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汙染防治30條”下發,確保不出現臭氧重汙染天

揚子晚報訊(記者 劉瀏)記者從南京市生態環境局瞭解到,隨著顆粒物汙染的逐漸改善,臭氧已成為影響我市空氣質量優良率的首要汙染物。每年4月—9月是臭氧汙染的高峰期。近日,南京市明確30條治理措施,對症下藥治臭氧。

市生態環境局大氣處負責人介紹,今年臭氧汙染治理的目標是全市臭氧汙染天數同比2019年減少8天,確保不出現臭氧重汙染天。各區、江北新區臭氧汙染天數力爭同比下降12%。

“臭氧30條”從臭氧前體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氮氧化物(NOx)汙染管控著手,從強化工業源汙染管控、強化移動源汙染管控、強化社會面源汙染管控、強化監測與執法能力建設等四個方面開展30項工作,包括:年底前完成不少於100個VOCs治理工程項目;6月底前,對全市1.8萬輛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油品抽檢,禁止高排放機械使用,嚴格依法查處超標機械;6月底前,對全市汽修企業開展VOCs專項整治等。

臭氧汙染多發生在高溫天氣,“臭氧30條”提出,5月—9月,在臭氧汙染超標預警情況下,對大中型裝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畫線作業、道路瀝青鋪設等工程(新改擴建交通工程、應急施工工程項目除外)作業中,涉及噴塗、油漆等有VOCs排放的工序實施錯峰施工,原則上10點至16點不開展相關作業;在具備人工增雨條件時,由市氣象部門及時與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商,開展人工增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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