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為什麼要請律師,難道法官還分不清對與錯,是與非嗎?

凌毅清


我說一個真實的事吧,我曾經為我一個朋友代理一個案件,是被告,開庭開到一半的時候,原告突然離開法庭,法官問怎麼回事,原告說要去找律師,法官說你現在找什麼律師,如果你現在離開,視為你撤訴,原告這才回到座位上,案子後來原告上訴了,本來一審可以調解,但原告不知道調解方案對自己合不合算,怕吃虧,一審判決結果對自己不利只能又選擇上訴,因為一審判決對自己不利,二審只能做更大的讓步,律師其實不一定非要打贏官司,有些案子是打不贏的,而是讓自己的委託人得道一個更有利的結果,讓當事人學會妥協,不吃太大的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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