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二嫁,倆主都得陪嫁妝——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兩家被判違法

在能源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行政機關將同一區域內獨家特許經營權通過行政協議先後授予給不同的經營者,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行為屬於違約行為,並判決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行政協議典型案例------英德中油燃氣有限公司訴英德市人民政府、英德市英紅工業園管理委員會、英德華潤燃氣有限公司特許經營協議糾紛案

(一)基本案情

2008年8月20日,英德市建設局與中油中泰燃氣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油中泰公司)簽訂《英德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同年8月22日,英德市人民政府向英德市建設局作出批覆,同意將該市管道天然氣特許經營權獨家授予中油中泰公司,期限為30年,至2038年8月20日止。中油中泰公司組建英德中油燃氣有限公司(下稱中油公司)負責經營涉案業務。2010年至2011年間,英德市英紅工業園管理委員會(下稱英紅園管委會)先後與中油公司簽訂投資天然氣站項目合同、補充協議等協議,就該公司在英紅工業園內的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權具體實施,包括許可範圍、開發建設及經營期限、建設用地等進行約定。

2012年9月4日,英德市政府發佈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權招投標公告。華潤燃氣投資(中國)有限公司參與招標並中標,並於2013年2月20日與英德市規劃和城市綜合管理局簽訂《英德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取得包括英紅工業園在內的英德管道燃氣業務獨家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30年,至2043年2月20日止。該公司隨後成立了英德華潤燃氣有限公司(下稱華潤公司)負責項目經營管理。

中油公司因與華潤公司對英紅工業園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權範圍發生爭議,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英德市政府、英紅園管委會繼續履行涉案行政協議,授予其在英紅工業園內管道燃氣的獨家特許經營權;判令該政府立即終止華潤公司在涉案地域內的管道燃氣建設及經營活動。

(二)裁判結果

經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涉案合同合法有效,中油公司享有的特許經營合同權利受法律保護,協議各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相關的合同義務。英德市政府作為該管委會這一事業單位的設立機關以及特許經營許可一方,應承擔相應合同義務,保障合同履行,但英德市政府又將英紅工業園的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權授予給華潤公司,存在對同一區域將具有排他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先後重複許可給不同的主體的行為,應當認定為違法。法院同時認為,該重複許可系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所致,並不必然導致在後的華潤公司所獲得的獨家特許經營權無效,華潤公司基於其所簽訂的特許經營權協議的相關合同利益、信賴利益亦應當予以保護。且中油公司、華潤公司均已進行了管道建設並對園區企業供氣,若撤銷任何一家的特許經營權均將影響到所在地域的公共利益。對於重複許可的相關法律後果,應當由行政機關承擔,不應由華潤公司承擔。英德市政府應當採取補救措施,依法作出行政處理,對雙方相應經營地域範圍予以界定,妥善解決本案經營權爭議。故判決:一、確認涉案協議有效,確認中油公司在英紅工業園內有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權,且不得授予第三方;二、確認英德市政府、英紅園管委會將英紅工業園內特許經營權授予華潤公司的行為違法;三、責令英德市人民政府採取補救措施;四、駁回中油公司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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