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

由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叔权律师发起的“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

采取导师制、开放式机制,确立了“自发、自助、互助、开放、平等、赋能”六个宗旨。

到目前为止,沙龙荣幸邀请了段建国律师为沙龙总顾问,并聘请了郑贤春、许向前、王红兵、刘青、杜红霞、余安平、洪树涌、林徐谡、钟其胜、陈子兴、陈海阳、廖莘、高明等13位律师及律界外人士为导师。

3月23日晚主题为《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技巧》的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上,我们将聘请分享嘉宾罗鑫嘉律师、许兴文律师及点评嘉宾邓建国律师为导师,导师人数增加到了16位。


导师制——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

罗鑫嘉律师

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第十一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委员会委员


导师制——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

许兴文律师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福建省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

大成毒品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导师制——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

邓建国律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二战劳工对日索赔律师团团长

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


林叔权律师和余安平律师分别发表了对于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的导师制的看法。


林叔权律师的看法:导师制的根本宗旨是帮助青年律师成长

导师制——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

林叔权律师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 • 发起人兼导师

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 • 战略顾问

律媒社 • 战略顾问


我们为什么采用导师制呢?这就要回到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的宗旨,也是根本点,那就是帮助青年律师成长

多数青年律师入行的时候就会有老师,办了实习证之后就会有老师或师傅带,但实际上这种“师傅”给予青年律师的指导多数是围绕着工作的,具有封闭性和局限性。

跟师傅跟的时间越长,结果就会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也就是跟什么样的师傅,徒弟未来的发展可能也是跟师傅差不多。这就是师傅带徒弟这种培养机制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会限制青年律师的发展和成长。

导师制——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

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的“导师制”就是为了打破这种局限性。每一期沙龙,我们都会就非常细分的主题,请律界大咖来做主题分享,同时还会有点评律师,同样也是律界大咖。

同时,沙龙的分享、点评嘉宾也打破了地域性。原来我们请的分享嘉宾多是大湾区的律界大咖,2020年我们将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搬到线上以后,这种地域性就被彻底打破了。无形中我们从全国帮青年律师请来了许多业界大咖来作为他们的导师。

青年律师进入律师事务所,一般是跟着一个师傅或加入一个团队,如果律所内部没有一体化,那么团队与团队之间都是隔绝的,而且很多团队都是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因此,哪怕青年律师所在的律所规模再大,发展和成长都会有一定的局限性和封闭性,因为他只有一个老师。

如果参加到“导师制”下的大湾区青年律所成长沙龙中,随着聘请的导师越来越多,青年律师就会有更多的学习和获得指导的机会,更有利于青年律师的成长,青年律师要实现“弯道超车”也更有可能。


余安平律师的看法:导师制支持青年律师更好、更快成长

导师制——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

余安平律师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暨刑事部副主任

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学院讲师团成员

睿信毒品犯罪辩护研究院专家委员

惠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

惠州市扫黑除恶业务指导委委员

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人民禁毒》杂志推荐毒品辩护专家


我认为青年律师导师制度,不仅很有必要而且非常可行。我20年前进黄冈中学任教时,学校就是安排一批德高望重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给我们青年教师做“导师”,用一两年的时间把我们从刚从学生变成老师的“新手教师”培养成能够独当一面的骨干教师。

律师行业采取“导师”制度,让一批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作为青年律师的“导师”,不仅为青年律师找到了学习对象,而且帮资深律师发掘了培养对象。青年律师的工作热情,与资深律师的办案经验相结合,支持青年律师更好更快成长。

导师制——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

大湾区青年律师人数众多,热情高涨。资深律师作为他们的导师,通过专业讲座、热点剖析、案例分享等方式,引导青年律师井然有序沿着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向稳健前进,这不仅是专业化市场服务的内在需求,也是大湾区作为

“先行先试”改革试验区的社会职责。

大湾区的青年律师导师制度,必将成为主推青年律师发展的有效制度,在不久的将来被各地律师广泛接受,从大湾区辐射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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