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限制“老賴”的生存空間,是對“老賴”最有效的懲戒方式,也是對債權人的最大欣慰。
而目前對“老賴”的出行限制,包括飛機、高鐵及動車二等座以上坐席。
對此,債權人表示:這遠遠不夠!因為這些人還能開著車到處瀟灑。
他們呼籲:應該吊銷“老賴”的駕駛證,應該出臺相關“老賴限駕令”。
只要呼聲高了,那麼一定能被注意到!
最近,全國多省市開始陸續出臺《限駕令》,“老賴”今後真的要寸步難行了!
什麼是《限駕令》?
其實在早些時候,就曾有過“‘老賴’車無法上高速”的措施。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老賴”開始把機動車登記在家人或其他人名下,自己依然開車,依然享有駕駛機動車的權利,導致執行難。
此次“限駕令”,就明確將“限制被執行人駕駛非營運性小型汽車”列入限制高消費選項。
即:“老賴”不僅無法開自己的車,開別人的車也不行。
列入限駕名單需具備三個條件:
1、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
2、被執行人為自然人,但公交車駕駛員、出租車駕駛員等專職駕駛員除外;
因為限制的是“非營運性小型汽車”,如果是營運車輛,那是無法進行限制。
對於駕駛營運車輛的失信人員,法院可以要求單位從其工資中直接扣劃工資還款。
3、被執行人已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如何實施限駕令?
法院決定限駕的,會主動對其發出限駕令。
同時也呼籲廣大人民群眾舉報, 申請執行人和社會公眾都可對限駕被執行人駕駛非營運小型汽車的行為進行舉報,符合規定條件的,將給予獎勵,並對舉報人予以保密。
注:舉報時需要舉報人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即視頻或照片等。
如何解除限駕令?
1、履行生效的判決,就可以解除限駕令
2、在限駕期間提供有效的擔保或經申請執行人同意,也可以解除限駕令。
也就是說,只要你還錢,或者得到申請人同意,你還是可以駕駛機動車的。
注:對於特殊的群體,確實因生活或者經營必須要駕駛小型汽車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准後方可駕駛。
違反限駕令怎麼辦?
可以拘留、可以罰款!
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應刑事責任。
法院認為:被執行人違反限駕令的行為視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
經查證屬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全國多個省市已開始實行“限駕令”, “老賴”寸步難行
目前,全國已經有湖北、浙江、福建、江蘇、四川、安徽、廣東等多個省市開始實行“限駕令”。
- 其中,福建省廈門市同安法院還聯合交警部門,結合交警日常巡查工作,對違反“限駕令”的“老賴”進行處罰。
- 廣東省法院更是將相關《限駕決定書》張貼在“老賴”的住所、社區宣傳欄,以加大曝光力度,敦促其儘快履行法律義務。
有網友說:“限駕令”的出臺,就是變相凍結了“老賴”的駕駛證!讓轉移車輛變得不再有意義,除非對方不再駕駛機動車。
也希望這一措施能儘快能夠在全國法院實施開來。
對於“老賴限駕令”,你的看法是什麼呢?你所在的城市開始實行了嗎?留言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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