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爾德拉家族族長
發展過程:
(1)萌芽──戰國時期:
①理論上,韓非子提出建立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主張;
②實踐上,商鞅變法,廢分封,行縣制,實行中央集權制度。
(2)創立──秦朝:
①內容: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地方郡縣制、頒秦律、焚書坑儒等。
②特點:把專制主義的決策方式和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有機地結合起來。
③意義:客觀上適應了封建地主階級在政治上、經濟上的需要,順應了歷史發展的潮流。
(3)鞏固──西漢:
①內容:推行郡縣封國並行制,導致王國勢力膨脹。漢武帝頒佈推恩令,解除王國的威脅;思想上實行“大一統”(即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②特點:重新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直接統治;將儒家思想改造為適應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需要的指導思想
(4)完善──隋唐:
①內容:隋首創三省六部制和科舉制,唐朝繼承並完備;創立和完善科舉制。
②特點:分散了丞相和中央機構的權力。三省的長官都是丞相,把秦朝以來的丞相職權一分為三,互相牽制,又把最高行政機構尚書省的權力分給六部,防止專權。科舉制使官員選拔規範化、制度化,其機構運轉更加靈活。
(5)加強──北宋:
解除朝中大將和地方節度使的兵權;派文臣到各地做知州,派轉運使管理地方財政;組建禁軍並由皇帝直接控制。其特點是削弱地方權力和剝奪大將的兵權,財權、行政權和兵權收歸中央,由皇帝直接控制。
(6)新發展──元朝:
實行行省制度,即中央設中書省,地方設行中書省(簡稱省);行省制度是古代郡縣制的新發展,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當代省區的規模,對鞏固和發展統一多民族國家起了積極作用。
(7)強化(或頂峰)──明清:
明初把丞相權分六部,設廠衛特務機構和三司,採取八股取士。前清沿用明制,增設軍機處,大興文字獄。特點是分散丞相權力和地方長官的權力,加強皇權,同時加強思想控制。明清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強化,表明封建制度的衰落。
1、發展趨勢:
(1)不斷改革中央行政機構,削弱相權,加強皇權;
(2)不斷改革地方行政機構,加強中央對地方,特別是對邊疆地區的管轄;
(3)加強對人們的思想控制;
(4)加強對官員的選拔與監督。
2、特點:
(1)皇權的至高無上和不可分割;
(2)帝位終身制和皇位世襲制;
(3)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襲;
(4)皇帝從決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權力具有獨斷性和隨意性;
(5)皇權藉助於神權,宣揚“君權神授”等理論;
(6)以文化專制鞏固政洽專制;
(7)中央和地方、君權與相權的矛盾伴隨中央集權制度發展的始終;
(8)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在明清時期登峰造極,並走向反動。
清音雅苑
中國古代王朝一般都有以下六部(大部制,到晚請有所增設),六部尚書分別又叫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和冬官:
吏部
吏部相當於當今的組織部、人事部。尚書是部門首長,次長為侍郎(二人)。當過吏部尚書的名臣有山濤(魏晉)、長孫無忌(唐朝)、杜如晦(唐朝)、顏真卿(唐朝)、陳廷敬(清朝)、孫嘉淦(清朝)等。
戶部
戶部相當於當今的財政部、國家糧食局。首長是尚書,次長為侍郎(二人)。歷史上當過戶部尚書的名臣有:唐儉(唐朝)、葉夢得(宋朝)、鹿傳霖(清朝)等。
禮部
禮部相當於當今的宣傳部、外交部、教育部、文化部。首長是尚書,次長為侍郎(二人)。歷史上當過禮部尚書的名臣有:包拯(宋朝)、徐光啟(明朝)、和珅(清朝)、紀曉嵐(清朝)等。
兵部
兵部相當於當今的國防部、國防科工委(局)。首長是尚書,次長為侍郎(二人)。歷史上當過兵部尚書的名臣有:王陽明(明朝)、于謙(明朝)、伊桑阿(清朝)、于成龍(清朝)等。
刑部
刑部相當於當今的法院、公安部、司法部。清末,改名為法部。首長是尚書(公檢法司四長合一),次長為侍郎(二人)。歷史上當過刑部尚書的名臣有:白居易(唐朝)等。
工部
工部相當於當今的住建部、水利部。歷史上當做工部尚書的名臣有潘季馴(明朝)、湯斌(清朝)、劉統勳(清朝)、榮祿(清朝)等。
慈善文化研究
寒貞童
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有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即三省六部制。
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
它初創於隋朝,完善於唐朝,此後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
(一)、三省
1、中書省
中書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設,掌管機要、發佈政令的機構。沿至隋唐,遂成為全國政務中樞。隋初稱為“內史省”,後改為“中書省”。
宋代中書省與門下省合併為一個機構“中書門下”,掌握行政大權,長官為“同平章事”即宰相,其與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合稱“二府”。
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臺分掌政、軍、監察三權。門下、尚書兩省皆廢,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地方行政由中書省外派的“行中書省”即“行省”掌握。
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廢丞相、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明永樂帝時設內閣,機要之任開始歸“內閣”。負責起草詔令,明宣宗後擁有票擬奏章的“票擬權”。
3、尚書省
官僚機構。南朝宋得名,前身為“尚書檯”。由漢代皇帝的秘書機關尚書發展而來。是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機構,為中央政府最高權力機構之一。
“尚書省”的組織機構於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為例:有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戶部、工部等六部,下轄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書都以所在“部”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為名。負責執行詔令。
3、門下省
“門下省”為官署名稱。東漢時即設侍中,秩比二千石,屬於少府,職掌為侍從皇帝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皇帝外出,則侍從參乘。
門下省原為皇帝的侍從機構,南北朝時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隋唐時與中書省同掌機要,共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
其長官稱侍中,或稱納言、左相、黃門監,皆因時而異。其下有黃門侍郎、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等官。
(二)六部
1、吏部
吏部為管理文職官員的機關,掌品秩銓選之制,考課黜陟之方,封授策賞之典,定籍終制之法。
吏部下設四司﹕明清為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勳司和考功司。
文選清吏司掌考文職之品級及開列、考授、揀選、升調、辦理月選。
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廕、請封、捐封等事務。稽勳司掌文職官員守制、終養、辦理官員之出繼、入籍、複名複姓等事。
考功司掌文職官之處分及議敘,辦理京察、大計。類似現在的組織部、紀委等部門。
吏部尚書還被稱為天官。
2、兵部
明職掌全國軍衛、武官選授、簡練之政令。清職掌全國綠營兵籍及武職官員的機構。職掌內外武職官員的除授、封蔭之典,乘載、郵傳之制,甄核、簡練之方,士籍、軍實之數。
兵部下設四司﹕武選清吏司,考核武職官員的品級與選補、升調、承襲、封贈諸事,並管理土司;車駕清吏司,掌全國馬政及驛傳等事;職方清吏司,掌武職官員的敘功、核過、撫卹、軍旅之簡閱、考察、巡防等事,並管理關禁與海禁;武庫清吏司,掌全國之兵籍、軍器並武科考試之事。
此外,清設稽俸廳,掌稽察武職官俸;會同館,管理京師驛傳事務;捷報處,掌遞送文書。類似今天的國防部,中央軍委及其各軍事機關。
3、禮部
禮部掌典禮事務與學校、科舉之事。考吉、嘉、軍、賓、兇五禮之用;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
禮部下設四司,明清皆為﹕儀制清吏司,掌嘉禮、軍禮及管理學務、科舉考試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禮、凶禮事務;主客清吏司,掌賓禮及接待外賓事務;精膳清吏司,掌筵饗廩餼牲牢事務。
四司之外,清設有鑄印局,掌鑄造皇帝寶印及內外官員印信。會同四譯館,掌接待各藩屬、外國貢使及翻譯等事。類似現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門。
4、戶部
戶部掌全國疆土、田地、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
其內部辦理政務按地區分工而設司,明十三司﹕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四川、福建、雲南、貴州。清增江南司,為十四司。
各司除掌核本省錢糧外,亦兼管其它衙門的部分庶務,職責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還設有掌管八旗事務的八旗俸餉處及現審處。
隸於戶部的機構有:掌鑄錢的錢法堂及寶泉局;掌庫藏的戶部三庫;掌倉儲及漕務的倉場衙門。類似現在的民政部、財政部、國土局等部門。
5、工部
工部為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職掌土木興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寢供億之典。凡全國之土木、水利工程,機器製造工程(包括軍器、軍火、軍用器物等),礦冶、紡織等官辦工業無不綜理,並主管一部分金融貨幣和統一度量衡。
明清工部下設四司﹕營繕清吏司,掌宮室官衙營造修繕;虞衡清吏司,掌製造、收發各種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鑄錢;都水清吏司,掌估銷工程費用,主管制造詔冊、官書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寢修繕及核銷費用,支領物料及部分稅收。
除四司外,清設有製造庫,掌製造皇帝車駕、冊箱、寶箱、儀仗、祭器等;節慎庫,掌收發經費款項;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數及稽核、供銷京城各壇廟、宮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類似現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鄉建設部。
6、刑部
刑部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審核刑名的機構,與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複核,共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體職掌是﹕審定各種法律,複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會同九卿審理“監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審理京畿地區的待罪以上案件。
刑部的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是按省設司,明為十三司,名稱與戶部諸司同。清增加直隸、奉天、江蘇、安徽四司,為十七司。
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職掌他省及衙門的部分文書收發和某些日常政務。
此外,清設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審處,掌核秋審、朝審各案;減等處,掌匯核各省及現審各案之遇赦減等事;提牢廳,掌管獄卒,稽察南北所監獄的罪犯,發放囚衣、囚糧及藥物等;贓罰庫,掌收放現審案內贓款及沒收各對象,並保管本部現銀及堂印;贖罰處,掌罰罪事;律例館,掌修訂法律。
類似現在的司法部和公檢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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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籌勁草
二十四史中都有職官志,詳細描述了各個官職的演變過程、人員情況、官員級別。每個朝代的官職都有所不同,就算是名稱相同,職權範圍和級別也有可能不同,所以看你要寫哪個朝代的,然後找相應的史書就可以了。
唐格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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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人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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