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王者榮耀》的短視頻不能亂上傳了!騰訊贏了,獲賠496萬

3月26日,據報道,日前,廣州互聯網法院對原告廣東深圳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公司”)與被告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文化公司”)、廣東廣州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網絡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作出了一審宣判。法院判決被告某文化公司立即停止在某視頻平臺上傳播包含《王者榮耀》遊戲畫面的短視頻,並賠償原告騰訊公司的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496萬元。

  

打《王者榮耀》的短視頻不能亂上傳了!騰訊贏了,獲賠496萬

據悉,該案例是國內首例多人在線競技類遊戲(MOBA)短視頻侵權案,也是國內認定MOBA類遊戲連續畫面為以類似攝製電影方法創作作品(簡稱“類電作品”)的首例判決。


騰訊公司發現,某文化公司不僅在其運營的視頻平臺遊戲專欄下開設《王者榮耀》專區,並在顯著位置主動推薦《王者榮耀》遊戲的短視頻,同時與數名遊戲用戶簽訂《遊戲類視頻節目合作協議》共享短視頻所帶來的收益。其次,公眾可以通過某網絡公司運營的“應用助手”APP,下載某視頻平臺APP。


騰訊公司認為,《王者榮耀》遊戲的連續畫面構成”類電作品“,某文化公司的上述行為侵害了騰訊公司的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

同時,騰訊公司是《王者榮耀》遊戲短視頻業務的運營方。這家文化公司通過引誘用戶上傳案例涉及的短視頻,獲得了巨大的商業利益,對騰訊公司的短視頻市場造成了重大損失,構成不正當競爭。另外,某網絡公司還為某視頻平臺提供分發、下載服務,擴大了侵權的影響,兩者構成共同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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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律師函》後,某文化公司並未刪除案涉短視頻。一開始騰訊公司打算進行協商,但溝通無果,最後騰訊公司將於某文化公司、某網絡公司共同起訴至廣州互聯網法院。對於騰訊公司的起訴,兩被告均否認此行為屬於侵權。


某文化公司辯稱,首先,涉案遊戲畫面不構成“類電作品”,騰訊公司不享有著作權;其次,即便認為涉案遊戲畫面構成“類電作品”,其著作權應當歸屬於創作該短視頻的遊戲用戶;再者,某文化公司的行為不會對騰訊公司造成任何損失,不構成對其進行不正當競爭。此外,涉案短視頻構成對原告遊戲的合理使用;不僅如此,涉案短視頻系由用戶自行上傳發布,被起訴視頻平臺未實施引誘、慫恿用戶等行為,不構成侵權。而某網絡公司則認為,其僅為應用商店,只是提供軟件下載服務,與涉案糾紛並沒有直接的法律關係,同樣不構成共同侵權。


筆者認為,騰訊公司之所以能夠有底氣起訴這兩家公司,想必也是有確鑿的證據。當然了,對於國內的遊戲”大佬“騰訊公司來說,《王者榮耀》是騰訊引以為傲的”龍頭“遊戲,是自身天美工作室自主研發的手遊,兩家公司的行為無疑就是在”挑釁“騰訊公司。


當然了,騰訊在該案的訴訟過程中,向法院申請了行為保全,要求被告某文化公司立即停止在某視頻平臺上傳播包含《王者榮耀》遊戲畫面的短視頻,並提供了5496萬元作為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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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騰訊公司享有《王者榮耀》遊戲的著作財產權。玩家在遊戲過程中,雖然是擁有巨大的發揮空間,但是在玩的過程中,並沒有創作的本意,一切行為都是在開發者設定的框架裡面進行的。這在本質上是對遊戲畫面的再現,不屬於《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獨創性勞動。因此,相關遊戲用戶對此不享有著作權。簡單來說,就是玩遊戲並不是一種創作,只是根據遊戲模式進行發揮,所以這些視頻作品不享有著作權,騰訊才是真正擁有《王者榮耀》著作財產權的。

  


某文化公司在騰訊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將大量有《王者榮耀》遊戲畫面的短視頻投放於視頻平臺上,公眾能夠隨意瀏覽和下載,此行為是對騰訊公司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並且視頻的數量達到了30餘萬條,裡面幾乎都是遊戲裡面的內容,經過了剪輯等加工,法院判定,這並不屬於合理使用。筆者認為,這個公司並沒有購買騰訊公司的版權,所以這樣的大膽行為肯定”惹來橫禍“。


這家公司本來就不擁有《王者榮耀》的版權,其在平臺的顯著位置進行大肆宣傳,而且吸引相關玩家進行觀看和傳播,鼓勵視頻創作者上傳相關視頻,獲得的商業利益共同分享,也就是不想買版權又想賺錢,騰訊”大佬“肯定容不下這顆”沙子“。


這是我國首例首例多人在線競技類遊戲(MOBA)短視頻侵權案,對於這樣”新鮮“的案例,或許可以對以後出現類似案件的審理有很大的幫助。一審的結果很明顯是騰訊公司佔據上風,但是筆者瞭解到,某文化公司已提起上訴。未來這個案件將會以一個什麼判決結束,還需要等待法院來給我們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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