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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2020年是我國全面脫貧關鍵年,就連1號文件中提到的重點也是三農問題,足以展示我國對於農村發展的重視了。
從前些年開始,我國就開始對農村的土地加強管理,2018年、2019年更是進行了農村土地確權。2020年,農村的土地就將進行大改革了,土地審批權力開始下放,農村建設項目落地和經濟發展都更加容易了。不少農民朋友也開始關心自己的土地權益會不會受損,耕地面積會不會減少?其實有4點清楚就行了。
一、耕地的保護,集約用地的保護仍是重要原則
一直以來,國家都提出要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對於農村耕地這樣重要珍貴的資源,一直都是我國的重要原則,畢竟我國是全球知名的人口大國,如果糧食太過依靠進口,必然有一天會受到反噬。
二、土地批准仍受規劃、計劃指標約束
雖然土地徵收轉用的權力開始下放,但也不意味著可以沒有限制的批准轉用和徵收。對於各種土地的利用計劃,都是有嚴格指標控制的。
三、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仍有嚴格限制
永久基本農田是我國所有耕地中,最優質、最精華、最高產的部分。所以這部分的土地是不能夠隨意佔用的,對於這部分土地的佔有,仍然有著嚴格的限制。
四、嚴格的佔補平衡政策補充耕地
很多農民朋友擔心,因為土地審批權力的下放會導致農村的耕地被佔用很多,農民自己的利益會被影響,但實際上我國是有嚴格的佔補平衡政策的,也就是佔用了多少,就要補回來多少,所以大家不需要擔心耕地會越來越少。
對這些,你有什麼想說的?又有什麼獨到的見解呢?歡迎留言與大家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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