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護士殺害男醫生,面對威脅不一定要殺人

這兩天,女護士殺害男醫生案件受到大家關注,據官方報道,女護士是由於債務糾紛而將男醫生殺害,而網上有爆料,女護士因為賭博向男醫生借了一大筆錢,男醫生以此為由要挾女護士,要求與其發生關係,最後女護士將男醫生殺害並且分屍。案件的事實需要公安機關調查,本文分析一下,如果遇到債權人威脅,我們應該怎麼做?

女護士殺害男醫生,面對威脅不一定要殺人


借錢賭博,借款合同無效

在女護士殺害男醫生的案件中,女護士是借錢去賭博的,男醫生並沒有要求她支付利息。

我們舉個例子,甲男借了100萬給乙女賭博,並在借款合同中寫明要支付2分利息(即每年給24萬利息),甲男說:“你陪我睡,我就不要你給利息”。

針對這個例子,如果乙女答應了甲男的要求,筆者可以說,乙女就是給人白睡了。根據司法解釋,出借人知道借款人的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借款合同無效

知道這個規定之後,如果你是乙女,你會怎麼做?很簡單,要保留證據,證明甲男知道乙女是借錢去賭博的,一旦有證據,乙女就不需要給2分利息了,因為借款合同無效。很多時候,乙女甚至只還回本金就可以了。

換個角度,出借人在借錢時,自己就留個心眼,如果在借款合同上寫明,是借他人吸毒、賭博的,那借款合同就無效。

女護士殺害男醫生,面對威脅不一定要殺人


面對債權人威脅不一定要殺人

這兩年,我國重點打擊非法的民間借貸活動,套路貸、高利貸都成為了打擊對象。如果面對暴力催收,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報警,在暴力催收過程中,催收人可能構成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犯罪。

很多債權人在催收時,都有可能使用暴力,有的甚至演變成敲詐勒索、搶劫。舉個例子,甲借了乙100萬(沒有合同),乙拿著刀上門催收,將刀架在甲的脖子上,要求甲簽下200萬的借條。此時,乙的行為會觸犯搶劫罪。

面對債權人的威脅,建議儘量保留相關證據,要求對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果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儘量向公安機關求助。換一個角度,債權人在追討欠款時也注意尺度,儘量使用合法的手段

女護士殺害男醫生,面對威脅不一定要殺人

面對敲詐勒索能否正當防衛?

對於財產型犯罪,奪回財產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敲詐勒索屬於侵犯財產的犯罪,基本結構是:對他人實施威脅、對方產生恐懼、對方基於恐懼而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損失。

一般認為,敲詐勒索是否既遂,要看行為人是否取得他人財物。如果在敲詐者取得財物後,受害人追回財物時,造成敲詐者損害的,也可能會構成正當防衛

如果對方僅實施了恐嚇行為,而針對這個恐嚇行為實施防衛的,很有可能不會構成正當防衛。但是,如果恐嚇行為足以壓制對方反抗,演變成搶劫行為的話,針對搶劫行為,是可以實施特殊正當防衛的

舉個例子,甲女的裸照被乙男拿到,乙男威脅甲女說,你不給我100萬,我就將你的照片放到網上,甲女很害怕,在乙男威脅她的時候,將乙男打成重傷。很明顯,甲女不構成正當防衛。

寫在最後

據網上傳的消息,此次廣西的女護士,是由於男醫生的威脅而將其殺害,實際上,對於債權的威脅,不一定要選擇殺人,一時的衝動,搭上一條人命、自己的前途,還有兩個家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