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車有質量缺陷,一般是怎麼處理的?你買到這種車會怎麼辦?

一名汽車修理工


買到有質量缺陷的車怎麼處理呢?——參考《汽車三包政策》規定

汽車作為極度複雜的工業產品難免會遇到問題車,且不論是品牌質量評價多高的車輛都不例外。面對這種無法規避的問題,出於對汽車用戶權益保障的考量——《汽車三包政策》出臺了,按照其規定有很多情況都可以獲得理想的解決方案。


退換車標準(在三包有效期內)

1:同一故障點累積維修五次仍未解決,或汽車累計維修時長超過了35天,滿足這兩項標準的車輛可以要求車企退車或換車。三包有效期的最低標準為兩年或五萬公里,不同品牌的量產車按照廠家提供的標準為準(只會大於最低標準)。

2:在三包期間如車輛出現嚴重影響安全性能的故障,並且累計維修了兩次;亦或者因故障維修引發其他故障,這些車也可以選擇退換。嚴重故障一般指發動機變速箱在行駛中故障,或者制動系統與穩定控制系統故障或失靈等等。

3:在三包期內如果核心總成出現嚴重故障而需要更換,比如發動機和變速箱累積更換兩次,或發動機變速箱的核心零部件累計更換兩次;其次如轉向、制動、懸架、車橋與車身(五大總成範疇)更換兩次,這些車都能夠選擇退換車。

4:自購車之日起的60天或3000公里以內,汽車如果出現轉向機功能失靈,剎車系統失效,燃油洩露(機油不算)或者車身開裂。這些嚴重影響駕駛安全的故障是100%可以退車或換車的,只是時間範圍稍微有些窄了, 所以在發現問題要及時。

5:正常維修車輛如果累計時間超過5日(因質量問題而非事故車維修),作為汽車用戶是可以要求銷售商提供代用車的。而且在質保期內的維修不應收取任何費用,比如換件的耗材或工時費;不過正常損耗件如雨刮器、輪胎、冷卻液等並不在這一範圍內。


汽車三包政策-關於維修保養的解釋

重中之重:汽車正常維修保養可以由消費者自行選擇維修站,也就是說車企與銷售商(4-S)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強制用戶在其售後進行維修或車輛養護。而且在不能要求定點養護車輛的前提下,4-S作為車企授權的網點必須提供“SERVICE-售後服務”的服務,這是四個S的標準店需要為消費者盡的義務,也是消費者購買其品牌車輛應該享有的權利。

綜上所述,在遇到問題車時汽車用戶可以按照“三包政策”的規定,分析車輛是否符合退換車的標準。同時不用把自己的車輛限制在4-S售後維保,如4-S以此為理由而拒絕對車輛的三包則屬於違法行為哦;不過在其他維修站維保車輛也要索取憑證,比如保養記錄與重要耗件(機油與變速箱油等)的發票。因為車輛的故障如果是因為假機油或假配件導致,4-S是有權拒保的;在外保養車輛索取憑證可用以車輛出現問題後的質量鑑定,確定不是常規保養導致的問題則可以正常退換車。




天和Auto


商品車有質量缺陷,客戶應第一時間向4S店反饋並配合4S店做取證記錄,向生產廠家提出索賠。

根據不同的質量缺陷廠家及4S店會給出相應的修理賠償方案,包括換件,換車,以及經濟補償等。

如廠家及4S店不積極或不予認定是質量缺陷,可在媒體及有關部門的配合下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報告等,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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