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创业初期接受天使投资,而当时自己因为出钱少,股权的分配是否很被动,将来会不会沦为打工?

白琰昕弈


股权与股份时两个概念,你首先要弄明白这个问题。那么如何做的分股不分权呢?

《创业阶段:如何科学设计创业股东合伙人规则与股权分配》这篇文章或许可以给你答案或启发。

导读:如何解决合伙创业股权分配和建立合伙人规则呢?如何实现合伙人合作共赢呢?如何设计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股权模式呢?等等一系列问题值得合伙创业创始人考虑的问题。因为在合伙当中,各合伙人的资源、能力、背景各不相同,合伙人之间很难不产生分歧,而如何解决这些分歧走向一致?合伙之后股权又该如何设计,才能确保平衡各方价值贡献,以及企业长远发展呢?答案是按关键成功因素价值贡献做不同创业要素的合伙规则和股权架构设计分配股权。下面亿律通法律咨询为大家介绍按关键成功因素是如何落地应用的:

一、案例

2019年年初,小王作为发起人,与李四、王五合伙组建了一家互利网创业公司A,公司的经营方向为家居类。3个人各自有不同的资源,具体如下:

1、张三具备丰富的经验管理经验,并可出资,因他曾就职于国内某知名跨境电商企业高管,具有丰富的跨境电商操盘经验,因此他作为新公司操盘手并兼任总经理,可投资30万。

2、李四具备运营经营,且带来了5位资深员工,组建了一个成熟的运营团队。但由于5个人都很年轻,资金积累比较少,共计投资10万元。

3、王五同意出资60万,但不参与公司具体的经营管理。

那么按照上述情形,小王与李四、王五的股权如何分配才合理呢?

二、按照资金分配股权与按照关键成功因素分配股权,那种更科学呢?我们来做一比较。

(一)按资金投入进行股权分配

(二)按照关键成功因素价值贡献进行股权分配

三、通过上述两种分配方式,明显可以看出关键成功因素价值贡献分配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能平衡股东所做贡献应得的回报。因为跨境电商前期靠资金,后期靠运营人才价值贡献。如果单纯的依据资金投入来进行股权分配,势必会引起李四的不满,作为仅仅投资的王五占据控制权,也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后续发展。因此,按照关键成功因素进行分配,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赢在股权


诚邀。首先,创业初期绝大部分项目是拿不到投资的。如果初期项目有融资需求,同时也被投资人看中,至少说明这个项目有发展潜力,或者创始人本人的创业能力得到肯定。一旦融资,股份分配被摊薄是必然的事,但一般的天使投资占股不会太大,创始人也不会太被动。当然如果发展的好,公司进行一轮轮深入的融资,创始团队的股份会不断稀释,会出现创始人股份远少于资本方的情况。比如我们了解的著名互联网企业,阿里巴巴,京东,腾讯,他们的创始人马云,刘强东,马化腾这些企业家的股份都不是第一大股东,按照股份比例看,他们都应该失去了控制权,但我们了解到的事实情况并不是这样,他们依然是企业的灵魂,掌握着最大决定权(马云是主动退休的)。那他们为什么股份少,但依然没有失去控制权,那是因为他们在融资过程中做了一系列设置。以京东创始人刘强东为例,京东按照的是AB股股权设置,何为AB股,AB股其实就是权力的游戏。AB股的核心,就是同股不同权。简单理解,就是把投票权和分红权分离。

在AB股的双层股权架构下,公司可以发行拥有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一般称A类、B类,即AB股。通常,A类1股有1票投票权,B类1股有N票投票权。其中A普通股通常由投资人与公众股东持有,B普通股常由创业团队持有。

根据京东2016年的年报,刘强东占股15.8%,却拥有80%的投票表决权。刘强东用15.8%的股权牢牢掌握了京东的控制权。所以刘强东自然也不会沦为打工的。

那因为融资而失去控制权沦为打工的案例呢?

有,以特斯拉举例。

其实最早创立特斯拉的另有其人,那便是马丁·艾伯哈德与马克·塔彭宁,而不是我们熟悉的钢铁侠马斯克。

简单来说,这两位都是硅谷工程师,且对电动汽车有着浓厚的兴趣。2003年,两人以塞尔维亚裔的发明天才尼古拉·特斯拉为新创立的公司命名,这就诞生了硅谷的第一家旨在制造高端电动车的车企——特斯拉。

研发电动汽车是个烧钱的活儿,两人的融资路走得很是艰难。2004年,马斯克毅然投给特斯拉750万美元,一举成为公司的最大股东和董事长,艾伯哈德出任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负责首辆车的研发工作。

这里就是特斯拉的一个转折,两位工程师创始人徒有技术没有钱,而且电动汽车在当时是一个不被看好,需要疯狂烧钱的项目,没人投资。所以当马斯克决定投资的时候,特斯拉迎来了转机,同时也意味着创始人失去控制权,成为打工者,面对马斯克的彪悍,创始人一个个离开。

综合来讲,得到融资本身就是件好事,它是助推剂,能让企业发展的更快。融资过程中股本稀释,控制权问题也是必然要面对的一个事,但关键还是在创始人自身,是否有足够的实力来掌控,你企业做的好,有足够前景,往往底气也就足,在生死存亡的时候去融资自然会变的被动,底气也就不足了。

总而言之,就是要让自己的项目企业变的值钱,你就有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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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会存在这个问题。

比如马云在阿里巴巴的股份只有7%,是公司第三大股东,虽然通过同股不同权控制了公司运营,但是大部分利润归了外资,从利益分配上说,这和打工没什么区别。

事物都有两面性,要辩证的看待这个问题,如果能够通过天使资金的帮助,使公司迅速成长,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条条大路通罗马,其实解决这个问题,还有几个选项供你选择。

第一,股权换资金是一个小企业成长的常规手段,但是有时候没必要牺牲太多的股权,如果你对企业前景很乐观,不妨以前景换资金,签合理的对赌协议,既可以融到资金,有可以避免股权大量流失。当然这个风险很大,需要仔细斟酌。

第二,发动员工,以工资+股权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既调动了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又降低了工资开支,同时降低对天使投资的依赖程度。股权的分化可以使你更好的控制公司发展。

第三,多渠道融资,特别是银行贷款之类,他们只关心资金的安全性,对你的股权根本不敢兴趣,完全可以解除你的股权旁落的问题。

第四,尽量压缩融资额度,不要对天使投资狮子大开口,如果一百万能够解决问题,就坚决不要二百万,融的资金越大,后面越被动,拿最少的资金解决眼前的苟且是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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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会的,作为明智的创业者,天使投资只能接受10%到20%。为什么?一.作为创始人,你是企业命运的掌舵者,你必须对企业控制权,公司法如是说:公司决策需要超过三分之二股东同意才能通过,也就是说你作为创始人(大股东)必须掌握百分之66.7%的股份才能具有最终决策权,既然你咨询的是天使投资,也就是企业处于初级起步阶段,这点在初创阶段非常重要二.明确天使投资为什么要投资你,绝大部分天使投资都是为了在未来的某一天退出获利,如果你给的股权过少,他可能获利少。所以,你和投资人对于股权分配是在博弈,彼此都希望自己获得的多。


所以,我给你以下这几条建议:

1.和投资人说明,如果他获得的股权过多,一是会影响你对公司的控制,因为做决策最后还是你自己,投资人在给你钱的同时顶多给你点建议,绝大数情况下没有投资人替公司管理层做决定的。二是你对公司的态度,自己为什么冒着那么大的风险选择创业而不选择风险较小的打工,自己的目的就是获得更大的利益,如果给他非常多,自己获利就少很多,很容易出工不出力,创始人如果不努力,公司能有个好么,导致他当初投资的资本血本无归。(有经验的天使投资人都懂)


2.如果在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这个是最好的,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你的项目够好,这个数字一般条件下风险投资人是会接受的)


3.如果遇到那种暴发户,动不动就要百分之七八十,直接他控股了,你直接拒绝。心中坚信:你若盛开,蝴蝶自来;你若精彩,天自安排。自己的项目就像自己的孩子似的,要充满自信。作为企业的创始人,没有不希望企业做强做大的,你如果天使投资就给出百分之八十,请问你a,b,c。。。。轮融资你给啥,员工鼓励的期权池你给啥?所以,既然要创业,就要把各个方面都要考虑到,有益于企业未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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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家创业公司是如何进行股权分配的呢?公司的股权分配应该怎么做才好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公司怎样分配股权”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创业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股权分配的本质牵扯到两个根本性问题:一个是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一个是获取更多资源让公司成功,从而创始人获得巨大经济回报(让有能力的人来帮你,包括找有实力创始人和投资人)。

绝大多数情况下,对于一个创业公司的创始人,保持控制力和获得经济回报难以两全其美。因为一个初创公司需要获得外部资源来创造价值,而获取外部资源通常要求创始人削弱其控制力(例如,不做CEO,让别人加入董事会)。创始人需要坦诚面对自己,回答自己创业的原动力到底是什么。是获得巨大经济回报?还是按自己的意愿做事情?没有对错,只有是否忠于自己。答案清晰,就更容易达成自己的目标。

股权分配问题对于创业企业是不得不面临的问题。而且,在最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有的人认为该平均分配,事实上,最错误的做法是股权五五分,五五分的结果是没有分配决定权。在开始的蜜月期可能不会产生争执,正所谓可以共患难,难以同甘苦。到了一定阶段,出现分歧的时候,如果有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能谁也不服气谁,最终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创业失败。基于公司法规定的的股权1/2的决议规则和2/3的特别决议规则,相对理想的股权分配是持1/2以上股权,更理想是2/3以上。本文试图解释实际中有些具体的操作问题。本文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创始人的股权。

二是员工的股权。

三是众筹的股权。

1.创始人的股权

1.1确定创始人。创始人是承担了风险的人。判断创始人的简单方法是看,拿不拿工资,如果在最开始,都不能支付工资给你,那你就是创始人。

1.2创始人的身价如何确定。

1.2.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

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假设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

1. 2.2召集人(股权增加5%)。

召集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假设A是召集人。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

1. 2.3创业点子及执行很重要(股权增加5%)。

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并执行成功,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 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

1. 2.4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

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 25%不等。

1. 2.5CEO,即总经理应该持股更多(股权增加5%)。

CEO作为对公司贡献最大的人理应拥有更大股权。一个好的CEO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要大于一个好的CTO,所以担任 CEO职务的人股权应该多一点点。

1. 2.6全职创业是最最有价值的(股权增加200%)。

如果有的创始人全职工作,而有的联合创始人兼职工作,那么全职创始人更有价值。因为全职创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项目失败的情况下冒的风险也更大。

1. 2.7信誉是最重要的资产(股权增加50-500%)。

如果创始人是第一次创业,而他的合伙人里有人曾经参与过风投投资成功了的项目,那么这个合伙人比创始人更有投资价值。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某些创始人会让投资人觉得非常值得投资,这些超级合伙人基本上消除了“创办阶段”的所有风险,所以最好让他们在这个阶段获得最多的股权。

1. 2.8现金投入参照投资人投资。

很可能是某个合伙人投入的资金相对而言多的多。这样的投资应该获较多的股权,因为最早期的投资,风险也往往最大,所以应该获得更多的股权。

1. 2.9最后进行计算。现在,如果最后计算的三个创始人的股份是为200/150/250,那么将他们的股份数相加(即为600份)作为总数,再计算他们每个人的持股比例:33%/25%/42%。

1.3创始人股权的退出机制。

作为创业企业,如果创始人离开创业团队就涉及股权的退出机制。如果不设定退出机制,允许中途退出的合伙人带走股权,对退出合伙人的公平,但却是对其它长期参与创业的合伙人最大的不公平,对其它合伙人也没有安全感。

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涉及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 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有些退出价格是当时投入的本金,加合理利息回报。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不同公司会存在差异。

1.4股权与分红权的分离

分红权和股权可以分离,表决权理论上也可以分离。对于出资较大的合伙人,可以给与较大的分红权,但对于承担风险较大的,应给与较大的股权。具体做法可以参照最后一个案例。

1.5 股权协议的约定

一些公司出现拥有股权的合伙人在创业过程中出现了,违背创业企业利益的行为,比如泄密或者携带知识产权另立门户等,为了保护创业企业其他合伙人的利益,最好在协议中约定这些对股权的限制条款。

还可制定股权实现的考核标准,不达到考核标准不拥有股权。

2 员工的股权

什么是员工?谁是员工的判断标准是看其是否是具有员工心态的人。在创业企业,有些合伙人希望把员工当做合伙人,也给与股权激励。这样的做法,一个负面作用是,过早的分散了股权,另一个负面作用是,拥有员工心态的人,希望得到的是稳定的现金收入,而不是未来可能增值的股权,因此得不到满足。因此,即使是作为激励作用的股权也不应当份额过大。员工管理问题不应单纯利用股权解决。一般来说,VC会要求员工持股计划在VC投资进来之前执行,这样VC就可以减少稀释。不过不能认为这是A轮VC自私,要知道B轮VC到时候也会要求在他们进来之前再执行一次员工持股计划,这时A轮VC和创始股东将一起稀释。 员工的期权比例应该留多少?一般来说是5-15%。

3众筹的股权

众筹从概念逐渐变为实践,“股权众筹是否构成非法集资”已经不再是法律角度的焦点。股权众筹,既然是“众”筹,就说明股东数量非常多。不过,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超过50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超过200人。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导致大部分众筹股东不能直接出现在企业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中。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一般有两种:

3.1委托持股,或者说是代持股。一个实名股东分别与几个乃至几十个隐名的众筹股东签订代持股协议,代表众筹股东持有众筹公司股份。在这种模式下,众筹股东并不亲自持有股份,而是由某一个实名股东持有,并且在工商登记里只体现出该实名股东的身份。中国国内法律已经认可了保护真实股东的合法利益,也就是即使股东名册里面没有出现众筹股东的名字,只要有协议证明真实股东是真实的出资人,其权益也是被保障的。

3.2持股平台持股。比如,先设立一个持股平台,五十个众筹股东作为这个持股平台的投资人,把资金投入持股平台;然后,持股平台把这笔款再投入众筹公司,由持股平台作为众筹公司的股东。这样五十个众筹股东在众筹公司里只体现为一个股东,即持股平台。持股平台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两者对于众筹股东来说都是有限责任的。按照合伙企业法,通常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由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这样,众筹发起人就可以其普通合伙人的身份,管理和控制持股平台,进而控制持股平台在众筹公司的股份,也就实际上控制了众筹股东的投资及股份。

这是对于公司创业初期吸引投资股权如何分配的解答。


路人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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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一个创业者如何才能在获得投资的同时,又要保住自己的公司不被投资人吞掉,这个就要看创业者的本事了,在角逐中,谁是最后的胜利者,这是要博弈的。

一般如果你的经营能力强悍的话,那么你拿的投资比例就不会太多,都做到上市了,你还控股比例大,那么投资人是没有能力换掉你的,一般被换掉的创始人,都是能力弱,当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已经不适合干了的,才会被换掉。毕竟一个充满前景的公司,不能因为一个管理者的能力而影响公司的发展壮大嘛!

要想牢牢抓住自己的公司,你必须要有超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些小困难自己轻松搞定,就不需要老是融资,拿投资人的钱,这样你就可以控制住自己呕心沥血打造出来的企业。

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

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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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归一期财经


不一定就沦为打工。

首先,产业初期一般情况下,项目在初级阶段所需要的资金量是比较小的,风险也是最高的时候,天使投资既然愿意投资,就说明看好这个项目,为控制风险资金不会投入太多。即使投资人愿意多投资,初期的项目也不需要那么多的钱。所以,创业初期不会稀释过多的股权。

其次,在创业伊始,就要有与产品研发和公司战略发展相匹配的融资规划(或者是财务战略规划),里面至少写清楚,每个阶段需要的资金数额、公司股权价值、公司控制权结构设计等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掌握融资的主动权,才能掌握公司的控制权。

第三,创始人成立公司与出资多少没有必然的联系。现在是认缴资本制度,在融资过程中可以与投资人协商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投资。这种方式下,创始人可以获得一部分投资款,用这部分投资款可以用于实缴出资。

综上,创业初期接受天使投资,创始人出钱少,不一定就沦为打工仔,关键看是否掌握了融资的主动权。


吴乐为—


接手受外部资金,是否可能沦为为别人打工,需要系统来考虑:

1、是否是与投资方签订了其他约定,比如说需要在什么时间做出产品,在什么时间实现销售,什么时间实现盈利等等,如果没有做到,就要进行赔偿,包括股份及现金赔偿等。

这种专业术语叫对赌,如果有这些,就要做最坏的打算来考虑,没有做到,对方执行,是否会导致控制权的丧失?

2、什么叫控制权丧失,投资方持股比例超过50%,投资方在董事会中拥有多数席位等等

3、如果只是单纯的投资,没有其他任何条件,你只出200万,他出500万,这没什么不可以的,因为你创业可以自己按1元/股来计算,其他投资人是要溢价对你投资的,他500晚可能也就占你20%的股份。

4、对于第一融资,尤其时天使轮,不宜融资过多,股份不宜释放过多,20%差不多了,后面随着业务的进度再不断来融


会计魔术


初创期就能有天使投你说明你的项目还是被人认可的,我不知道楼主是怎么样谈的,持股比例是多少,但是天使轮后面还是需要融资的,除非你的项目能赚钱了,否则还会有2轮3轮的融资,股权只能被稀释,或者是一开始的投资人卖股权。

大部分的初创企业在第一轮就会被稀释股权,后面如果第一轮的投资方不退出,又引进新的投资方,股权只能越来越少,这个时候签合同只能让你的初创团队持股在一定数额。

就像阿里的马云团队,招股说明书还披露了阿里巴巴的股权结构。马云持有公司8.9%的股份,为最大个人股东。日本电信企业软银公司持有阿里巴巴34.4%的股份,为最大股东。此外,雅虎持股22.6%,阿里巴巴联合创始人蔡崇信持股3.6%。  尽管软银在IPO后仍将是最大股东,但马云和管理层通过合伙人制度仍将控制着阿里:马云等28位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一半以上。

当然这是企业做大了,后面你也是为自己打工,这里面需要有条款的,就是你和你的团队持股比例不低于多少,决策层占有一定的人数,必须要有绝对的控制权,这要在招股书上写明白。

这里面还有一个就是经营能力的问题,如果你的团队很厉害的话,是没有大股东愿意换管理层的,就像阿里巴巴,现在每年还有20%的增长空间,这是多么恐怖。

软银是有换经营者的权力,如果想罢免谁,一点点就可以换掉,但是马云团队还是很厉害的,楼主如果因为股权的事情怕别人夺权只能在条款中限制大股东。

中国经营权最典型的失败案例,就是化妆品龙头上海家化,后面因为中国平安的投资成为了公司的控制人,然后就是经营理念的不同。

把创始人团队全部清除,然后家化的业绩一落千丈,一个公司的创始人都能被人家扫地出门,这种公司首先股权这方面就是有问题的,当然大股东的权力太多,我们控制不了。

但是楼主你如果项目不错的话,应该是有很多VC投你的,找一个肯让步给你的就行了,只有大格局的人才能赚大钱。

楼主你的股份不多,但是只要能把公司做大还是有很多钱的,前提是现在的股权要尽可能的保住,哪怕2轮也要写清楚经营权决策权的归属,这要你还在公司管理层上,就是给自己打工,最怕的就是你被人扫地出门,这样真的就是给别人打工了。


投资新势力


创业者的创业项目在引入天使投资人之后,股份被稀释,这个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你是在出售自己的股份来换取投资人的钱,创业者由于自己的股份不断的被稀释,最后被投资人逐出公司的,在中国创业历史上已经有过了!如现在大名鼎鼎的(新浪),他的创始人就是这样被逐出公司的。

一个创业者如何才能在获得投资的同时,又要保住自己的公司不被投资人吞掉,这个就要看创业者的本事了,在角逐中,谁是最后的胜利者,这是要博弈的。

一般如果你的经营能力强悍的话,那么你拿的投资比例就不会太多,都做到上市了,你还控股比例大,那么投资人是没有能力换掉你的,一般被换掉的创始人,都是能力弱,当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已经不适合干了的,才会被换掉。毕竟一个充满前景的公司,不能因为一个管理者的能力而影响公司的发展壮大嘛!

要想牢牢抓住自己的公司,你必须要有超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些小困难自己轻松搞定,就不需要老是融资,拿投资人的钱,这样你就可以控制住自己呕心沥血打造出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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