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洪家镇党委“给力”让“纪委”有力

近年来,长武县洪家镇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党委主体责任的履行助推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全力领导支持镇纪委工作。

纲举目张,支持镇纪委整风肃纪。洪家镇党委重点针对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及时采纳镇纪委建议,围绕制权、管钱、用人等关键环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洪家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洪家镇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全镇干部严格遵守执行。此外,镇党委主动要求镇纪委放下包袱,大胆对其履行“第一责任人”与“一岗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其在严明政治纪律、选好用好干部、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时提醒,为全镇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2018年以来,在镇党委的支持下,镇纪委共立案16件,处理干部17人,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并进行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起极大震动。镇党委态度坚决,镇纪委严格执行,彻底扭转了干部作风。

勇作后盾,领导支持镇纪委执纪办案。今年以来,镇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问题线索研判上,镇党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镇纪委重大问题线索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全镇反腐败形势;在案件办理环节,对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被调查人为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必须报经镇党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初核情况必须向镇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在重大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镇党委必须统筹协调,安排相关人员予以协助。乡镇圈子小,镇纪委办案对象较单一,特别是村干部,在工作中长期配合,大多与镇上的干部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镇党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针对问题线索的调查做到“不引导,不干预,不设障”,当镇纪委办案受阻时,态度鲜明地为他们撑腰壮胆不含糊;当有人借口查案影响镇村工作时,坚持把案件一查到底不动摇,确保纪检干部敢监督、能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勇“亮剑”、敢作为、善查处。今年1至9月,镇纪委初核案件9件,谈话提醒26人次,立案5件,处分5人。

厘清职责,支持镇纪委“三转”。一是在单位办公用房特别紧张的情况下,镇党委统筹协调,设立了专门的纪委办公室、谈话室、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这将有利于提高镇纪委办案的质量与水平,有利于提升办案的文明与安全。二是在人员配备上,在乡镇干部特别紧的情况下,纪委干部专职化,纪委书记不用说,从2014年就彻底三转,另外配备了三名纪检干部,两名专职一名兼职,确保纪检专职干部专职专用。三是在镇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对镇纪委查办案件经费给予全力支持,促进镇纪委更好履职。四是关心关爱纪检干部。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定期听取镇纪委工作汇报,掌握重点案件的查处情况的同时,对办案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予以关心,并给予必要的帮助,进一步增强镇纪委查办案件信心和决心。

(长武县洪家镇纪委 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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