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打“美容贷”官司,输了!

3 月 26 日,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案例,家住淮安的小李借了"美容贷"后,称自己并没有美容,只是朋友王某做了美容,小李要求美容院退还美容费用。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小李的诉讼请求。

"我朋友小王整容的时候没钱,当时她还没满 18 周岁,美容院的人让我把身份证、手机交给他们,我碍于朋友情面答应了。没多久,我就接到贷款催收的电话,让我还 8 万多贷款,我没有整容,美容院应该把贷款本金和利息还给我 …… "前段时间,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原告小李向法官讲述了她的遭遇。

小李的朋友小王称:"我也是被骗的,手术前我就告诉美容院我没钱付手术费,美容院称小李已经为我办了贷款,美容院当时给了我很多材料,让我照着抄。我做完手术就离开了,美容院没找我要过钱,我也不清楚具体费用 …… "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 年 3 月 2 日,某金融公司依据小李出具的身份证、小李手持身份证及还款账户的照片,与小李签订"个人消费贷款合同"。三天后,该公司向美容院支付 23800 元。2018 年 4 月 3 日,该公司收到小李还款 3597.63 元。

2018 年 3 月 3 日,另一小贷公司根据美容院上传的载有小李签名的"手术知情同意书""借款协议""征信及信息披露授权书""委托代扣款授权书"等材料,以小李为借款人,向美容院放款 48600 元。2018 年 4 月 4 日,小王通过小李账户向该小贷公司还款 3186 元。同一天,小王在美容院做了双眼皮、隆鼻等项目。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王和美容院之间形成美容医疗服务关系,证据充分,应予认定。"美容贷"是由金融平台直接将钱打到医院账户,用户再分期还款给金融平台。两放贷平台根据小李出具的身份证、手持手机展示的承诺等图片,在网上与小李签订贷款协议,向美容院发放款项,美容院收到款项后,为小王做了美容美体整容手术,小李虽未美容,但其行为表现为代小王贷款,故对其要求美容院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主张不予支持。小李如认为小王应承担相应责任,可以另行向小王主张权利。

一审判决后,小李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