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創新運用“行政複議+調解”方式成功化解兩宗涉眾型土地權屬行政糾紛

茂名市司法局在疫情防控期間堅持“以人為本,複議為民”,充分運用調解和解方式推進化解行政糾紛。近日,茂名市司法局運用“行政複議+調解”方式,成功化解了兩宗涉眾型土地權屬行政糾紛,涉及金額100餘萬元,切實保障了150多戶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實現了行政複議定紛止爭的良好效果。

該兩宗行政複議案件均屬於土地確權行政糾紛類,時間跨度長,矛盾根源深,涉案村集體和群眾較多。針對化州市林塵鎮審理中的1宗案件,行政複議人員經綜合考慮案情、深入查訪瞭解,決定不能簡單進行常規法律審查而徑直作出行政複議決定,而是應當準確抓住紛爭背後的實質問題,充分發揮行政複議解決紛爭、化解矛盾的作用。為此,行政複議人員分別對複議申請人、第三人進行耐心深入宣講、解讀土地管理等法律規定,並釋明爭議各方主張的依據、事實理由以及利弊,爭取在土地權屬界定和經濟利益之間尋求合法合理的平衡點,充分交換意見、疏導解決困難。最終,申請人與第三人達成和解,撤回行政複議申請,共同決定遵從政府所作裁決。隨後,在辦理另一宗發生在化州市中垌鎮的案件中,行政複議人員發現該案爭議焦點和實質問題與前案基本一致,在查明事實、明確各方責任和利益要求的前提下,充分運用調解手段,並在茂名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的主持調解下使得土地權屬爭議雙方達成和解,已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原告方撤回起訴並遵從行政複議決定。至此,兩案最終促成“定紛止爭,案結事了”,成功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和諧統一。

近年來,我市創新運用“行政複議+調解”方式,充分發揮行政複議解決紛爭、化解矛盾的作用,不斷適應新要求新挑戰。該兩宗成功案例,是行政複議工作中貫徹實踐新時代“楓橋經驗”的一個縮影。茂名市司法局將始終做到疫情防控與複議辦案兩不誤,充分發揮監督和行政救濟兩大功能,讓老百姓在每一宗行政複議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公正與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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