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新手作家,词汇匮乏,能告诉我古代王朝的各种机构名称以及作用吗?

艾尔德拉家族族长


发展过程:

(1)萌芽──战国时期:

①理论上,韩非子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主张;

②实践上,商鞅变法,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创立──秦朝:

①内容: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地方郡县制、颁秦律、焚书坑儒等。

②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③意义:客观上适应了封建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的需要,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3)巩固──西汉:

①内容:推行郡县封国并行制,导致王国势力膨胀。汉武帝颁布推恩令,解除王国的威胁;思想上实行“大一统”(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②特点:重新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4)完善──隋唐:

①内容:隋首创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唐朝继承并完备;创立和完善科举制。

②特点:分散了丞相和中央机构的权力。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把秦朝以来的丞相职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又把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权力分给六部,防止专权。科举制使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其机构运转更加灵活。

(5)加强──北宋:

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派文臣到各地做知州,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组建禁军并由皇帝直接控制。其特点是削弱地方权力和剥夺大将的兵权,财权、行政权和兵权收归中央,由皇帝直接控制。

(6)新发展──元朝:

实行行省制度,即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省);行省制度是古代郡县制的新发展,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代省区的规模,对巩固和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起了积极作用。

(7)强化(或顶峰)──明清:

明初把丞相权分六部,设厂卫特务机构和三司,采取八股取士。前清沿用明制,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特点是分散丞相权力和地方长官的权力,加强皇权,同时加强思想控制。明清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表明封建制度的衰落。

1、发展趋势:

(1)不断改革中央行政机构,削弱相权,加强皇权;

(2)不断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管辖;

(3)加强对人们的思想控制;

(4)加强对官员的选拔与监督。

2、特点:

(1)皇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

(2)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

(3)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

(4)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5)皇权借助于神权,宣扬“君权神授”等理论;

(6)以文化专制巩固政洽专制;

(7)中央和地方、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伴随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始终;

(8)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明清时期登峰造极,并走向反动。


清音雅苑


中国古代王朝一般都有以下六部(大部制,到晚请有所增设),六部尚书分别又叫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和冬官:

吏部

吏部相当于当今的组织部、人事部。尚书是部门首长,次长为侍郎(二人)。当过吏部尚书的名臣有山涛(魏晋)、长孙无忌(唐朝)、杜如晦(唐朝)、颜真卿(唐朝)、陈廷敬(清朝)、孙嘉淦(清朝)等。

户部

户部相当于当今的财政部、国家粮食局。首长是尚书,次长为侍郎(二人)。历史上当过户部尚书的名臣有:唐俭(唐朝)、叶梦得(宋朝)、鹿传霖(清朝)等。

礼部

礼部相当于当今的宣传部、外交部、教育部、文化部。首长是尚书,次长为侍郎(二人)。历史上当过礼部尚书的名臣有:包拯(宋朝)、徐光启(明朝)、和珅(清朝)、纪晓岚(清朝)等。

兵部

兵部相当于当今的国防部、国防科工委(局)。首长是尚书,次长为侍郎(二人)。历史上当过兵部尚书的名臣有:王阳明(明朝)、于谦(明朝)、伊桑阿(清朝)、于成龙(清朝)等。

刑部

刑部相当于当今的法院、公安部、司法部。清末,改名为法部。首长是尚书(公检法司四长合一),次长为侍郎(二人)。历史上当过刑部尚书的名臣有:白居易(唐朝)等。


工部

工部相当于当今的住建部、水利部。历史上当做工部尚书的名臣有潘季驯(明朝)、汤斌(清朝)、刘统勋(清朝)、荣禄(清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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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有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即三省六部制。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

(一)、三省

1、中书省

中书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设,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初称为“内史省”,后改为“中书省”。

宋代中书省与门下省合并为一个机构“中书门下”,掌握行政大权,长官为“同平章事”即宰相,其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由中书省外派的“行中书省”即“行省”掌握。

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废丞相、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明永乐帝时设内阁,机要之任开始归“内阁”。负责起草诏令,明宣宗后拥有票拟奏章的“票拟权”。

3、尚书省

官僚机构。南朝宋得名,前身为“尚书台”。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为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

“尚书省”的组织机构于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为例: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户部、工部等六部,下辖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书都以所在“部”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为名。负责执行诏令。

3、门下省

“门下省”为官署名称。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

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

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

(二)六部

1、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

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

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

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

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类似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

吏部尚书还被称为天官。

2、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

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

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类似今天的国防部,中央军委及其各军事机关。

3、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类似现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门。

4、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

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它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

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类似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等部门。

5、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

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类似现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乡建设部。

6、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

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

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对象,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类似现在的司法部和公检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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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筹劲草


二十四史中都有职官志,详细描述了各个官职的演变过程、人员情况、官员级别。每个朝代的官职都有所不同,就算是名称相同,职权范围和级别也有可能不同,所以看你要写哪个朝代的,然后找相应的史书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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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846366091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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