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特邀調解員“1+1” 聯合調解效果好

“謝謝紀法官和陳書記,你們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這麼快就幫我要回了錢款!”拿到錢的老肖緊握著福建省尤溪縣人民法院梅仙法庭法官紀炳耀的手,激動地說。

原來,老程向老肖借了11300元,長達9年未歸還。老肖因家裡急需用錢,無奈到梅仙法庭提起訴訟。立案後,受案法官紀炳耀立即與老程所在村特邀調解員、通演村村支書陳志有取得聯繫。瞭解相關情況後,陳志有立刻與長期在外地的老程取得聯繫,並約定時間在村部進行調解。

約定時間當日,老肖因上午家裡臨時有事無法到場,法官和陳志有通過電話聯繫上老肖,與到場調解的老程進行調解,耐心地對雙方進行釋法說理,闡明雙方難處。老肖對老程的困難處境表示同情,願意減免一定金額債務,老程也願意分期履行還款義務,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老程當場按照還款協議,先期履行4000元。

2019年以來,尤溪法院梅仙法庭運用“法官+特邀調解員”的“1+1聯合調解模式”,已成功調解99起民事糾紛案件,實現了案結事了、息訴止爭的良好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