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馬嶺一居民建新房誤將鄰居牆腳挖鬆

韋某

你們來看,這個痕跡就是他的挖機爪子印,他的挖機是這樣斜著挖的,把我的牆都挖塌了。

挖機師傅李某

你去叫誰來看,這個肯定不是我的挖機印,他的牆也不是我挖松的。

馬嶺一居民建新房誤將鄰居牆腳挖松

兩個當事人在韋某房屋牆上比手劃腳,爭論不休。

馬嶺鎮武裝部長、國土所工作人員、司法所所長組成的調解工作組經過現場調查,瞭解了事情的原委:韋某的房屋是一棟四層樓高的水泥房,與沈某的房屋牆體相貼,因馬嶺老街改建,沈某拆除老房屋建新房,在打地腳時,引起韋某的房屋右側牆前角牆磚鬆動,韋某一口咬定是挖機挖的,要求李某賠償2萬元,補好牆,並保證房屋牆體20年不會開裂、房屋不會下沉。李某認為房屋牆磚鬆動不是他一個人的責任,不同意賠償,要求建房的屋主沈某和包工頭一起到現場調解。

調解工作組通知四方當事人到現場,指出牆上的痕跡是衝擊鑽的痕跡,但挖機挖坑挖太深也是引起牆磚鬆動的原因之一。然後,調解員分開當事人進行調解。

馬嶺一居民建新房誤將鄰居牆腳挖松

調解員告訴沈某、李某、包工頭:韋某的房屋必須立即修復,如果不及時修復,雨季馬上來臨,韋某的房屋牆體可能會下沉,房屋會倒塌。現在修復韋某的房屋不會有大問題。希望三當事人能共同承擔韋某房屋的賠償費用。沈某、李某、包工頭同意馬上修補牆體,但一致認為韋某所提賠償要求過高,不能承受。而韋某堅持要賠償2萬元。調解陷入了僵局。

調解員又告知韋某,如果他不同意調解方案,需要申請專業技術人員對房屋進行鑑定,才能到法院起訴要求賠償,這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房屋不及時修補,會造成房屋坍塌,是一種放任房屋損害擴大的行為,因放任房屋損害擴大造成的後果由韋某自己承擔。

聽完,韋某思想有些鬆動,調解員又打起了親情牌,從鄰里情進行勸說,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勸說,韋某同意另三人賠償5000元,四方當事人達成了協議。 第二天,韋某房屋右側牆柱修復完畢。調解工作組又成功化解了一起因舊城改建引發的損害賠償糾紛,有效地維護了轄區的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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