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變現”,這八個城市試點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

近兩年,農村土地確權相關問題一直熱點話題,3月12日,國務院在其網站公佈了《關於授權和委託用地審批權的決定》,提出“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賦予省級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權,”消息一出,市場喜大普奔,朋友圈裡也有不少開發商投拓人員表達出興奮之情。

那麼,今日小編整理農村土地性質分類,大致分為哪些類?而且哪些性質的地塊是開發商朋友不能碰的?

農村土地性質有哪幾類

從集體所有的土地有三種基本形式:(1)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2)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3)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土地。

從使用用途上來分,農村土地可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耕地,顧名思義,這類土地指的是可以種植農作物的農田或者坡地,這類土地是按照人口分配的,不能進行轉賣,但是可以轉租給同村的農民。值得注意的是,此類土地,在無相關變更的條件下,開發商朋友是不能碰的!

農村土地“變現”,這八個城市試點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


第二類:林地,指的是有種植樹木或者其他經濟作物的坡地,這類土地種植的作物一般都是依靠自然環境生長,周邊的水源比較少,相對來說比較乾燥。

第三類:宅基地,指的是可以給村內農民建造房屋的土地,房子所有權是農民,土地所有權是政府部門。這類土地不會影響村內的耕地和林地,需要通過之後才能蓋房,並且只能給本村戶籍的農民使用。


農村土地“變現”,這八個城市試點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


近兩年,關於宅基地的說法千千萬萬,但是小編可以明確的告訴你,土地確權之後,以下這6種宅基地子女可能無法繼承!且這些無法被繼承的宅基地,最終將被村上收回。

農村土地“變現”,這八個城市試點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

1、已經分戶的孩子無法繼承父輩宅基地

2、宅基地是違法的無法繼承

3、子女戶口遷走,轉為城鎮戶口的

4、五保戶的宅基地

5、超出規定面積的部分無法被繼承

6、閒置超過兩年時間的


第四類,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其實就是村集體可以用來建廠房、工廠、企業、學校等用的地,它和宅基地都是建設用地,但是宅基地農民有使用權,而且嚴格控制面積的大小。集體建設用地也就是村集體所有的,怎麼使用村集體一起決定。

3月12日,國務院在其網站公佈《關於授權和委託用地審批權的決定》,決定主要是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對普通農用地(非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審批權下放到省級

,即“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農村土地“變現”,這八個城市試點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


另一方面,是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審批權試點下放到8個省級政府

,即“試點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和國務院批准土地徵收審批事項委託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改革試點城市為,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8省市,試點期限為1年

該決定確實體現了國務院“迴歸定位簡政放權”的精神,是一項重大的改革措施,更有利於房地產調控“因城施策”,對於活躍房地產市場,解決部分城市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嚴重的供不應求無疑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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