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官司——耐人寻味的法制文摘

【牛的官司】

湖南不但经济领先,法制方面也厉害。这不,一只 公牛和母牛在田里交配,结果被起诉了!( 2016-10-08 社会实事 )

湖南省茶陵县洣江街道办仙源村石下组,8月21日早上,有两家农户的公牛和母牛在田里交配,损坏了邻居徐某的水稻,因赔偿纠纷而诉诸法律。 母牛农户说,是公牛强奸了母牛,应由公牛一方赔偿。 公牛农户说,是母牛勾引了公牛,应由母牛一方赔偿。 茶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交配属双方情愿,各赔一半。 双方不服,上诉至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审议,二审改判为母牛赔偿三分之二,公牛赔三分之一,理由是:交配时母牛四脚着地,而公牛两脚着地,比母牛损坏庄稼少一半。 公牛农户感激万分道: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水平就是比茶陵县人民法院一审高,体现了司法公平公正! 最新进展: 母牛方不服,再次上诉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议,法院认为交配过程中,母牛虽四脚着地,但其间并没有移动。而公牛在此过程中虽是两脚落地,但有多次移动变换角度,实际造成损坏庄嫁面积大大超过了母牛。 最终判母牛方赔1/5,公牛方赔4/5。 群众纷纷感叹:高级法院就是高级,名号不是混来的,充分表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公正、公开!!《中国法制报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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