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刑偵隊長姚濤

2017年5月19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召開的全國公安系統英雄模範立功集體表彰大會上,我市永昌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姚濤榮獲了“全國優秀人民警察”的稱號。


【永昌】刑偵隊長姚濤

2017年10月20日,永昌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收到群眾送來的錦旗。(右一為姚濤)


自1988年11月,姚濤穿上警服、參加公安工作以來,從一名基層派出所民警逐步成長為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他用多破案、快破案詮釋了一個刑警“一心愛民”的錚錚誓言,是真正的刀尖上的“舞者”,守護著萬家燈火。


衝鋒身先士卒


“只要案子破了,感覺就沒有辜負這個職業和老百姓的期待。”每逢重大案件姚濤總是衝在最前面,他既是指揮員,又是戰鬥員。


2016年3月3日16時許,永昌縣城關鎮萬安東苑一居民報警稱:家中被盜。


接到報警後,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並在搜索中發現了犯罪嫌疑人。在實施抓捕時,犯罪嫌疑人持刀拒捕後逃竄。由於此案犯罪嫌疑人駕駛車輛遮擋車標並套用車牌作案,且現場未留下有價值的痕跡線索,給案件偵破工作帶來很大難度。


“如果讓嫌疑人繼續作案,不能及時破獲,我們臉上也無光。”作為刑偵大隊大隊長,姚濤深知此案非同小可,工作壓力和偵破難度之大可想而知,但姚濤心中只有“破案”兩個字。


姚濤緊盯嫌疑車輛,和其他偵查員一道綜合運用多種偵查手段,兵分多路,以車找人,並親自帶領一組偵查員先後輾轉武威、白銀、中衛、吳忠、石嘴山、銀川等地,全力開展偵查工作。每天晚上,姚濤都會彙總各組當日查證工作獲取的案件線索,與專案組長商量研究,指導偵破方向,還給其他專案民警鼓勁打氣。專案民警辦案中有好的點子和思路,他都充分予以肯定支持,在辦案中遇到的各種困難,他都想方設法協調解決。


正是他這種沒日沒夜、不知疲倦的工作,身先士卒、衝鋒在前的戰鬥作風,不僅贏得了專案組民警的信任和支持,也使得案件偵破工作能夠有條不紊地向前推進。


3月19日上午,歷經16天的不懈努力,案件偵查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姚濤帶領一組偵查員在銀川市金鳳區一居民小區發現嫌疑車輛,經蹲點守候,於當日中午一舉將欲駕車逃離的寧夏籍犯罪嫌疑人李某成功抓獲,案件順利告破。


踐行為民誓言


“只要穿上警服,在老百姓心中就是正義的化身。”姚濤在抓好大案偵破的同時,也關注民意民生,抓大案、帶小案,及時組織力量開展專項打擊行動,以實際行動踐行人民警察執法為民的誓言。


2011年9月20日凌晨3時許,永昌縣河西堡鎮居民張某步行去金昌火車站途中遭他人攔路搶劫,犯罪嫌疑人持刀將張某連捅兩刀,搶走張某裝有現金600餘元等財物的一個挎包後逃匿。


案發後,姚濤連夜組織開展現場勘查、調查走訪等工作。他從犯罪嫌疑人現場丟棄的一件大衣入手,分析判斷,查證核實,很快就確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


為儘快抓獲嫌疑人,姚濤白天帶隊調查摸排,晚上帶隊對嫌疑人最有可能藏身落腳的地方蹲守。歷盡66天的艱苦努力,終於先後將3名犯罪嫌疑人悉數抓獲,使此案件得以成功偵破。


案件破獲後,姚濤見疑不放,又歷經兩個多月的審訊深挖,成功破獲3名犯罪嫌疑人參與實施的各類盜竊案件145起,打了一個漂亮的攻堅戰,有效遏制了侵財案件的高發態勢,為轄區居民營造了安寧、祥和的生活環境。


多年的工作實踐,使姚濤練就了知難而進的頑強作風和智勇雙全的破案本領,參與偵破數十起有影響的大案要案,取得了連續10年命案全破的優異成績,榮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11年以來,姚濤親自參與偵破各類侵財案件800餘起,打掉犯罪團伙10個,抓獲犯罪嫌疑人60餘人。


守護萬家燈火


今年春節期間,姚濤又多了一項任務——抗擊疫情。


【永昌】刑偵隊長姚濤


疫情就是命令。按照市公安局黨委的統一工作部署要求,姚濤主動帶領本隊民警奮戰在抗擊疫情的工作一線,在高速公路永昌南出口疫情監測點進行執勤,同時結合轄區實際和疫情特點,加強對公共負責場所及人員密集場所的巡查。


姚濤深知基層一線是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關鍵,所以他拿出幹刑偵工作時的細緻和嚴謹,對車輛和人員進行嚴格的排查。


“有時候確實會感到比較累,但是隻要能夠確保大家的安全,累一點也是值得的。”姚濤說,他向所在黨支部捐了300元錢,來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這是他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一份決心。


工作上有多少付出,對家庭就有多少虧欠。高速公路永昌南出口疫情監測點有他的身影,巡邏值勤車上有他的身影,審訊室內還是有他的身影,唯獨家中遲遲不見他的身影,妻子張莉早已習慣了姚濤的工作狀態。


姚濤知道,多年來,家中的重擔都留給了妻子一個人,但從穿上警服的那一刻起,忠誠與擔當便融入了他為民服務的初心當中。


“做刑警就要付出,等疫情結束後,就回去好好陪陪家人。”每次姚濤都是這麼說,但上一次的承諾還沒有兌現,他又投身到下一個任務中,與犯罪分子周旋於每一個深夜和凌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