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區關於有序恢復開放體育健身場所的通告

關於有序恢復開放體育健身場所的通告

(第22號 )


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經研究,現就有序恢復開放體育健身場所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恢復開放時間

2020年3月24日


二、恢復開放範圍

在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全區公共體育場所和經營性健身場所分項目、分區域有序開放。

各類游泳場(館)、線下體育培訓機構、學校場地,以及場所內淋浴設施暫不開放。禁止開展集聚性體育賽事、團體操課、體育培訓等活動。


三、恢復開放要求

1.嚴格入場要求。所有進入場所人員(包括員工、顧客、來訪人員)必須實名登記,出示“祥泰碼”,佩戴口罩並接受體溫檢測。

2.實施客流限制。各開放場所日接待量不超過日最大承載量的50%。健身場所內足球、籃球等項目僅限於練習,標準籃球場每片半場4人(含4人)以下,11人制標準足球場每片半場6人(含6人)以下,羽毛球、網球、乒乓球等隔網項目僅限單打,健身(有氧訓練、力量器械區等)人員間隔不小於1.5米。

3.加強消殺通風。開放場所應使用自然通風,定時對設備設施器材、公共區域進行消毒,並做好記錄,張貼在顯著位置。


四、落實管控責任

1.體育健身場所法定代表人要切實承擔起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認真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各鎮街要會同市場監管局、文體廣旅局等職能部門做好恢復經營場所監督檢查工作。如發現相關場所有違反防控要求的行為,應立即責令停止營業。

3.廣大市民要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自覺遵守有關規定,並對開放單位執行通告情況進行監督,如發現有違反防疫要求的要及時舉報。

姜堰區關於有序恢復開放體育健身場所的通告


姜堰區關於有序恢復開放體育健身場所的通告


泰州市姜堰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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