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二批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甲級資質審查結果公示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29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0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1號)、《國土資源部關於修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5部規章的決定》(國土資源部令第62號)、《自然資源部關於第一批廢止和修改的部門規章的決定》(自然資源部令第5號),現將2020年第二批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甲級資質審查結果及單位資質有關申報信息等予以公示,公示期自發布之日起7天。審查中,有部分單位申報材料需核查,本次暫不予以公示。
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請於公示期內向自然資源部地質勘查管理司反映情況。單位反映情況需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並留下聯繫方式、地址、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內大街64號自然資源部地質勘查管理司
郵政編碼:100812
2020年3月23日
附件:
1.2020年第二批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甲級資質審查結果.xls
2.各單位資質申報信息一覽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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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輯:趙 蕾
初 審:程秀娟
審 定:湯小俊
自然資源部通報53個三調不實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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