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泰國旅遊總被導遊數落捨不得花錢來泰國幹什麼,花不起錢還不如回家睡覺,你怎麼看?

英雄拒絕黃昏


又是一個強制性消費,中國已經“三令五申”了,任何旅遊公司不準“捆綁銷售”。有人說了,泰國不是中國;大家不要忘了,中國自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後,作為中國遊客,也同樣享有同其他國家遊客,同等的權利和義務。難道泰國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話稍微扯遠一點,從“青島大蝦”再到“哈爾濱天價魚”。這些旅遊現象事前都沒有法律制約麼?我想,恐怕不是吧?

再回到泰國旅遊這件事,大家覺得是不是很熟悉?熟悉到消費者都麻木了。“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彷彿又是我們消費者做錯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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