7,771.38萬元(其中銀行貸款總額0.00萬元、流動負債總額7,771.38萬元),淨資產6,175.39萬元,資產負債率為55.72%;該公司2018年度實現營業收入2,048.34萬元,淨利潤1,032.82萬元。(以上數據已經審計)

截至2019年9月30日,台州京運通資產總額13,400.77萬元,負債總額6,649.57 萬元(其中銀行貸款總額0.00萬元、流動負債總額6,649.57萬元),淨資產6,751.20 萬元,資產負債率為49.62%;該公司2019年1-9月實現營業收入1,411.21萬元,淨利潤575.81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4、被擔保人之四

被擔保人名稱:三門銀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三門縣浦壩港鎮沿海工業城

法定代表人:張文慧

註冊資本:2,500.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分佈式光伏發電、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的開發、設計、建設;太陽能發電系統設計、維護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三門銀陽資產總額6,064.63萬元,負債總額3,435.25萬元(其中銀行貸款總額0.00萬元、流動負債總額3435.25萬元),淨資產2,629.38萬元,資產負債率為56.64 %;該公司2018年度實現營業收入359.02萬元,淨利潤129.38 萬元。(以上數據已經審計)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三門銀陽資產總額5,660.35萬元,負債總額2,893.28萬元(其中銀行貸款總額0.00萬元、流動負債總額2,893.28萬元),淨資產2,767.07萬元,資產負債率為51.11%;該公司2019年1-9月實現營業收入589.03萬元,淨利潤137.69 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三、《保證合同》的主要內容

1、甲方(債權人):北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保證人):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債權金額:人民幣3.10億元

3、擔保方式: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4、保證範圍

承租人在主合同項下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名義貨價(留購價款)、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公證費及主合同項下租賃物取回時的拍賣、評估等費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應付款項。如遇主合同項下約定的租賃利率變化情況,還應包括因該變化而相應調整後的款項。

5、保證期間

(1)乙方對被擔保債務的連帶責任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的履行期限(8年)屆滿之日起兩年,如主合同項下債務約定分期履行的,則保證期間為主合同債務人最後一期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如依主合同之約定甲方宣佈主合同加速到期的,則保證期間為甲方宣佈的主合同債務人支付全部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如甲方宣佈加速到期分期履行的,則保證期間為甲方宣佈的主合同債務人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2)甲方與承租人雙方協議對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仍為第(1)條約定的期間。

四、董事會意見

本次擔保事項已經公司2020年3月26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截至目前,湖北鑫業、沙河漢玻、台州京運通、三門銀陽資產負債率分別為69.11%、59.76%、47.7%、50.9%(未經審計),資產負債率均未超過70%,本次擔保無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0.00億元,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52.28億元(不含本次擔保),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74.77%,無逾期擔保。

六、備查文件

1、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

2、《保證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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