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緩、退、延!西安市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問答印發

減、免、緩、退、延!西安市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問答印發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醫保局、財政局、稅務局聯合印發了《西安市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問答》,就企業關注的有關問題做以解答。

減免政策涉及哪些險種?

答:根據陝人社7號文件和陝醫保11號文件規定,這次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涉及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四大險種。

減免保險費核心政策是什麼?

答:這次減免社會保險費的核心政策主要體現在五個字上,即:減、免、緩、退、延。

  • “減”,是指2月至4月減半徵收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2月至6月減半徵收各類用人單位(不含在編制管理部門辦理法人登記的機關事業單位)所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 “免”,是指2月至6月免徵中小微企業及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 “緩”,是指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四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
  • “退”,是指退還符合減免社保費政策企業已繳或多繳2月份社會保險費;
  • “延”,是指對受疫情影響,參保單位逾期繳納2至3月四項社會保險費,在4月底前補辦的,免收滯納金和利息。

減免有時限要求嗎?

答:減免四項社保費政策主要涉及的參保單位是: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減免政策不同,享受的期限也不同。

辦理程序是:參保單位只需按月正常申報繳費基數及應繳費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減免後的應繳費額,不需要辦理額外的減免申報手續及證明材料。

減免範圍如何規定?

答:根據陝人社發7號文件規定,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或人員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根據陝醫保11號文件規定,減半徵收基本醫療保險不含在編制管理部門辦理法人登記的機關事業單位。

還要繳納個人繳費部分嗎?

答:根據陝人社7號文件和陝醫保11號文件規定,這次減免社保費只與單位繳費部分有關,參保個人仍需按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個人繳費部分。

常年虧損企業可以申請緩繳嗎?

答:按照省上工作要求,能夠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主要是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參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保障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文化旅遊、批發零售等企業,其他常年虧損企業和“殭屍”企業、嚴重失信企業(信用中國陝西網站列入黑名單的失信企業)等不在緩繳範圍。

社保關係轉移時該怎麼辦?

答:由於享受緩繳政策的企業只繳納企業職工個人繳費部分,而未繳納單位應繳部分,因此,在企業職工需要辦理社保關係轉移時,企業應為其補齊緩繳的社會保險費,就可以辦理。

緩繳時可以選擇險種嗎?

答:可以。企業在申請社保費緩繳時,可結合實際情況,選擇確定緩繳險種。企業同時申請多個險種緩繳時,緩繳期限應當一致。

減免與緩繳能否同時享受?

答:減免政策可以與緩繳政策同時享受。減免政策執行期間,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在享受減半徵收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政策的同時,可以申請緩繳另外一半的單位繳費部分。減免政策到期後,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也可以申請緩繳。

未及時辦退休手續,補發養老金嗎?

答:可以補發。人社部明確規定,對於疫情期間未能及時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的,經審核後,自審核次月起補發養老金。

未及時認證資格影響養老金髮放嗎?

答:不用擔心,不暫停發放。

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時間可延期嗎?

答:2019年靈活就業人員和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2019年度養老保險費繳費可以延期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辦理,逾期辦理不收取利息。

是否影響個人社會保險權益?

答:不影響。此次減免政策不會影響個人的社會保險權益。這次減免的是企業單位繳費部分,重點是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我省明確要求,在減免緩繳政策執行期間,企業要按月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社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工作,以確保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

職工在緩繳期間申領養老、失業保險待遇的,單位及職工個人應先補齊緩繳的社會保險費。實施階段性減免、緩繳工傷保險費政策,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工傷保險相關待遇。實施階段性減緩基本醫療保險費政策,不影響參保職工醫保待遇。

是否影響退休人員領養老金?

答:不影響。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是黨中央、國務院紮實做好保民生實事的一項重大舉措,國家將通過加大財政投入和中央調劑金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充力度等措施,幫助各省做好養老保險金按時足額髮放的工作。

我省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充分考慮養老保險制度運行及基金結餘情況,採取一系列應對措施,做好基金收支和運行情況分析,落實好基本養老保險政府責任分擔機制,確保養老保險金按時足額髮放。

新開工建設項目能否享受政策?

答:可以。減免期間新開工的建設項目,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施工總承包單位進行劃型並享受相應減免政策。減免費款的計算公式為:減免工傷保險費=(該項目計劃施工所覆蓋的減免期/計劃施工期)×該項目合同施工期內應繳工傷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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