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留权 —— 加拿大枫叶卡

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是赋予非加拿大公民的人在加拿大生活和工作权利,而没有任何逗留时间的限制。

2002年加拿大公民身份与移民部开始向所有新的加拿大永久居民发行永久居民卡(俗称“枫叶卡”)

永久居留权 —— 加拿大枫叶卡

加拿大枫叶卡 - 2015年版(最新版)

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好处


加拿大永久居民与公民享有许多相同的权利和责任,包括在加拿大任何省或地区居住,工作(受某些限制)和学习的权利。永久居民可以享受许多和加拿大公民相同的社会福利,包括参加加拿大退休金计划,享受其所在省或领地的全民医保。除了专门授予公民的权利外,永久居民享有《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规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居住了一定时间后可以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目前,一个人必须在申请之前的五年中一直在加拿大居住三年(1095天)(包括成为永久居民之前最多一年的时间)。他们还有权担保亲属永久居留,但要满足居住标准并确保抚养要求。


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限制条件


加拿大永久居民无权在加拿大的联邦选举中投票,也无权竞选各级政府的民选职位。加拿大的几个市政府(包括多伦多,温哥华,哈利法克斯和卡尔加里)已提议赋予永久居民在市政选举中投票的权利,但这需要得到各自省政府的批准。出于国家安全原因,永久居民也不能在需要高级安全检查的公共部门或私营部门中担任工作。

作为非公民,永久居民无法获得加拿大护照,他们必须将其当前国籍的护照与永久居民卡一起用于国际旅行。一些国家给予加拿大永久居民免签证入境,如果他们目前国籍的护照不符合免签资格。

2003年12月31日之后,在乘坐商业交通工具(飞机、轮船、火车或汽车)进入加拿大时,永久居民必须出示永久居民卡或加拿大外交机构签发的永久居民旅行证件。


身份丧失


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须在每1825天(5年)之中于加拿大至少停留730天(2年)以上,否则有失去该身份的风险。计算中可以包括与加拿大配偶一起在海外的停留时间,为加拿大企业出差或在国外联邦或省政府办公室工作所花费的时间。

永久居民在犯有严重犯罪(在加拿大可能受到10年以上的刑罚或在加拿大实际上被监禁6个月以上)的情况下,也许你会剥夺永久居民身份。

一个人成为加拿大公民后会自动失去其永久居留权。

如果某人在另一个国家拥有公民身份或居留权,则永久居民也可以自愿放弃其身份。在加拿大境内放弃身份的人必须离开加拿大或申请临时居民签证。

如果永久居民卡过期,永久居民不会失去其身份。

永久居留权 —— 加拿大枫叶卡

加拿大枫叶卡 - 2009至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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