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給我一萬,請我做掛名法定代表人,有風險嗎?

昨天,萬法君收到後臺一位粉絲的提問,這位粉絲的問題是這樣的:“我朋友最近打算開一家公司,他說和我關係好,讓我做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給我一萬的報酬,就當是工資。我還沒答應,想來問一下你,這個有風險嗎?"

——“當然有風險!”

萬法君覺得這個問題很有代表性,今天要給大家詳細嘮一嘮。


朋友給我一萬,請我做掛名法定代表人,有風險嗎?

打開網絡搜索,你可以看到,這個問題並不只是這位粉絲個人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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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全網有285萬人都遇到過“朋友找我當法定代表人”的問題。

有的人單純為了兄弟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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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連朋友公司是做什麼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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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說朋友已經當過法定代表人了,不能再當了,請她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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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萬法君明確告訴大家:千萬不要給所謂的“好朋友”當掛名法定代表人!這背後的風險太大啦!


朋友給我一萬,請我做掛名法定代表人,有風險嗎?


首先,萬法君要給大家明確一個概念: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不同,法人不是人,是組織,在咱今天說的這個案例中,法人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是代表法人的人,一家公司有且只有一個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法人在內部關係上也往往是勞動合同關係,故法定代表人屬於僱員範疇。

所以,你“好朋友”讓你當法定代表人,你既不是職員,也不是股東,如果“好朋友”再坑一點,連像這位提問的粉絲朋友那樣的一萬元大紅包都沒有的話,萬法君想這個“好朋友”你們還是趕緊拉黑的好。這意味著你不僅沒有享受到這個公司帶來的福利,你還要承擔當法定代表人應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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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錢也不能幹!你可看清楚了,這些風險值不值得你收下一個一萬元紅包。


風險一: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49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所以綜合來說,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經營、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為,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對其進行罰款,同時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當然,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無過錯的除外。

公司有違法行為,法定代表人也要被行政處罰,公司構成犯罪的,法定代表人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你想好了嗎?


風險二: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責任

一般情況下,對於公司的犯罪行為,應由公司承擔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並不因此而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考慮到多數情況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員的意志而實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時不僅僅會處罰公司,很多情況下還會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我們稱之為雙罰制度。在雙罰制度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通常會被理解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常見的涉及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犯罪包括: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妨害清算罪;偷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騙取出口退稅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侵犯知識產權罪等等。

“那要是我根本不知道公司犯罪,那怎麼辦?”

所以千萬不要在對公司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去當法定代表人,因為實踐中,你是否真的一無所知這件事很難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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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說他當不了法定代表人,一直求我幫忙,怎麼辦?“

拉黑,趕緊拉黑,這位粉絲你去反省一下你交的都是什麼朋友。萬法君給大家看看,怎樣的人會當不了法定代表人呢?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准登記: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有貪汙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五)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並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八)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照萬法君看,你這朋友無論是哪個情況,都讓人害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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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對於這位粉絲的提問就回答到這裡。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粉絲請留言哦!萬法君很有耐心的,一定會一一回復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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