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強制報告制度加固未成年人保護“安全門”

“你好,請問是王晶晶檢察官嗎?我有個情況向您反映一下……”2019年6月8日中午,如東縣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突然接到一位小學老師的來電,正是這一通電話將8歲女童小英從泥潭中解救了出來。

8歲的小英父母離異,母親早已改嫁,父親兩年前出國打工至今未歸,她只得依靠爺爺奶奶生活。2018年夏天的一個夜晚,小英的奶奶外出走親戚,小英的爺爺竟然喪心病狂地將魔爪伸向了小英。

自我保護意識逐漸增強的小英意識到“這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她想到自己還得依靠爺爺奶奶生活,便不敢把爺爺的醜事說出來,但她又害怕爺爺再做出同樣的事情,白天惴惴不安,夜裡擔心害怕,上課時精神恍惚,成績更從班級前三倒退到三十名開外。班主任老師發現小英的異樣後找她談心,剛一進辦公室,小英便開始哭個不停,老師勸解了近半小時,又驚又怕的小英才斷斷續續地說出了自己的遭遇。班主任老師立即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馬上撥通了如東縣人民檢察院的報告電話。

這是該院牽頭在縣內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後接到報告的首案,王晶晶接到電話後一邊叮囑老師陪伴在孩子身邊,穩定孩子的情緒,並特別叮囑要注意保護孩子的隱私切莫聲張,一邊與公安人員聯繫確定初步調查計劃。當天下午,王晶晶就與公安人員一起趕到該小學,小英也在班主任老師的陪伴下接受了詢問,王晶晶說:“及時的詢問是有必要的,能夠幫助我們固定證據,但在詢問時應該把問題一次問清,避免多次詢問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小英的爺爺被抓獲後對強姦、猥褻的罪行供認不諱,2019年10月10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小英也被從外地趕回來的母親帶走一起生活了。

未成年人的身心發育尚未成熟,對性的辨別能力較差,自我保護能力不強,容易成為犯罪分子覬覦的對象。有的受害人因年齡較小不知自己受到侵害,有的受害人家長受傳統思想的禁錮“怕丟臉”不肯報案,犯罪分子因此逍遙法外並長期侵害一名或數名未成年人的現象時有發生,對未成年人造成無法逆轉的傷害。

老師是除了家長外與孩子接觸最多的人,他們最容易發現孩子的情緒波動;醫生則是最容易發現孩子受到身體傷害的人,發動他們的力量可以儘早發現隱而未發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為及時懲處性侵惡魔,避免受害人遭受長期、多次侵害,破解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發現難、報告難、干預難等難題,如東縣人民檢察院經過調研、座談,牽頭聯合縣教體局、衛健委等部門制定了《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對強制報告的主體、程序、報告情形、不及時報告的責任等進行了明確。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為讓強制報告制度落在實處,該院檢察官宣講團隊多次深入各中小學校、醫療機構、社區等地解讀該制度,引導老師、醫務工作者、社區工作者等深刻認識強制報告制度的意義、明確各自的職責和義務,通力協作讓犯罪分子無所遁形、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築起一道道防護網。小英的班主任老師就是因為曾經參加過這類培訓,在發現小英情緒不對時主動了解情況,在發現犯罪分子的罪惡行徑後立即向司法機關報案,使得犯罪分子及時受到法律嚴懲,使得無辜的小英得以逃脫魔爪。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可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事件卻時有發生,在辦理前案的過程之中,如東縣檢察院又接到了兩起報告電話,兩名幼童被父母遺棄。該院檢察干警依據《意見》規定的流程及時干預、處理,監督立案嚴懲犯罪行為,更通過親職教育,引導成為合格父母。強制報告制度的威力正在逐步顯現,成為保護孩子免受侵害、威懾犯罪分子的有力舉措。

(蔣春霞、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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