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朋友已經談了四年了,女方還要10萬彩禮結婚,應該給嗎?

IT講壇


舉個例子,假如要男方入贅的話是不是也會提很多條件,或者各種大道理一堆,錢得要很多。

  1. 既然你們已經打算結婚了就是你對女孩的肯定了,我覺得女朋友的彩禮錢得給,具體給多少看經濟條件協商。
  2. 不知道你們那裡是彩禮錢子女結婚後子女自己帶著還是給女方父母。女方父母養育她長大成人花費了很多精力,光教育費生活費都很多,這個彩禮錢作為回報一點也不過分,而且很多父母也會回給孩子帶走了。再說有的地方彩禮錢是子女自己帶著的,結婚之後這個錢女方又帶到自己的新家了。
  3. 難道你覺得談了四年就不應該給了嗎?她跟你一起那麼多年不離不棄不是更應該感恩嗎?這樣的疑問如果是你自己的內心想法,其實是不想給彩禮,這個和她跟你一起幾年無關。假如一起才一年,是不是理由又變成才相處一年就要十萬彩禮?
  4. 買車之類的消耗商品都捨得花十萬十幾萬甚至更多,何況你女友不是商品,是更重要的人。她離開養育她的父母嫁到你家,為你生兒育女,做家務,還可能會受各種氣,等你父母老了她還得照顧你的父母,她自己的親生父母卻可能沒那麼多時間去照顧,更不可能常伴左右。她是要付出很大陪著你同甘共苦一輩子的。
  5. 因人而異,如果你覺得女朋友不夠好,不做家務之類等等,不能照顧你的家,你覺得心裡不平衡不想給,你們暫時先不要結婚了,帶著怨氣你們現在也不適合結婚,以後矛盾會很多。如果你是因為暫時的經濟壓力給不了,你可以把實情告訴她,你們四年的真情她應該可以理解你。

無論男朋友女朋友都不要把對方對自己的好當理所應當。


一朵團圓


覺得十萬彩禮多的人,大部分是窮人吧!在找老公這件事上不得不佩服我爸爸媽媽,他們堅定一點,嚴格把關,門當戶對,堅決找父母親受過教育,必須是那個年代中專以上學歷的家庭!我和我老公結婚,提親的時候,沒有外人,就雙面父母,四個人在一起聊了一個小時,男方的態度就是,有什麼要求你們儘管提,我都接受!女方的態度是一切從簡,兩個孩子幸福就好!當時說好,彩禮18.8萬,包括買金飾,請客的錢花了多少男方買單,最後是12.8萬元,還有各種紅包只多不少!一個結婚下來,男方家起碼花了50萬吧,因為請客是不收禮金的!再說說爸爸媽媽給我的陪嫁,一部30多萬的車,一套200多萬的房子,現金18萬!婚後和老公很和諧啊,他是一個很暖心近乎完美的老公,公公婆婆對我也視如己出!老公婚前購買的房子有貸款,我也一起承擔貸款,生活根本就沒有計較你的我的,都是家裡的!


MDmico


我家是兒子啊,所以我現在也很糾結,按理來說我是打算給兒子在我們的城市奮鬥一套一百平左右的全款房的,我覺得我們夫妻還是可能的。給對方十萬彩禮,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得看家庭,這十萬不能給伏弟魔之類的啊,我希望是兩好噶一好的,我拿十萬給小夫妻,女方陪送一些也給小夫妻。因為我和我老公結婚日子就過的很辛苦,我可能不能給我兒子大富大貴,但我希望我能儘量讓他輕鬆些,不要像我們一樣辛苦,手裡要有點餘錢。


0為自由奮鬥


看這個題目,彷彿你女朋友做了什麼不可容忍的事情了似的。

說實話,單說這十萬,聽起來就是個過場似的,完全沒有人要為難你的意思,這錢難道不是給你倆了麼?但是題主背景交代不清楚,無法判斷。

我還是那個觀點,凡事不能只看一面,我講個例子。

我碩士同學,她男朋友本科畢業就工作了,工作後錢都在女生那保管著,她讀書生活都是男朋友支持,結婚的時候還沒有買房買車,什麼都沒有就結了,為什麼?因為她心裡有底,知道家裡什麼條件什麼狀況,而且男生能做到這個樣子,值得託付。

題主女朋友提出要十萬,如果男方單方面付出很多的情況下,我覺得沒必要非要這個錢。但是如果大家半斤八兩,女生也沒少付出,她可能就需要這十萬來走個家鄉習俗,也沒必要因為張口要了彩禮就非說人家賣女兒吧?

說白了,如果兩個人都好著,錢有什麼好計較的。

(小聲bb一下,就十萬塊錢,又不是一百萬,至於上升成討論人家賣不賣女兒麼)


Zola19


給啊,我朋友自己談的給8萬8好像,別碰到連幾萬塊錢都不願意給的,那太不重視你了,因為我這邊小農村相親成功彩禮打底20來萬,不包括車房,人要帥個要高,你還必須有車有房,有穩定收入,個別要求的,會讓你去縣城買房,別看夏邑縣不知道幾線小縣城,130平方的要80萬,特別缺女孩就是個二手的,都很吃香,殘疾的都有搶,比我小兩歲的談了一個外地女孩 他爸媽給女孩家長說。彩禮按照我們這邊給,


雲散說再見6300932


對於自談的便宜這個話題,在小時候就聽大人說過。當這個話成為談資的時候,被討論的女孩真悲哀。在她婆家看來,她就是個賤貨,以他兒子能找到不花錢媳婦沾沾自喜,後期攛掇兒子對兒媳婦不好,覺得自己兒子有能耐。這是我小時候在山東的農村看到,不知道城裡是不是這個樣子。

我自己一個女孩子人,畢業兩年就攢了十萬,我想有彩禮,是給父母的臉面,我可以將彩禮全部帶回,自己攢的錢再加父母給的一部分錢做嫁妝。對於彩禮沒有態度的,還是慢走不送。


哈哈哈biu哈哈哈


問:跟女朋友談了4年了,結婚要10萬彩禮,我應該給嗎?

答:條件允許的話當然要給。

女朋友都跟你談了4年,這4年也走過了多少風風雨雨,當然也有很多甜甜蜜蜜,她對你不離不棄,一開始就是奔著結婚的念頭跟你談朋友的,你們的感情也很穩固,都要結婚了,證明你們兩個都是對方想要的那種伴侶。

如果你有這個經濟條件,就滿足她的要求,給10萬彩禮真的不多,想想他的父母親含辛茹苦把她撫養長大多麼不容易。別說是彩禮,哪怕你給他父母親10萬做為辛苦費也不過分,何況是彩禮錢,這個回在你們結婚的時候帶過來的。(等你以後生了女兒長大要去嫁的時候,你會體會到哪種不捨,養大的女兒成為別人家的人了)

如果你的經濟條件不允許,那你可以好好跟未來老婆和岳母娘好好商量,能減少一點算一點。對家境不好的家庭來說,10萬塊錢確實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雖然說娶老婆不是買老婆,但是也要站在女方的父母親的角度想一想。這份養育之恩不是用多少錢來衡量的。再說這個嫁妝又不是給女方父母親的,是給女孩子結婚禮。

祝你們幸福!


小女人葉子


〖我是紫雪草,致力於原創回答,我來分享一下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跟女朋友已經談了四年了,女方還要10萬元彩禮結婚。應不應該給。

我的答案是彩禮應該給,至於該不該給10萬,你拿不拿得出10萬是另外一回事。雙方父母可以約到一起好好商量,根據實際情況來解決問題。

結婚時男方給女方彩禮,這是古時候就存在的一種婚嫁禮儀。只是現在社會發展迅速,那彩禮也就跟著水漲船高。當然,其中也不乏有一些藉此大做文章的人。所以,只要好好溝通,彩禮的事情還是可以有伸縮的餘地的。

有一個這樣的列子:一對小年輕整整談了六年了,應該彼此都是初戀吧。直到去年那女生有了身孕了,雙方父母才正式見面,然後坐下來商量結婚的事情。

男方那邊的鄰里鄉親都認為這個婚事容易談妥。因為兩個人有了六年的感情,再加上又有了身孕,那肯定是男方得便宜,女方不得不嫁。

可事實是,女方父母開口要20萬彩禮錢,還要在一個月之內得先舉辦訂婚儀式,再接著舉辦結婚典禮。

那男方父母急得不得了,因為家裡的積蓄全部在前年拿出來裝修了準備做婚房的老房子。到現在都還有一些外債沒有還清呢。這眼下又得拿出來20萬塊錢,再加上定婚費用至少要5萬塊錢,接著還有結婚典禮也需要錢。

男方父母實在是拿不出來錢,就希望親家能少一點。可那女方家父母就是沒得商量的餘地,揚言拿不出錢來就讓女兒去把孩子拿掉,婚事取消。

這男生捨不得老婆孩子,就和父母說好話。父母沒有辦法,就去借遍了親朋戚友家才湊到了幾十萬,把這媳婦娶進門了。現在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孩子,又準備生二胎了。

這件事情在當地算是婚嫁彩禮最高的了,可他們家硬是熬過來了,媳婦也娶回來了,孫子也添了,重要的是那彩禮錢對方父母原封不動地給他們的女兒帶過來了,還陪嫁了一輛十幾萬的代步車。

算起來最後其實是男方賺到了。

現在的女方父母開口要求的彩禮錢基本上都會給女兒帶過去。他們只是想替女兒討一個保障而已,至於拿多拿少其實並不會成為障礙,主要是看雙方的誠意。

所以,我建議題主還是和父母一起想方設法地去湊齊10萬塊錢吧,既然對方能說出口,應該也說明你們那兒現在是這個價位。要是去討價還價倒顯得好像是在做交易似的,把女生當成了商品。

如果結婚後女生把錢帶過來了,那男方也沒有虧。要是女方父母留下了彩禮錢,那就當感謝岳父母為你養大了妻子,這樣大家都皆大歡喜了。

錢財乃身外之物,別看得太緊。就算眼下可能會揹負一身債務,只要願意努力工作,債務遲早會還清的,日子遲早會越過越好,

如果把人放棄了,那以後不見得是努力工作就能找到的,這緣份是可遇不可求的,有時候錯過了這個村就沒有了那個店。

希望我的建議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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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雪草情感小窩


聽你這話的口氣,跟人家談了4年,想必該到手的都到手了,你覺得人家不嫁給你不行了。所以你才覺得別人問你要10萬塊錢的彩禮錢,太出乎你的意料之外了。

說句實話,10萬塊錢的彩禮,如果用來衡量4年的感情,真的讓人有一念難進的感覺。你們兩個人肯定感情也是不錯的,不然也不能選擇在一起4年以後走進婚姻殿堂。

女方給你提出10萬塊錢的彩禮,想必也是在衡量你的經濟條件以後才提出來的,他覺得這10萬塊錢你能拿出來,而且也不困難。他猜到了開頭,卻沒有猜到結尾。你能拿出來,但你卻不想拿給她。

你是覺得這10萬塊錢給她,就等於給了她的孃家。人家一個姑娘跟了你4年,未來又要給你生兒育女,難道就不值10萬塊錢嗎?或者你覺得你女朋友在你心目當中不值這4萬塊錢。

很多時候孃家要的彩禮,都是為了彰顯婆家重視娶女孩兒的面子,收到的彩禮很大部分也是會陪嫁給女孩子帶到婆家的。

如果你不捨得給你女朋友這10萬彩禮,那我勸你真的要好好的衡量一下你們的感情和未來的婚姻。


木小木的情感客棧


看到很多人在說這個彩禮不該給,我不這麼認為。

男婚女嫁的過程中,彩禮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有時候女方要彩禮,真不是所謂的“賣女兒”,這只是個傳統文化,何況很多女方在結婚以後就把彩禮一起帶回來過日子了,這不是很正常嗎?

對於女方來說,很多父母就是因為這個傳統想顧及一下面子。你作為男朋友、準女婿,不能因為人家和你談了四年戀愛就覺得彩禮不該給。戀愛過程是一回事,怎麼操辦婚禮又是一回事,沒有必然因果聯繫。要不要彩禮是人家的事,你要是愛你女朋友,認定了她,那就沒什麼可猶豫的。只要不是獅子大開口,就不過分。要是因為這個問題一拍兩散,失去了自己愛的人,那才是遺憾終身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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