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柴大学生公寓路口这个电车肇事逃逸,终究还是被抓了!

3月13日,一名男性电动车驾驶人在苗园路玉柴大学生公寓前路口闯红灯肇事后驾车逃逸,警方一方面通过媒体对该案公开悬赏,一方面加大追缉力度。经过几天摸排,3月24日上午,公安机关在玉林市区某公司将逃逸男子刘某抓获,成功侦破该起交通事故逃逸案。经查,刘某并非另一名事故当事人提及的“中国电信”员工。

玉柴大学生公寓路口这个电车肇事逃逸,终究还是被抓了!


3月13日8时51分,女子陈某驾驶一辆电动车经过苗园路玉柴大学生公寓路口时被一辆,闯红灯的白色电动车碰撞,两人都连车带人摔倒在路面上,男子随后驾车离开现场。陈某事后向交警部门报案。

接警后,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对该案进行了调查。陈某反映说,该男子衣服上写有“中国电信”字样,电动车号牌尾数有“8、5”两个数字。3月17日,大队一方面通过媒体公开对该案发布悬赏通告,一方面广泛征集线索,敦促肇事者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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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通告发布后,不少群众来电话举报了相关线索。因当事人提及肇事者穿着疑似“中国电信”字样的衣服,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对此高度重视,指定办公室专人跟踪该案,要求各部门立即进行排查,并多次与办案交警沟通,大力支持交警部门侦破此案。


另一方面,我市公安机关加大对该案追缉力度。经过几天摸排,公安机关最终锁定肇事逃逸男子刘某,并于3月24日10时左右在玉林市区某公司成功将刘某抓获。归案后,刘某对3月13日交通肇事后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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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供认,当天上午他驾驶一辆尾数为“85”的玉林牌白色电动车经过苗园路玉柴大学生公寓前路口时闯红灯,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倒地,自己头部与地面磕了一下,十分疼痛,头脑一片空白,不知该怎样处理,又看见对方摔倒后挣扎不起而感到害怕,就驾车离开现场了,直至后来被警察找上门。


该起事故造成陈某轻微擦伤和车辆损坏,经民警组织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刘某向陈某一次性赔偿了3000元。刘某因驾驶非机动车辆交通肇事后逃逸,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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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核实,刘某事发时他所穿的衣服上所写的字样也并非是“中国电信”,其在玉林市某企业工作,并非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员工。当事人陈某表示,事发时自己连车带人摔倒在地上,整个人都吓得发懵了,发现刘某驾车逃离现场时,刘某已经开出较远了,看得不是很清楚,觉得刘某衣服后背的图案、文字与“中国电信”类似,在接受交警调查时,就说是“中国电信”,属于一时未曾看清误解导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而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该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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