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審核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併購重組委2020年第10次工作會議公告》,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定於2020年3月26日召開2020年第10次併購重組委工作會議,審核環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關於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經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將在2020年3月26日開市起停牌,待公司收到併購重組委審核結果後公告並復牌。

公司將密切關注併購重組委的審核結果,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後續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環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3月26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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