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禁止在“冥幣”等祭祀用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公告

為維護人民幣形象,加強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打擊喪葬、祭祀等領域違法違規使用人民幣圖樣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紅河州中心支行、紅河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公告如下:


一、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縮小和同樣大小人民幣圖樣的行為。製作、買賣帶有人民幣圖樣的“冥幣”屬於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違法行為。


二、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存在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紅河州中心支行及紅河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將依法予以查處。


四、對拒絕、阻撓、逃避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檢查,或謊報、隱匿、銷燬相關證據材料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予以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中國人民銀行紅河州中心支行紅河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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