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能不能拘留現役軍人?

人民警察不可以拘留現役軍人。現役軍人涉嫌刑事案件由軍事法庭審理,對應的偵查由軍隊保衛部門進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現役軍人(含軍內在編職工,下同)和非軍人共同犯罪的,分別由軍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專門法院管轄;涉及國家軍事秘密的,全案由軍事法院管轄。

人民警察,能不能拘留現役軍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軍隊保衛部門對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和軍隊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轄分工如下:

(一)軍人在地方作案的,當地公安機關應當及時移交軍隊保衛部門偵查。

(二)地方人員在軍隊營區作案的,由軍隊保衛部門移交公安機關偵查。

(三)軍人與地方人員共同在軍隊營區作案的,以軍隊保衛部門為主組織偵查,公安機關配合;共同在地方作案的,以公安機關為主組織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四)現役軍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公安機關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五)軍人退出現役後,發現其在服役期間在軍隊營區作案,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軍隊保衛部門偵查,公安機關配合。

(六)軍人退出現役後,在離隊途中作案的,以及已經批准入伍尚未與軍隊辦理交接手續的新兵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偵查。

人民警察,能不能拘留現役軍人?

(七)屬於地方人武部門管理的民兵武器倉庫和軍隊移交或者出租、出借給地方單位使用的軍隊營房、營院、倉庫、機場、碼頭,以及軍隊和地方人員混居的軍隊宿舍區發生的非侵害軍事利益和軍人權益的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八)軍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實行企業化經營管理的公司、廠礦、賓館、飯店、影劇院,以及軍隊和地方合資經營的企業發生的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軍隊保衛部門配合。

公安機關的各位工作人員都非常的清楚,如果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是現役軍人,那麼公安機關會直接將案件的實際情況通報給軍隊,然後由軍隊的保衛部門具體負責調查,但是軍人如果犯罪的話,在量刑的時候沒有任何特殊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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