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茂名:一個“花名”引發的毆打……

近日,電白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黃志紅通過“隔空喊話”的方式成功促成一起因口角引發的刑事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案情回顧

一聲“花名”引起爭端

茂名:一個“花名”引發的毆打……

2018年2月28日(農曆正月十三)晚19時許,楊某傑(26歲)到同學家吃年例時,正好遇到同村青年林某(28歲),便隨口叫了一聲林某的“花名”。林某覺得被人當眾叫“花名”,受到了侮辱,便與楊某傑發生爭吵,後被眾人拉開。

二人被眾人勸開後,楊某傑越想越不服氣,便不停地打電話稱自己被人欺負了,叫人來幫忙。林某見勢則趕緊回家了。不久,楊某傑帶著10餘名青年來到林某家門口,用腳踹開林某家的鐵門,強行闖入,圍住林某進行毆打,林某的父母前來勸阻,也遭到毆打,致使林某一家3人輕微傷。

糊塗父親勸阻不成反幫忙

楊某傑的父親楊某輝聽說兒子要與人打架,便趕緊跟了過去,想拉回兒子。但是,到了現場後,楊某輝不但沒拉回兒子,反而因擔心兒子吃虧,在一旁跟著起鬨鬧事。直到見林某被打得滿頭是血,才使勁拉開兒子,並叫人送林某一家三口去醫院。事後,楊某輝父子和其他同案人紛紛外出潛逃。

在公安機關的大力追逃下,楊某傑和其他同案人先後歸案。法院以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楊某傑等人有期徒刑1年10個月至9個月不等刑罰,並連帶賠償3名被害人經濟損失。楊某輝則隻身輾轉潛逃到了江西省贛州市某縣,後於2019年12月8日主動到當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檢察官“隔空喊話”促和解

案件移送茂名市電白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正值疫情防控最吃勁階段,案件承辦檢察官黃志紅認真審查案件後,通過電話聯繫到楊某輝(取保候審)和被害人,認真核實情況、釋法說理和聽取雙方意見。在得知楊某輝認罪認罰並願意賠償,希望能得到被害人諒解後,黃志紅檢察官通過電話耐心地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反覆“隔空”協調。經過多個來回,雙方終於達成和解意願。

2月24日,楊某輝與3名被害人來到電白區人民檢察院,在做好充分疫情防控措施和檢察官的見證下,雙方簽署了《刑事和解協議書》,楊某輝真誠地向3名被害人賠禮道歉,並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賠償金6.8萬元,3名被害人當場表示諒解並出具《諒解書》,希望檢察機關對楊某輝從輕處罰。

2月25日,電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楊某輝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坦坦蕩蕩在家才是幸福

“感謝檢察官,現在心裡的疙瘩總算解開了,特別是疫情期間能坦坦蕩蕩地和家人在一起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啊!”收到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書》後,楊某輝給承辦檢察官打來電話說道。

原來,案發後楊某輝因與被害人是同村,一直不敢回家,每天提心吊膽的在外面東躲西藏,日子久了實在難受,加上自己沒能管教好孩子,心裡一直十分愧疚,希望能與被害人一家解開心結,兩家重歸於好。楊某輝還說,被害人原諒了自己和家人,自己也獲得了自由,可以光明正大的在家了,自己一定會珍惜機會,以後一定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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