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中老年人实行有偿婚姻,女方到男方家是保姆又是夫妻,和就过不和分,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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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与夫妻是两码事,保姆挣钱是干家务,照料生活起居。而非陪床提贡性服务。什么叫做合则分,不合则离,那是侮辱保姆职业的无稽之谈。当然如果保姆是单身情况下,照料老人其间,双方都感觉不错,产生情愫,发生了关系,儿女是不应干涉的,也无权干涉老人的自由。否则就是为老不尊,如强行发生关系,则属强奸,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注意是既使愿意在一起,也须办理结婚证。避免闲言碎语,还可对今后家庭纠分有凭证。依照法律武器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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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句话用在这里挺合适,中老年人这种情况都是单身,要么离异,要么丧偶,男方有经济能力,为减轻儿女负担,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出钱雇个身体好的中年妇女,照料自己的日常生活。

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两个人有了夫妻之实,不领结婚证、不办结婚仪式,这样挺好的,不触犯道德底线,不违反国家法律,关系亲密了,相互有个伴,照料起来更加方便周到。

这是各取所需的一种方式,男方花钱买到了服务,女方做事得到了报酬,感情上相互慰籍,没有财产纠葛,没有家庭矛盾,因为各自需求,所以相互尊重。这种事实婚姻要比实际婚姻要实惠的多,儿女也放心,不用担心将来的财产归属,不用担心老人被虐待。

这是特殊年龄段、特殊状况下的特殊存在,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当然,也有个别老而不尊的人,借此玩弄异性,以种种借口频繁换人,以达到满足私欲的目的,但毕竟是少数,这种方式的进步意义还是应该给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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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如这个应该是一个很好的事情,也给儿女减轻了压力和负旦,儿女们能埔下身子专心的工作,另外也给中老年们增加了欢乐,从各方面来讲确实是一个好事情,如果两个人有缘还能结合一起,现在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也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关如这个事情一般的情况男的经济情况是不错的,而女方相对来说家里的条件是不行的,开始做保母为由,慢慢的两个人常在一起也就有了感情,爱情的种子开始发芽,但是直得注意的是,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是为两个人的感情,也纯纯是为对方的钱财才结合的,不管怎样中老年关如找保母以后成为老婆我看是一件好的事情,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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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并不少见,特别是在农村更为普遍,中老年结合的半路夫妻,不领证的甚至要比领证的数量还要多,老来夫妻,本身就是搭伙过日子,相互之间有个照应,加之以前也没有那种意识。不办结婚证,对男女双方而言都留有后路,处得来就继续下去,处不来分开时也没有太多的牵绊,个人物品一收拾拿起包说走就走。

结婚证意味着责任,意味着婚姻生活的严肃性,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如果双方一旦不和,就会涉及很多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因为老来夫妻,双方都会有自己的原生家庭和子女,都有自己的财产,而再婚之后,等到某一方百年之时,就会涉及最为敏感的财产安置问题。但是老两口过日子,哪能分得那么清呢?尤其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就越难分得清,这就给未来的财产继承留下了很大的危机伏笔。

很多子女之所以反对父母再婚,无外乎两个原因,一个是自己做儿女的脸面问题,再一个就是未来的财产继承问题。如果没有结婚,那么在双方百年之后,谁的就是谁的,处理起来相对就简单一些。另外,这里面还有一个心理的原因,不扯证,意味着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人,对于不同意婚姻的儿女来讲,也是一种妥协和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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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老了,或孤独时,就明白。别指手画脚谈大道理,老人的苦,你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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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地方中老人实行有偿夫妻,女人到男方家又是保姆又是老婆,和就过不和就分。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有的保姆还明码标价,干一样多少钱,要陪床多加1千元。其实老年人只要没有什么大病,身体还健康女人才愿意陪他睡,老年人这方面功能肯定也不很强,有的也就是只有摸摸的本事。要有用次数间隔时间也比较长。其实男人只要还有一口气都会好色。有个老男人喜欢的女人陪在他身边,还是更有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多花点钱也值班,这叫"人生苦短,及时行乐。死了也不后悔。当然还是要自己掌握,要顺其自然,不要去拼命,我们这里有个和我同龄的人,他近六十岁老婆去逝了。他饿猴样,不停的换临时老婆,不到二年就把自己的身体给搞垮了,已去逝几年了。所以老年人在这方面还是要节制,双用保姆用得好还是会使老年人延年益寿,利用得不好可能会缩短寿命。

事实上,如果老年人请个异性保姆子女没在身边,他们两愿意住在一起已经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只要老人过得舒服,我们旁人没有必要去多加议论。老年人能找到这样的保姆也是一种缘份,不是你想找就能找到、,同样要双方对上眼,要双方同意。跟找老婆的差别不大,要有差别是不结婚,一方去逝后,另一方回原单位,不增加子女的负担,不参加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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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残年,了余生。没有什么正确不正确,怎么舒服就怎么来这是老年人最希望的,我们尤其是儿女不要试图去改变他而是去适应他。尤其是70几岁的老年人,身体机能不断下降,一些最基本功能都在慢慢失去,和判了10年有期徒刑随时执行死刑几乎一样,说不上哪一天一病不起就撒手人寰。还有必要按照我们给的方式过完最后这些天吗?我们需要对老年人做的就是他们不能完成的我们来帮助完成就可以了。其他的就随他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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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旅途只剩了归期,人生板板手指也所剩无几了。我觉得那些中老年人来讲,已经对生活太熟悉了,已经对生活领悟的道理太到位了。所以说对于他们来讲,人生的真谛就是归途的这一段行程要畅快淋漓的痛快生活。所以说中老年人如果选择再婚的话,完全不再像年轻人那样条条框框仪式感都非常强的想法了。

我们东北可能过了50多岁的男人和女人,对于结婚这件事情看的不是像年轻人的嘛,有神圣啊,在他们的眼里只不过是想找一个陪伴自己的人,只不过是想在一起搭伙过日子。所以说,这些中老年妇女一般都想找一些能够给自己安全感的男人。有的妇女把自己的条件降低一点,也要找那些自己有养老保险的,有医保的,而且家里没什么负担的老人过日子,即使这些老人没有给自己什么财产,但是只要是能给自己安稳的生活保障。我想这些老太太老阿姨都会选择这样的男人。因为毕竟对人生的路看的很透彻,对未来感觉到已经走上了结束的道路,所以说也不是那么太在意。


在我们这座城市里,中老年人再婚的状态也就是那种不登记,然后两个人租房子或是住在男方的家里。两个人虽然没有法律的保护,但是这个男人必须要遵守丈夫的规则,那就是自己的退休金,要拿出一大部分来供两个人来花销。要尽量的满足两个人的日常生活。这样的话才有女人愿意嫁这样的老爷子,这种婚姻是老年人的那种无奈的选择,因为他们也孤单郁闷,因为他们也想要一种人的陪伴。所以我说,中老年女人在乎你是保姆这说法也不是太过分,最起码也有这方面的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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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叫陪床保姆,叫老年有偿夫妻感觉还蛮高大上的,看了新闻上说暗访保姆市场,不陪床的,两千工资,陪床的,三千。就这多。别想心事乱敲诈,今天找老头要点。明天扯个理由要钱。家里老公孩子都管不管。别找借口闹事。

一般来说找保姆的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什么。中介介绍是干部,听起来蛮有修养文化的。人家要找的都是五十岁左右的。年纪大了人家还不要。

更有的人还说找三四十岁的。估计都是些老头的想象。

男的本来就比女的活的短。能有钱找保姆的更是稀少。这个行业竞争还蛮激烈的。

孔子做春秋之笔,只写事,不评价。所以我就把事情写了下来。是非对错由您来说。

感觉现在的社会啊。需要的是道德约束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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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应该说各个地方都存在。据我所知,大部分老人都是各自丧偶,而且大部分开始时都是男方请女保姆,然后男女双方相处得好,彼此认可对方(也可以说是双方有了感情),最后就住到了一起。由于男女双方都是丧偶,也可以说是单身,所以他们住到一起是不违法的,在道德层面也没有什么不妥。同时,双方不领结婚证,在法律上就不是合法夫妻,在日后的财产继承上避免了很多麻烦。也给极个别目的不纯,以继承财产为目的的人堵住了漏洞。更重要的是,双方子女对这种情况比老人再婚的接受程度高很多,请老年人能够幸福的度过晚年。我们小区就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说是一个感人的例子。


邻居金伯当年70岁了,老伴过世几年了,虽然三个子女都很孝顺,但金伯却不愿意跟子女一起住。虽然他的身体当时还很不错,但毕竟是古稀之年的人,他的子女就给他请了一个保姆朱阿姨。朱阿姨当年见过50岁,老公因病离世,虽然家境还过得去,但儿媳妇不待见她,儿子又怕老婆不敢为她说话,所以就出来保姆。朱阿姨来到金伯家不到三个月,两个人就相见恨晚住到了一起。朱阿姨也是老实本分之人,为了让金伯的子女放心,还签了一份放弃继承金伯财产的声明。金伯的子女见到自己的父亲在朱阿姨的悉心照顾下,整个人都精神焕发,自然就没有什么意见。而朱阿姨的儿子见母亲过得开心,当然也没有意见。时间过得很快,今年5月份,80多岁的金伯因病离世了。朱阿姨也信守当年的承诺,在办理完金伯的丧事后,准备离开金的家(房子)。


然而,金伯的三个子女对朱阿姨也产生了感情,或者说他们都感激她对自己父亲的悉心照顾和陪伴。而且知道朱阿姨由于儿媳妇不待见,离开后可以说没有安身之地。以是他们都决定挽留朱阿姨不要离开,不但让她继续住在自己父亲的房子里,而且还说,虽然两个老人没有名分,但他们都把她当作亲人,要为她养老送终。朱阿姨最后也在金伯三个子女的真诚挽留下,继续住在金伯的家里。


综上所述,各自丧偶的老年人,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住到一起,不领结婚可以省去很多麻烦,而老人又可以彼此关爱和照顾,幸福的度过自己的晚年,应该说是一件好事,应该得到社会的支持和认可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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