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施工有了新政策:申報2個工作日完成審核;非主觀行為,從輕、減輕或免予行政處罰

3月24日,記者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當前,我市正處在疫情防控鞏固關鍵期、經濟社會發展恢復提振期、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重大戰略機遇期,為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儘快把時間搶回來,把損失補回來,把進度趕回來”“奮力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的安排部署,盡心盡力幫扶企業,盡職盡責服務項目,確保項目優質高效建設。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夜間作業建築施工監管幫扶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夜間作業審核可手機APP申報

市生態環境局介紹,《通知》要求,要大力推行夜間作業申報審核的全程網上辦理。已具備條件的區縣,要積極指導和幫助施工單位通過“渝快辦”網上辦事大廳或手機APP進行申報,原則上不再要求施工單位現場提交紙質材料,辦理結果根據施工單位意見提供郵寄、電傳等多種服務,真正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一次辦、不見面”。已經完成或啟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地區,應事先徵求當地改革牽頭部門意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優化辦理。

繼續加大重點施工建設項目的支持幫扶力度。市生態環境局將對軌道交通、道路、橋樑、廉(公)租房等市級重點工程(民生工程)探索試點“首次申報、後續確認”的申報方式:允許其在疫情防控期間只需申報1次夜間作業,凡之前已經取得夜間作業審核同意的項目在後續再次申報時,如夜間作業時間段以外並無變化,只需提交書面確認函,無需再次報送《重慶市夜間作業申報表》和其他資料。

記者獲悉,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法律規定的“自受理申報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作出決定”的基礎上,千方百計提高工作效率,儘快作出審核決定,及時幫助企業解決環保方面困難問題。

夜間建築施工非主觀行為,從輕、減輕或免予行政處罰

記者獲悉,《通知》指出,對重點工程、民生工程、基礎設施建設等重大工程項目,按要求將1年內已進行過現場執法檢查且無嚴重環境違法記錄的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除信訪舉報核實等情形外,一般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

對守法施工、管理到位、環境信用良好且群眾投訴較少的在建工程項目,探索按照監督執法正面清單進行管理,科學施策、靠前服務、積極支持,適當減少現場檢查頻次。

對守法意識稍薄弱、環保主體責任落實尚有欠缺、群眾反映較強烈的建築工地,進一步加強政策法規宣傳和指導幫扶力度。建立動態問題清單,指導建設單位採取有效降噪措施、調整施工工藝或作業時間等方式,切實減少夜間建築施工擾民影響。

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和疫情解除後2個月內,執法發現的夜間建築施工非主觀故意違法行為,或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後果的,依據自由裁量權基準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予行政處罰。

及時妥善處理群眾投訴

《通知》要求,明確各建設單位切實履行環保主體責任。積極通過優化施工組織、加強與周邊群眾解釋溝通等多種方式,主動爭取群眾理解支持,積極協調做好群眾工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動群眾反映問題有效化解。

同時,落實“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相關規定,進一步強化行業監管和指導責任,將日常巡查、指導復工和查處投訴有機結合,不斷提高夜間建築施工擾民投訴處理效率。

上游新聞·重慶商報記者 鄭三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