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安排 协调推进 市纪委监委切实强化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

市纪委监委把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对标、统筹推动,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专栏 | 统筹安排 协调推进 市纪委监委切实强化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

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干部在市自然资源局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迅速落实职能职责

召开2次监督责任办公室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专项整治有关部署,不断增强推进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对抓好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全面落实专项整治监督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公开发布专项整治工作信访举报受理公告,在“呼伦贝尔纪检监察”公众号上开设专项整治监督专栏,现已推送5期。


着力健全制度机制

出台《监督责任办公室工作规则》,印发《专项整治监督检查预通知》,对监督检查和深入排查作出部署。协调各组、各监督检查室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流程图,进一步明确各工作组责任、运行机制以及工作要求,并以周为时间单位,逐日逐项倒排整治工期,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对接自治区监督责任办公室、呼伦贝尔市主体责任办公室和各旗市区监督责任办公室,及时了解上情、掌握下情,确保各项工作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深入摸排问题线索

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细化具体处置程序,对2000年以来涉及煤炭资源领域问题的30余条线索进行梳理、研判、筛选,建立台账、登记备案。加强与主体责任办公室各专项组和司法、审计机关及税务部门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力度,明确专人负责线索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组建4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市直相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步加大问题线索筛查挖掘力度。


研究启动专项巡察

提前谋划呼伦贝尔市与自治区开展巡视联动的巡察任务,进行巡前调研,对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巡察重点内容等进行集中研讨。制定市委第八轮巡察建议方案,建议将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纳入市委2020年度巡察计划开展专项巡察,进一步调整增加巡察对象。同时对涉煤领域的其他有关部门、国有企业进行延伸巡察了解。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按照自治区监督办公室、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统筹各监督检查室加强对涉煤领域部门和涉煤领域旗市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问题线索及时纳入线索台账管理,对重点问题线索开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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