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創業初期接受天使投資,而當時自己因為出錢少,股權的分配是否很被動,將來會不會淪為打工?

白琰昕弈


股權與股份時兩個概念,你首先要弄明白這個問題。那麼如何做的分股不分權呢?

《創業階段:如何科學設計創業股東合夥人規則與股權分配》這篇文章或許可以給你答案或啟發。

導讀:如何解決合夥創業股權分配和建立合夥人規則呢?如何實現合夥人合作共贏呢?如何設計有利於公司長遠發展的股權模式呢?等等一系列問題值得合夥創業創始人考慮的問題。因為在合夥當中,各合夥人的資源、能力、背景各不相同,合夥人之間很難不產生分歧,而如何解決這些分歧走向一致?合夥之後股權又該如何設計,才能確保平衡各方價值貢獻,以及企業長遠發展呢?答案是按關鍵成功因素價值貢獻做不同創業要素的合夥規則和股權架構設計分配股權。下面億律通法律諮詢為大家介紹按關鍵成功因素是如何落地應用的:

一、案例

2019年年初,小王作為發起人,與李四、王五合夥組建了一家互利網創業公司A,公司的經營方向為家居類。3個人各自有不同的資源,具體如下:

1、張三具備豐富的經驗管理經驗,並可出資,因他曾就職於國內某知名跨境電商企業高管,具有豐富的跨境電商操盤經驗,因此他作為新公司操盤手併兼任總經理,可投資30萬。

2、李四具備運營經營,且帶來了5位資深員工,組建了一個成熟的運營團隊。但由於5個人都很年輕,資金積累比較少,共計投資10萬元。

3、王五同意出資60萬,但不參與公司具體的經營管理。

那麼按照上述情形,小王與李四、王五的股權如何分配才合理呢?

二、按照資金分配股權與按照關鍵成功因素分配股權,那種更科學呢?我們來做一比較。

(一)按資金投入進行股權分配

(二)按照關鍵成功因素價值貢獻進行股權分配

三、通過上述兩種分配方式,明顯可以看出關鍵成功因素價值貢獻分配更有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更能平衡股東所做貢獻應得的回報。因為跨境電商前期靠資金,後期靠運營人才價值貢獻。如果單純的依據資金投入來進行股權分配,勢必會引起李四的不滿,作為僅僅投資的王五佔據控制權,也可能會影響公司的後續發展。因此,按照關鍵成功因素進行分配,可以有效解決上述問題。


贏在股權


誠邀。首先,創業初期絕大部分項目是拿不到投資的。如果初期項目有融資需求,同時也被投資人看中,至少說明這個項目有發展潛力,或者創始人本人的創業能力得到肯定。一旦融資,股份分配被攤薄是必然的事,但一般的天使投資佔股不會太大,創始人也不會太被動。當然如果發展的好,公司進行一輪輪深入的融資,創始團隊的股份會不斷稀釋,會出現創始人股份遠少於資本方的情況。比如我們瞭解的著名互聯網企業,阿里巴巴,京東,騰訊,他們的創始人馬雲,劉強東,馬化騰這些企業家的股份都不是第一大股東,按照股份比例看,他們都應該失去了控制權,但我們瞭解到的事實情況並不是這樣,他們依然是企業的靈魂,掌握著最大決定權(馬雲是主動退休的)。那他們為什麼股份少,但依然沒有失去控制權,那是因為他們在融資過程中做了一系列設置。以京東創始人劉強東為例,京東按照的是AB股股權設置,何為AB股,AB股其實就是權力的遊戲。AB股的核心,就是同股不同權。簡單理解,就是把投票權和分紅權分離。

在AB股的雙層股權架構下,公司可以發行擁有不同投票權的普通股,一般稱A類、B類,即AB股。通常,A類1股有1票投票權,B類1股有N票投票權。其中A普通股通常由投資人與公眾股東持有,B普通股常由創業團隊持有。

根據京東2016年的年報,劉強東佔股15.8%,卻擁有80%的投票表決權。劉強東用15.8%的股權牢牢掌握了京東的控制權。所以劉強東自然也不會淪為打工的。

那因為融資而失去控制權淪為打工的案例呢?

有,以特斯拉舉例。

其實最早創立特斯拉的另有其人,那便是馬丁·艾伯哈德與馬克·塔彭寧,而不是我們熟悉的鋼鐵俠馬斯克。

簡單來說,這兩位都是硅谷工程師,且對電動汽車有著濃厚的興趣。2003年,兩人以塞爾維亞裔的發明天才尼古拉·特斯拉為新創立的公司命名,這就誕生了硅谷的第一家旨在製造高端電動車的車企——特斯拉。

研發電動汽車是個燒錢的活兒,兩人的融資路走得很是艱難。2004年,馬斯克毅然投給特斯拉750萬美元,一舉成為公司的最大股東和董事長,艾伯哈德出任公司的首席執行官,負責首輛車的研發工作。

這裡就是特斯拉的一個轉折,兩位工程師創始人徒有技術沒有錢,而且電動汽車在當時是一個不被看好,需要瘋狂燒錢的項目,沒人投資。所以當馬斯克決定投資的時候,特斯拉迎來了轉機,同時也意味著創始人失去控制權,成為打工者,面對馬斯克的彪悍,創始人一個個離開。

綜合來講,得到融資本身就是件好事,它是助推劑,能讓企業發展的更快。融資過程中股本稀釋,控制權問題也是必然要面對的一個事,但關鍵還是在創始人自身,是否有足夠的實力來掌控,你企業做的好,有足夠前景,往往底氣也就足,在生死存亡的時候去融資自然會變的被動,底氣也就不足了。

總而言之,就是要讓自己的項目企業變的值錢,你就有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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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會存在這個問題。

比如馬雲在阿里巴巴的股份只有7%,是公司第三大股東,雖然通過同股不同權控制了公司運營,但是大部分利潤歸了外資,從利益分配上說,這和打工沒什麼區別。

事物都有兩面性,要辯證的看待這個問題,如果能夠通過天使資金的幫助,使公司迅速成長,也不失為一個好的選擇。

條條大路通羅馬,其實解決這個問題,還有幾個選項供你選擇。

第一,股權換資金是一個小企業成長的常規手段,但是有時候沒必要犧牲太多的股權,如果你對企業前景很樂觀,不妨以前景換資金,籤合理的對賭協議,既可以融到資金,有可以避免股權大量流失。當然這個風險很大,需要仔細斟酌。

第二,發動員工,以工資+股權的方式簽訂勞動合同,既調動了員工的勞動積極性,又降低了工資開支,同時降低對天使投資的依賴程度。股權的分化可以使你更好的控制公司發展。

第三,多渠道融資,特別是銀行貸款之類,他們只關心資金的安全性,對你的股權根本不敢興趣,完全可以解除你的股權旁落的問題。

第四,儘量壓縮融資額度,不要對天使投資獅子大開口,如果一百萬能夠解決問題,就堅決不要二百萬,融的資金越大,後面越被動,拿最少的資金解決眼前的苟且是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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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會的,作為明智的創業者,天使投資只能接受10%到20%。為什麼?一.作為創始人,你是企業命運的掌舵者,你必須對企業控制權,公司法如是說:公司決策需要超過三分之二股東同意才能通過,也就是說你作為創始人(大股東)必須掌握百分之66.7%的股份才能具有最終決策權,既然你諮詢的是天使投資,也就是企業處於初級起步階段,這點在初創階段非常重要二.明確天使投資為什麼要投資你,絕大部分天使投資都是為了在未來的某一天退出獲利,如果你給的股權過少,他可能獲利少。所以,你和投資人對於股權分配是在博弈,彼此都希望自己獲得的多。


所以,我給你以下這幾條建議:

1.和投資人說明,如果他獲得的股權過多,一是會影響你對公司的控制,因為做決策最後還是你自己,投資人在給你錢的同時頂多給你點建議,絕大數情況下沒有投資人替公司管理層做決定的。二是你對公司的態度,自己為什麼冒著那麼大的風險選擇創業而不選擇風險較小的打工,自己的目的就是獲得更大的利益,如果給他非常多,自己獲利就少很多,很容易出工不出力,創始人如果不努力,公司能有個好麼,導致他當初投資的資本血本無歸。(有經驗的天使投資人都懂)


2.如果在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這個是最好的,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你的項目夠好,這個數字一般條件下風險投資人是會接受的)


3.如果遇到那種暴發戶,動不動就要百分之七八十,直接他控股了,你直接拒絕。心中堅信:你若盛開,蝴蝶自來;你若精彩,天自安排。自己的項目就像自己的孩子似的,要充滿自信。作為企業的創始人,沒有不希望企業做強做大的,你如果天使投資就給出百分之八十,請問你a,b,c。。。。輪融資你給啥,員工鼓勵的期權池你給啥?所以,既然要創業,就要把各個方面都要考慮到,有益於企業未來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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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家創業公司是如何進行股權分配的呢?公司的股權分配應該怎麼做才好呢?小編為你帶來了“公司怎樣分配股權”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創業公司如何分配股權

股權分配的本質牽扯到兩個根本性問題:一個是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一個是獲取更多資源讓公司成功,從而創始人獲得巨大經濟回報(讓有能力的人來幫你,包括找有實力創始人和投資人)。

絕大多數情況下,對於一個創業公司的創始人,保持控制力和獲得經濟回報難以兩全其美。因為一個初創公司需要獲得外部資源來創造價值,而獲取外部資源通常要求創始人削弱其控制力(例如,不做CEO,讓別人加入董事會)。創始人需要坦誠面對自己,回答自己創業的原動力到底是什麼。是獲得巨大經濟回報?還是按自己的意願做事情?沒有對錯,只有是否忠於自己。答案清晰,就更容易達成自己的目標。

股權分配問題對於創業企業是不得不面臨的問題。而且,在最開始如果沒有處理好,很可能為今後的創業失敗埋下隱患。有的人認為該平均分配,事實上,最錯誤的做法是股權五五分,五五分的結果是沒有分配決定權。在開始的蜜月期可能不會產生爭執,正所謂可以共患難,難以同甘苦。到了一定階段,出現分歧的時候,如果有沒有一個人擁有絕對的控制權,可能誰也不服氣誰,最終的結果就是分道揚鑣,創業失敗。基於公司法規定的的股權1/2的決議規則和2/3的特別決議規則,相對理想的股權分配是持1/2以上股權,更理想是2/3以上。本文試圖解釋實際中有些具體的操作問題。本文分為三個部分。

一是創始人的股權。

二是員工的股權。

三是眾籌的股權。

1.創始人的股權

1.1確定創始人。創始人是承擔了風險的人。判斷創始人的簡單方法是看,拿不拿工資,如果在最開始,都不能支付工資給你,那你就是創始人。

1.2創始人的身價如何確定。

1.2.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權)。

我們給每個人創始人100份股權。假設加入公司現在有三個合夥人那麼一開始他們分別的股權為。

1. 2.2召集人(股權增加5%)。

召集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來創業,他就應該多獲得5%股權。假設A是召集人。那麼,現在的股權結構為。

1. 2.3創業點子及執行很重要(股權增加5%)。

如果創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創業點子並執行成功,那麼他的股權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 105,那增加5%之後就是110.25%)。

1. 2.4邁出第一步最難(股權增加5%-25%)。

如果某個創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經著手實施,比如已經開始申請專利、已經有一個演示原型、已經有一個產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對吸引投資或貸款有利的事情,那麼這個創始人額外可以得到的股權,從5%到 25%不等。

1. 2.5CEO,即總經理應該持股更多(股權增加5%)。

CEO作為對公司貢獻最大的人理應擁有更大股權。一個好的CEO對公司市場價值的作用,要大於一個好的CTO,所以擔任 CEO職務的人股權應該多一點點。

1. 2.6全職創業是最最有價值的(股權增加200%)。

如果有的創始人全職工作,而有的聯合創始人兼職工作,那麼全職創始人更有價值。因為全職創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項目失敗的情況下冒的風險也更大。

1. 2.7信譽是最重要的資產(股權增加50-500%)。

如果創始人是第一次創業,而他的合夥人裡有人曾經參與過風投投資成功了的項目,那麼這個合夥人比創始人更有投資價值。在某些極端情況下,某些創始人會讓投資人覺得非常值得投資,這些超級合夥人基本上消除了“創辦階段”的所有風險,所以最好讓他們在這個階段獲得最多的股權。

1. 2.8現金投入參照投資人投資。

很可能是某個合夥人投入的資金相對而言多的多。這樣的投資應該獲較多的股權,因為最早期的投資,風險也往往最大,所以應該獲得更多的股權。

1. 2.9最後進行計算。現在,如果最後計算的三個創始人的股份是為200/150/250,那麼將他們的股份數相加(即為600份)作為總數,再計算他們每個人的持股比例:33%/25%/42%。

1.3創始人股權的退出機制。

作為創業企業,如果創始人離開創業團隊就涉及股權的退出機制。如果不設定退出機制,允許中途退出的合夥人帶走股權,對退出合夥人的公平,但卻是對其它長期參與創業的合夥人最大的不公平,對其它合夥人也沒有安全感。

對於退出的合夥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權;另一方面,必須承認合夥人的歷史貢獻,按照一定溢價/或折價回購股權。對於如何確定具體的退出價格,涉及兩個因素,一個是退出價格基數,一個是溢價/或折價倍數。可以考慮按照合夥人掏錢買股權的購買價格的一定溢價回購、或退出合夥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 參與分配公司淨資產或淨利潤的一定溢價,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輪融資估值的一定折扣價回購。有些退出價格是當時投入的本金,加合理利息回報。至於選取哪個退出價格,不同公司會存在差異。

1.4股權與分紅權的分離

分紅權和股權可以分離,表決權理論上也可以分離。對於出資較大的合夥人,可以給與較大的分紅權,但對於承擔風險較大的,應給與較大的股權。具體做法可以參照最後一個案例。

1.5 股權協議的約定

一些公司出現擁有股權的合夥人在創業過程中出現了,違背創業企業利益的行為,比如洩密或者攜帶知識產權另立門戶等,為了保護創業企業其他合夥人的利益,最好在協議中約定這些對股權的限制條款。

還可制定股權實現的考核標準,不達到考核標準不擁有股權。

2 員工的股權

什麼是員工?誰是員工的判斷標準是看其是否是具有員工心態的人。在創業企業,有些合夥人希望把員工當做合夥人,也給與股權激勵。這樣的做法,一個負面作用是,過早的分散了股權,另一個負面作用是,擁有員工心態的人,希望得到的是穩定的現金收入,而不是未來可能增值的股權,因此得不到滿足。因此,即使是作為激勵作用的股權也不應當份額過大。員工管理問題不應單純利用股權解決。一般來說,VC會要求員工持股計劃在VC投資進來之前執行,這樣VC就可以減少稀釋。不過不能認為這是A輪VC自私,要知道B輪VC到時候也會要求在他們進來之前再執行一次員工持股計劃,這時A輪VC和創始股東將一起稀釋。 員工的期權比例應該留多少?一般來說是5-15%。

3眾籌的股權

眾籌從概念逐漸變為實踐,“股權眾籌是否構成非法集資”已經不再是法律角度的焦點。股權眾籌,既然是“眾”籌,就說明股東數量非常多。不過,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超過50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不超過200人。法律對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導致大部分眾籌股東不能直接出現在企業工商登記的股東名冊中。這一問題的解決方案一般有兩種:

3.1委託持股,或者說是代持股。一個實名股東分別與幾個乃至幾十個隱名的眾籌股東簽訂代持股協議,代表眾籌股東持有眾籌公司股份。在這種模式下,眾籌股東並不親自持有股份,而是由某一個實名股東持有,並且在工商登記裡只體現出該實名股東的身份。中國國內法律已經認可了保護真實股東的合法利益,也就是即使股東名冊裡面沒有出現眾籌股東的名字,只要有協議證明真實股東是真實的出資人,其權益也是被保障的。

3.2持股平臺持股。比如,先設立一個持股平臺,五十個眾籌股東作為這個持股平臺的投資人,把資金投入持股平臺;然後,持股平臺把這筆款再投入眾籌公司,由持股平臺作為眾籌公司的股東。這樣五十個眾籌股東在眾籌公司裡只體現為一個股東,即持股平臺。持股平臺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是有限合夥。兩者對於眾籌股東來說都是有限責任的。按照合夥企業法,通常有限合夥人不參與管理,由普通合夥人負責管理。這樣,眾籌發起人就可以其普通合夥人的身份,管理和控制持股平臺,進而控制持股平臺在眾籌公司的股份,也就實際上控制了眾籌股東的投資及股份。

這是對於公司創業初期吸引投資股權如何分配的解答。


路人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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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一個創業者如何才能在獲得投資的同時,又要保住自己的公司不被投資人吞掉,這個就要看創業者的本事了,在角逐中,誰是最後的勝利者,這是要博弈的。

一般如果你的經營能力強悍的話,那麼你拿的投資比例就不會太多,都做到上市了,你還控股比例大,那麼投資人是沒有能力換掉你的,一般被換掉的創始人,都是能力弱,當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已經不適合幹了的,才會被換掉。畢竟一個充滿前景的公司,不能因為一個管理者的能力而影響公司的發展壯大嘛!

要想牢牢抓住自己的公司,你必須要有超強的經營管理能力,有些小困難自己輕鬆搞定,就不需要老是融資,拿投資人的錢,這樣你就可以控制住自己嘔心瀝血打造出來的企業。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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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歸一期財經


不一定就淪為打工。

首先,產業初期一般情況下,項目在初級階段所需要的資金量是比較小的,風險也是最高的時候,天使投資既然願意投資,就說明看好這個項目,為控制風險資金不會投入太多。即使投資人願意多投資,初期的項目也不需要那麼多的錢。所以,創業初期不會稀釋過多的股權。

其次,在創業伊始,就要有與產品研發和公司戰略發展相匹配的融資規劃(或者是財務戰略規劃),裡面至少寫清楚,每個階段需要的資金數額、公司股權價值、公司控制權結構設計等內容。只有這樣才能掌握融資的主動權,才能掌握公司的控制權。

第三,創始人成立公司與出資多少沒有必然的聯繫。現在是認繳資本制度,在融資過程中可以與投資人協商採取股權轉讓的方式進行投資。這種方式下,創始人可以獲得一部分投資款,用這部分投資款可以用於實繳出資。

綜上,創業初期接受天使投資,創始人出錢少,不一定就淪為打工仔,關鍵看是否掌握了融資的主動權。


吳樂為—


接手受外部資金,是否可能淪為為別人打工,需要系統來考慮:

1、是否是與投資方簽訂了其他約定,比如說需要在什麼時間做出產品,在什麼時間實現銷售,什麼時間實現盈利等等,如果沒有做到,就要進行賠償,包括股份及現金賠償等。

這種專業術語叫對賭,如果有這些,就要做最壞的打算來考慮,沒有做到,對方執行,是否會導致控制權的喪失?

2、什麼叫控制權喪失,投資方持股比例超過50%,投資方在董事會中擁有多數席位等等

3、如果只是單純的投資,沒有其他任何條件,你只出200萬,他出500萬,這沒什麼不可以的,因為你創業可以自己按1元/股來計算,其他投資人是要溢價對你投資的,他500晚可能也就佔你20%的股份。

4、對於第一融資,尤其時天使輪,不宜融資過多,股份不宜釋放過多,20%差不多了,後面隨著業務的進度再不斷來融


會計魔術


初創期就能有天使投你說明你的項目還是被人認可的,我不知道樓主是怎麼樣談的,持股比例是多少,但是天使輪後面還是需要融資的,除非你的項目能賺錢了,否則還會有2輪3輪的融資,股權只能被稀釋,或者是一開始的投資人賣股權。

大部分的初創企業在第一輪就會被稀釋股權,後面如果第一輪的投資方不退出,又引進新的投資方,股權只能越來越少,這個時候籤合同只能讓你的初創團隊持股在一定數額。

就像阿里的馬雲團隊,招股說明書還披露了阿里巴巴的股權結構。馬雲持有公司8.9%的股份,為最大個人股東。日本電信企業軟銀公司持有阿里巴巴34.4%的股份,為最大股東。此外,雅虎持股22.6%,阿里巴巴聯合創始人蔡崇信持股3.6%。  儘管軟銀在IPO後仍將是最大股東,但馬雲和管理層通過合夥人制度仍將控制著阿里:馬雲等28位合夥人提名的董事佔董事會人數的一半以上。

當然這是企業做大了,後面你也是為自己打工,這裡面需要有條款的,就是你和你的團隊持股比例不低於多少,決策層佔有一定的人數,必須要有絕對的控制權,這要在招股書上寫明白。

這裡面還有一個就是經營能力的問題,如果你的團隊很厲害的話,是沒有大股東願意換管理層的,就像阿里巴巴,現在每年還有20%的增長空間,這是多麼恐怖。

軟銀是有換經營者的權力,如果想罷免誰,一點點就可以換掉,但是馬雲團隊還是很厲害的,樓主如果因為股權的事情怕別人奪權只能在條款中限制大股東。

中國經營權最典型的失敗案例,就是化妝品龍頭上海家化,後面因為中國平安的投資成為了公司的控制人,然後就是經營理念的不同。

把創始人團隊全部清除,然後家化的業績一落千丈,一個公司的創始人都能被人家掃地出門,這種公司首先股權這方面就是有問題的,當然大股東的權力太多,我們控制不了。

但是樓主你如果項目不錯的話,應該是有很多VC投你的,找一個肯讓步給你的就行了,只有大格局的人才能賺大錢。

樓主你的股份不多,但是隻要能把公司做大還是有很多錢的,前提是現在的股權要儘可能的保住,哪怕2輪也要寫清楚經營權決策權的歸屬,這要你還在公司管理層上,就是給自己打工,最怕的就是你被人掃地出門,這樣真的就是給別人打工了。


投資新勢力


創業者的創業項目在引入天使投資人之後,股份被稀釋,這個是毫無疑問的,因為你是在出售自己的股份來換取投資人的錢,創業者由於自己的股份不斷的被稀釋,最後被投資人逐出公司的,在中國創業歷史上已經有過了!如現在大名鼎鼎的(新浪),他的創始人就是這樣被逐出公司的。

一個創業者如何才能在獲得投資的同時,又要保住自己的公司不被投資人吞掉,這個就要看創業者的本事了,在角逐中,誰是最後的勝利者,這是要博弈的。

一般如果你的經營能力強悍的話,那麼你拿的投資比例就不會太多,都做到上市了,你還控股比例大,那麼投資人是沒有能力換掉你的,一般被換掉的創始人,都是能力弱,當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已經不適合幹了的,才會被換掉。畢竟一個充滿前景的公司,不能因為一個管理者的能力而影響公司的發展壯大嘛!

要想牢牢抓住自己的公司,你必須要有超強的經營管理能力,有些小困難自己輕鬆搞定,就不需要老是融資,拿投資人的錢,這樣你就可以控制住自己嘔心瀝血打造出來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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