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潮湧 商業保險需先行一步

□王小韋

面對“新基建”熱潮,商業保險熟悉、投身、適應並勇當“新基建”的“弄潮兒”,需要先行一步、未雨綢繆。筆者認為,商業保險要立足自身基本功能,著眼於提高參與社會治理能力,落實於提高風險識別、風險定價、風險預防、風險處置等“四大能力”。


“新基建”潮湧 商業保險需先行一步

提高風險識別能力。“新基建”將逐步改變風險外在形態,推動保險行業調整識別風險視角。以車險、企財險為例,在當前人工駕駛(主要依靠人工操作設備)的前提下,承保風險的形態是行為,風險大小取決於行為人對交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遵守意識、駕駛(操作)技能、精神狀態等複合因素;而“新基建”包括的5G技術、人工智能支撐的全自動駕駛(生產)條件下,風險形態由行為轉變為性能,風險大小取決於相關設備技術成熟性。適應風險形態變化,商業保險需要逐步重構風險形態體系,提高風險識別能力。

提高風險定價能力。“新基建”將逐步改變風險決定因素,推動保險行業調整費率因子。以車險為例,當前車險定價實行從車定價因子(考量購置價、折舊價,不考量智能性),完全忽略標的車行駛里程、區間等從用因子和標的車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駕齡等從人因子。深化車險定價改革,就要增加從用、從人因子並優化之間權重,而“新基建”中5G技術既可以幫助交通行為監管,也可以幫助車險定價改革。5G技術、人工智能等技術支撐的全自動駕駛,對車險風險定價不再考慮從用、從人因子且對從車因子主要考量安全性。

提高風險預防能力。“新基建”將逐步輔助提高社會治理能力,推動保險行業豐富風險預防手段。5G技術、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基建”技術的運用,將會提升風險預防的手段。以意外險為例,根據最近下發的意外險改革意見,實施建立行業共享機制、數據庫、精算體系、傷殘發生率表等措施,輔助商業保險對客戶進行風險等級評估並採取不同的預防措施。再如,根據最近下發的醫保改革意見,國家將建立統一的醫保數據庫。如果將數據庫與商業保險數據庫適度對接,將可以提前防範“帶病投保”的道德風險。

提高風險處置能力。“新基建”將逐步輔助提高社會治理能力,推動保險行業豐富風險處置手段。當前保險經營中存在的理賠難沉痾尚未根治,其中的根源包括信息化建設不足。“新基建”建設過程和建設成果逐步落地之後,交通行為、工礦企業安全生產等安全生產形勢應該持續向好,商業保險機構產品研發、預防、理賠等主幹經營環節都需要改良。鑑於風險處置手段先進,保險行業應儘快完善風險處置業務流程。

(作者單位:陝西銀保監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