叽叽喳喳算什么本事
对方少开具发票,直接造成了贵司增加7千的企业所得税,以及4千的增值税。总共亏损在1.1万左右。
我个人认为有两个解决途径:
1.自认倒霉,将这3.2万作为营业外支出,减少企业账面上的损失。
2.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带上合同、付款证明、发票、以及对方拒接电话的证明交由税务部门处理。
根据规定经营者不开具发票:(1)为了掩盖真实的营业额来偷逃国家税款。(2)为了当卖出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出现质量问题与消费者产生纠纷时,以便矢口否认,推卸责任。
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认为最好以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跟钱多钱少的没多少关系。
蜗牛职场
像这种不讲诚信的单位可以实名到对方所在地的税务局举报,效果是刚刚滴!因为根据税收方面的法律规定,像你们这种交易,只要有进账都要开票的,不开票就意味着逃税,就应当受到处罚,你们实名举报,税务局开心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