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吃“江鲜”的,谁知却吃了“铐子”

  日前,靖江市公安局马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二圩港闸口附近水域非法电捕鱼。根据群众提供的信息,民警迅速兵分两路,一队人马前往捕鱼者住处附近蹲守,另一行人来到二圩港闸口,想来个瓮中捉鳖。不料,在江边等了几个小时后,却不见捕鱼者的踪影。民警猜测,偷捕者很可能已从其他出口上岸溜走了。

本想吃“江鲜”的,谁知却吃了“铐子”

  果不其然,凌晨2点多,捕鱼者的住处有了动静,只见一辆皮卡车停在了门口。很快,车子便开走了,民警研判后认为,皮卡车装运的应该就是非法捕捞的水产品。此时,这些水产品已被屋内人员卸货了。民警迅速行动,破门而入,当场缴获数十条非法捕捞的鳊鱼、鳜鱼、鲈鱼等,并在屋内发现了电瓶、逆变器、舀鱼网以及盛鱼的桶。

  随后,民警又在江边发现了捕鱼用的橡皮船。而刚卸完货的朱某看着从天而降的民警,顿时惊慌失措。第二天中午,其同伙吴某迫于警方压力,最终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本想吃“江鲜”的,谁知却吃了“铐子”

  经审讯,嫌疑人朱某、吴某交代,因最近天气回暖,二人想在长江里电捕鱼,捞点“江鲜”尝尝,于是冒着违反禁渔通告和禁渔规定的风险,乘着夜色实施捕鱼,没想到刚得手,便被民警戴上了手铐。目前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想吃“江鲜”的,谁知却吃了“铐子”

  警方提醒: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捞水产品,如发现在禁渔期、禁渔区采用“电、毒、炸”的方式捕捞天然江河鱼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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