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發的一瓶飲料,自己不喝帶回去給小孩,你們怎樣看待這同事?

提問官


那年我大學剛畢業,在清遠這個小城市找了一份工作,後來交了女朋友,她是我高中同學,因為覺得異地戀不好,就她回清遠,或者我去深圳這個問題進行了討論,她因為讀完高中就出社會了,在深圳獨自生活了幾年,工作各方面都比我好,所以讓她回清遠,我並沒有哪個說服力。所以我們就在狹窄的出租屋開始了蝸居打工。她公司待遇非常好,每天都有下午茶,零食水果很多,她是公司裡的行政,下午茶的東西都是她買的,有時候買多了,或者她沒吃,就會考慮帶回來給我吃,說考慮是因為她作為主要負責人,帶東西回去似乎覺得不太好意思,最後還是帶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有很多同事不想吃也會去拿這些食物和飲料,最後放到爛,拿來扔也不吃也不拿回家。在我看來,公司給大家這個福利,大家有權自己處理掉,所以拿回家並沒什麼好丟人的,而拿了不吃,放到腐爛過期,這就是絕對的浪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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