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最新通知!景区、KTV、电影院、健身房、图书馆、博物馆...文旅行业恢复!

沈阳市文旅行业开工复市工作指南

沈阳市文旅广电局

(2020年3月)

1.沈阳市国家A级景区、星级宾馆开工复市工作指南

2.沈阳市文博场馆开工复市工作指南

3.沈阳市文化体育市场经营场馆开工复市工作指南

4.沈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开工复市工作指南

5.沈阳市文化演艺机构及演出场所开工复市工作指

沈阳市国家A级景区、星级宾馆

开工复市工作指南

一、复工原则

1.【复工原则】具备开业条件的国家A级景区、星级宾馆,符合复工复市须具备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的,从即日起开始有序复工复市。

二、复工前准备

(一)组织准备

2.【领导小组】各开工复市单位必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组织落实疫情防控与单位有序开放工作。要建立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机构、文旅部门信息互通、快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联系顺畅、反应迅速的协调网络。

3.【健全预案】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日常防控,设立规模和质量等级相匹配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对发现可疑症状者进行及时隔离,及时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序开放期间发生的聚集性疫情,在报告属地政府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果断处置。

4.【防控机制】落实防控人员,责任到岗到人。细化防控措施和流程,备足防控物资设施(备),做实防控台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参与”的群防群控体系。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5.【专家指导】市、区两级文旅部门及相关部门可组织专家对开放环境进行评估,分别做好对开复工单位防控指导。

(二)防控条件准备

6.【物资保障】根据防疫需要,各单位要为员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7.【设立临时隔离点】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8.【事项告知】国家A级景区、星级宾馆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制作电子宣传牌,提醒游客或公众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游客服务(咨询)中心和宾馆前台放置防治新冠病毒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

9.【专项检查】成立专门的消毒工作组,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10.【垃圾回收】各单位要以方便为原则配置足够的分类垃圾桶,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三)复工前健康筛查

11.【错峰返岗】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疫情高发区的员工暂缓返岗。

12.【健康申报】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所有返岗人员必须主动向单位提交健康申报表,如实填报近14天旅行及人员接触史,检查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全体返岗人员身体健康。

13.【不得返岗】旅居或过境疫情高发区且返乡居家隔离不满14天的人员不得返岗,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有密切接触未解除隔离的人员不得返岗;未解除隔离的高危及重点管理对象不得复工复产;有发热(体温超过37.3℃)、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不得返岗。

(四)重大疫情处理

14.【重大疫情报告】如有重大疫情发生,应立即向属地防疫指挥部、疾控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15.【重大疫情垃圾处理】如有重大疫情发生,在未确认感染新冠病毒时,所产生的生活废物由当地卫健部门组织消毒封袋后,交由环卫部门组织集中焚烧处理。在已确认感染新冠病毒的,所产生的生活废物由当地卫健部门组织消毒双层封袋后,由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门部门交第三方按照新冠医疗废物组织处理。宾馆化粪池卫生消杀处理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消杀处理。

三、员工日常管理

16.【实名登记】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进入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必须佩戴口罩上岗。登记率100%,健康登记率100%,佩戴口罩率100%。

17.【减少接触】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

18.【应急管理】返岗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第一时间上报所在辖区疾控机构,并按规定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筛查诊疗。

19.【宣传培训】利用宣传栏、宣传册、微信QQ群、电子屏幕等媒介,全面系统的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升员工自我防护意识,使每一位员工都熟练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打赢疫情阻击战。

20.【心理疏导】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景区主要信息发布平台滚动发布专业与权威部门的疫情防控信息,用确证的信息干预和疏导员工心理。

四、经营服务

(一)国家A级景区

21.【开业条件】对有开业需求的景区,经上级防指部门到现场进行指导,符合复工复市须具备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的,均可开放营业。

22.【开业方案】实行"一景一策、一景一案"原则,制定恢复开业的工作方案和《景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23.【实名制购票】所有A级旅游景区应实名制购票和游览,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主动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

24.【体温监测】所有游客要求佩戴口罩参观游览。封闭式景区入口实行入园必检,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温度计对游客测量体温,对体温超标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处置,对未带口罩要及时劝退。开放式景区根据属地联防联控要求设立卡口,做好游客管控措施。

25.【游客预订】实行在线售票或现场手机扫码售票。为减少游客聚集、交叉感染,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要开辟在线售票或现场手机扫码售票渠道,方便游客快速购票。

26.【团队预订】重点加强旅行社团队招揽。由旅行社提前对预订游客的健康状况进行甄别,以便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27.【扫码分段入园】 游客入园时要实行“盛事通健康通行码”亮码或扫码通行。团队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提倡团队游客不超过30人,避免集中入园,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

28.【流量限制】切实加强错峰游览措施。鼓励限流措施,采取分时段接待措施,实行预约制,控制游客流量,在景区恢复增长的缓冲期,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确保游客间距能达到1.5米以上。

29.【有效宣传】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营造文明旅游良好氛围,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景区应明确标识提示禁止群体活动(如广场舞等)。

30.【通风消杀】开展消毒工作时,禁止使用酒精喷洒消毒方式;对游客密集场所、密闭空间、游客频繁接触的游乐设施,要定期定时通风换气、消杀清洁。特别是旅游厕所、游客中心、电瓶车、游船等游客密集场所要有消杀清洁台账,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并放置"已消毒"告示。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 “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对相对封闭的参观点采取规范有效的空气消毒措施,避免消毒过程对文物的损坏。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

31.【文明售票】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讲解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32.【倡导分餐】景区餐厅禁止聚餐,实行分餐模式。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保证人与人间距1.5米以上。

(二)星级宾馆

33.【开业方案】实行"一馆一策"原则制定《宾馆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34.【接待人群】接待非疫情高发区来沈人员。对来自疫情高发区的旅客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安排。

35.【区域管理】开放客房、餐厅等接待客人必要的场所。暂时关闭内部游泳池。暂时不承接各类大型活动,取消群体性宴席、集会等人员集聚型活动。

36.【体温监测】对入住登记游客一律进行体温测量,在星级饭店入口处设立测温台,安排专门人员对进入人员测量体温,明确对发热症状人员的应急处置流程。并加强观察,及时发现咳嗽、喷嚏、流涕等有明显感冒症状的客人,在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处置。测温记录表及相关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30天。

37.【登记管理】全面做好游客信息登记管理工作。要求所有入住游客展示或扫描“盛事通健康通行码”,并如实填写入住健康登记信息。包括年龄、性别、入住时间、身份证号、家庭地址、从何处来、乘坐何种交通工具、有无疫情高发地区接触史、有无发热病人接触史或自身发热史、测量体温、房间号、拟退房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妥善保存登记信息,以备相关工作部门随时调阅。

38.【特殊安置】对未经14天观察期的重点地区来沈人员,要求辖区旅游住宿企业指引其前往本辖区所在地隔离观察点实施集中隔离观察,旅游住宿企业不再接受其登记入住。同时,妥善处理好已经过14天观察期的重点地区游客入住宾馆饭店问题。

39.【房间通风】加强通风工作,清扫客房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15分钟以上。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要求,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40.【日常测温】应提醒住客尽量减少外出,不再接待访客,每次出入均进行体温检测和手部消毒(使用免洗洗手液),使用《住客体温记录表》建档记录。

41.【密集场所】人员较多、较为密集的室内公共区域活动时,要提醒宾客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醒宾客注意保持手部卫生,不要触碰口、眼、鼻。接触口鼻分泌物和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

42.【电梯使用】提醒客人尽量避免乘坐厢式电梯,乘坐时要提醒宾客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3.【日常清洁】对走廊、大厅、办公室、会议室、电梯间、卫生间、厨房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每天至少开展1次环境清扫,重点部位每天进行2次消毒,洗手间等处要配备含氯洗手液,室内场所要定期开窗通风,确保环境整洁,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对已消杀过的场所应放置"已消毒"告示。对客房内家具、家电设施、卫生间、杯具、布草等按相关规定严格消毒。对客房内部要严格按照预洗、主要清洗、漂洗程序进行洗涤或按照相关卫生防疫要求进行处理。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

44.【离后清理】客人离开时,实行先消毒后清理和洗涤措施。若出现疫情,由卫健部门按《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消毒处理。

45.【清洁用具】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落实 “一客一换一消毒”要求。

46.【食品采购】要加强对食品卫生及原料采购的把关。食品应从经批准或信誉良好的来源供应,收货后立即转移到适当的储存区域。对主要食材的采购建立台账,登记采购时间、地点、数量、供应商等信息,便于在发生召回或食品事件时追踪产品。

47.【食品加工】食品加工经营场所要做好清洁消毒和空气流通,配备足够数量的洗手消毒设施及消毒液。食品加工务必要烧熟煮透。禁止在餐饮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禁止采购、加工野生动物。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餐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48.【就餐文明】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旅客聚集用餐。也可采取分时段用餐,就餐时相隔1.5米以上、送餐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避免食用高风险食品,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视情况关闭酒店内餐厅堂食服务,改为将餐食配送至客房。

49.【开展培训】开展全员培训,教育员工掌握“两熟知”“两能够”等基本知识(两熟知:熟知卫健部门公布的传染病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熟知所在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留验站及医院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两能够:能够对传染病表现症状做出大致判断和及时反应;能够及时履行报告制度,并搞好现场控制)。

50.【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报送和传递入住人员相关信息,发挥信息共享优势,同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工作。

51.【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值守制度,旅游住宿企业落实专人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问题,第一时间按照既定流程应对和处置,确保饭店疫情防控工作运转顺畅。

52.【垃圾处理】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定点存放。每日对垃圾存放处至少进行2次消除,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53.【口罩回收】在宾馆出入口及各楼层出入口或电梯间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桶,张贴标识,由宾馆卫生人员做每日常消杀防疫处理,由辖区环卫企业(部门)上门收集,宾馆要建立上门收集台账。

五、监督检查

54.【带班领导责任制】建立值班制度,对自己单位的开复工后防疫情况进行评估,找出隐患,进行改进。

55.【疫情防控台账】建立复工单位和疫情防控台账制度,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报送。

56.【指导监督】加强对开复工单位的指导监督,开展属地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沈阳市文博场馆

开工复市工作指南

一、恢复开放的原则

1.【恢复开放原则】符合防疫低风险区域条件的文博场馆,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恢复开放。

二、恢复开放前的准备

2.【成立领导小组】各恢复开放博物馆必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组织落实疫情防控与单位有序开放工作。要建立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机构、文旅部门信息互通、快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联系顺畅、反应迅速的协调网络。

3.【健全防疫工作预案】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日常防控,设立规模和质量等级相匹配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对发现可疑症状者进行及时隔离,及时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序开放期间发生的聚集性疫情,在报告属地政府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果断处置。

4.【建立防控机制】落实防控人员,责任到岗到人。细化防控措施和流程,备足防控物资设施(备),做实防控台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参与”的群防群控体系。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5.【专家评估指导】拟恢复开放的博物馆可组织专家对开放环境进行评估,做好博物馆恢复开放的防控指导。

6.【物资保障】根据防疫需要,博物馆要为员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7.【设立临时隔离点】切实做好日常防控,博物馆须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8.【事项告知】博物馆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制作电子宣传牌,主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立导示牌,提醒游客或公众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或咨询服务台等处放置防治新冠病毒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

9.【实施场馆消毒和检查】成立专门的消毒工作组,并建立博物馆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公共物品或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10.【垃圾回收】要以方便为原则配置足够的分类垃圾桶,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11.【重大疫情报告】如有重大疫情发生,应立即向属地防疫指挥部、疾控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三、日常管理工作

12.【实名登记】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进入工作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必须佩戴口罩上岗。登记率100%,健康登记率100%,佩戴口罩率100%。

13.【减少员工聚集】严格落实防疫期间"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

14.【开展宣传培训】利用宣传栏、宣传册、微信QQ群、电子屏幕等媒介,全面系统的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升员工自我防护意识,使每一位员工都熟练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打赢疫情阻击战。

15.【合理安排作息】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 

16.【开展自我检测】博物馆服务人员要建立体温日监测制度,发现有发热、咽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停止上班,进行适当的疾病处置。

四、经营服务工作

17.【开展预案演练】实行"一馆一策"原则,制定本单位《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18.【制定实施方案】恢复开放的博物馆,根据各自场馆特色、服务项目内容、开放时段等情况,制定恢复开放工作的实施方案,按行政隶属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19.【全员自身防护】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安保人员、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等)要佩戴口罩上岗,要与被服务人员保持1.5米以上距离。接触门票、登记工具、衣物等,要佩戴手套,摘下手套后要洗手。

20.【入口检查】入场人员必须展示或扫描“盛事通健康通行码”,凭码入内。同时,设立体温检测站,按照“先测体温后进入”的要求进行体温监测。发生异常及时上报,并做好隔离处置。

21.【观众提前预约】参观人员需提前1天通过博物馆设立的官网、公众号、咨询电话、票务系统等预约。参观时要配带口罩,出示本人健康码、扫码实名登记,接受现场测温达标后进入场馆,观众之间自觉保持1.5米以上间隔,不得在博物馆内用餐或吃坚果、水果等零食。

22.【减少聚集】暂时停止举办讲座、接待大型团体等人群聚集性活动。一定范围空间和时限内,观众人群密度保持在40%以下。

23.【控制空调使用】博物馆室内展区禁止使用集中空调或单体空调设施。最大限度开启所有门窗、通道自然排风。

24.【观众进出分离】要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保证排风通常。出口与入口须隔开一定距离,分道出入,尽量避免进出人流扎堆。

25.【保持公共卫生清洁】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保证环境清洁,要及时清理垃圾,设置专用的口罩回收箱。

26.【加强服务引导】要在场馆显著位置张贴开馆、闭馆、参观预约告示,并通过网络渠道予以公告。

五、制度保障工作

27.【领导值班制度】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值班领导要对恢复开放工作及时进行防疫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改进。加强与属地防疫行政部门联络,实施属地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28.【建立台账制度】建立恢复开放工作日志和疫情防控台账制度,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要求及时向市文旅广电局和有关部门报送。

沈阳市文化体育市场经营场馆

开工复市工作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部署和要求,确保在疫情防控精准到位的前提下,推动我市文体市场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称文体市场经营场所是指影剧院、演艺场所、游艺厅、音乐厅、歌厅(KTV)、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以及室内外体育场馆、健身房、台球厅、滑雪场等各类体育场所。

二、总体原则

文体市场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动态调整、分区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到疫情防控和恢复营业两手抓、两手紧、两手赢。结合我市目前为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实际,文体市场各经营场所要在确保消费者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

三、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1.明确主体责任。各文体市场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是本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经营场所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要开展健康登记,责任到岗到人。

2.坚持防疫优先。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抓好防控工作。恢复营业场所要严格落实“六必须、六到位”要求,防止疫情输入及扩散。要根据属地防疫指挥部的最新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场所安全。

四、加强人员管理

1.做好员工自身防护。严格落实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实行复工前健康筛查。落实“进出检”制度,每日上岗前要检测体温,在岗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

2.落实员工防控责任。监督消费者入场时必须扫码“盛事通健康通行码”并佩戴口罩,逐人进行检测体温;做好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清洗消毒。

五、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1.采取人员限流措施。文体市场经营场所营业期间应严格控制进场人数,一般不应超过场所容纳消费者核定人数的50%。

2.严格消毒、通风。要配备与疫情防控工作相适应的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剂(液)、洗手液等防护消毒物品。文体市场经营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机械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新。对场所内部区域、设施设备、卫生洁具等保持每天早、中、晚三次进行消毒。

3.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或通过LED显示屏播放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消费者充分了解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文体市场经营场所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消除安全生产漏洞隐患,坚决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六、实施差异化管理

(一)文化场所:

1.影剧院:实行横向隔位、纵向错位方式售票,对座椅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做到一场一清洁。

2.音乐厅、歌厅(KTV)、游艺厅:对吧台、麦克风、点歌机、游戏手柄、按键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做到一次一清洁。

3.网吧场所:实行隔位坐人,对鼠标、键盘、耳麦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做到一人一清洁。

4.演艺场所:按照核定人数的50%接纳消费者,对吧台、座椅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要做到一场一清洁。

(二)体育场所:

1.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隔网运动项目,每片场地仅限单双打,不得多人共用场地。

2.健身(有氧训练、力量器械区等)、攀岩、台球、射箭、保龄球、飞镖、轮滑等项目,运动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3.篮球场、足球场开放期间仅限于练习,不得开展对抗性比赛活动。

4.拳击、搏击、跆拳道、柔道、散打、综合格斗、击剑等项目仅限于单人练习,不得开展对抗性训练比赛。

5.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健身场所,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和人流管控,有序恢复营业。游泳馆暂停对外开放。

七、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防控责任落实。各区、县(市)文旅局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文体经营场所落实好防控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和恢复营业。

2.加强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辖区文体市场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不符合恢复营业条件的及时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停。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各行业协会要切实发挥好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文体市场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营业相关要求,强化行业自律。

附件

“六必须、六到位”

一、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开展防疫检查,服从统一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责任落实到位。

二、必须建立全体员工健康档案,及时测量体温,做到人员排查到位。

三、必须要求场所内人员佩戴口罩,对经营场所、公共设施、公用物品定期消毒,设立口罩专用回收箱,做到防控措施到位。

四、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人员,应向属地政府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做到发现报告到位。

五、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宣传,不信谣、不传谣,做到宣传告知到位。

六、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格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安全保障到位。

沈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单位

开工复市工作指南

为落实我市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科学宫等单位稳步有序推进恢复开放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恢复开放的总体要求

  (一)坚持防疫优先,做好恢复开放的预案和准备工作。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学宫等单位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地抓好防控工作。拟恢复开放的场馆,要提前做好预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根据防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二)坚持分级负责,市、区联动,协力抓好相关工作。市文旅局负责市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疫情防控监管工作,各区、县(市)文旅局负责本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疫情防控监管工作。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所属机构疫情防控与有序开放工作。各区、县(市)中心参照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成立相应机构,并开展相关工作。

(三)各场馆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明确防控责任。各场馆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四)加强演练。各场馆应按照“一馆(中心)一策、一室一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的工作规范、应急预案,坚持"全覆盖、零疏漏",加强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五)各场馆要科学分析开放区域和服务项目,分区分 项逐步恢复开放。对拟开放区域和服务项目,合理设计人员流动曲线,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地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应暂不开放。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演出、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

(六)持续做好线上服务。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在逐步恢复场馆服务的同时,要继续通过公共文化云等数字平台,加强内容更新,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二、内部防控措施

(七)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实行员工每日健康登记制度。员工入馆必须佩带口罩,核查“健康通行码”,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如有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不适症状的,立即督促其就医,并向其所在社区及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八)加强办公区域和场馆的通风换气、环境消毒工作。各场馆的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展览厅、会议室、报告厅、餐厅、卫生间等区域要做好通风换气和进行定期消毒。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员工办公距离应保持 1.5米以上。减少会议频次,控制会议规模,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三个不",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聚集的活动。加强食堂管理,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厨师及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消毒,厨师佩戴专用防护面罩上岗。员工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分散用餐、餐盒分餐。

(九)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上下班途中必须佩戴口罩,尽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到单位及回到家中,先洗手消毒,对鞋底部消毒,并将手机和钥匙等随身物品消毒。通过网上培训等多种形式,完成对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做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 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开展场馆安全排查,对公共场所、设施设备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体检式检查,消除隐患,设立临时隔离点。在服务(咨询)中心要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75%酒精棉球、洗手液、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医用物资等防护物资,为员工和到馆群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十一)垃圾规范处理。在公共区域内增设适量的废弃口罩、手套垃圾桶及餐厨垃圾桶。入馆人员使用的一次性口罩或手套如需丢弃,要投放在废弃口罩、手套垃圾桶内,每天专人至少消毒3次,并做好清运工作;入馆人员携带的食品,如需丢弃,需投入餐厨垃圾桶内,由专人及时清运,做好消毒工作。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依照分类投放,按照规定清理运输。

 三、恢复开放后的防控措施

(十二)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到各场馆活动人员需要提前1天网上预约,不得在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吃零食和用餐。工作人员对所有进出通道严格管理,在单位、场馆入口设立体温检测站,按照“先测体温后进入”的要求进行体温监测,要求出示“健康通行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登记工作。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现象的,禁止其入内,马上做好隔离,同时上报上级部门和疫情防控部门,按照预案做好处置;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要依法依规报告相关部门处置。

(十三)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根据实名预约入馆人员情况实施限流措施,合理安排预约参观时间,避免集中入 馆,对每日、同时段入馆人数进行总量控制。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展厅等公共空间,人员间距应达 1.5 米以上。室内场所的人员密度要做好控制,加强场所的通风换气,可活动区域每 100 平方米的人员密度提倡在 40 人以下,超过 100 人停止人员进入。

(十四)做好公告公示工作。入馆口醒目位置应设立告 示牌,明确开放时间、服务项目、观众须知及疫情防控措施 等内容,并实时更新。公布所在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通过提示牌、LED 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到馆群众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十五)加强场馆的清洁消毒。1.全体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口罩和手套上岗,每日更换。咨询服务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工作服应保持清洁,每天消毒。2.公众服务(咨询)区域每日至少消毒 2 次以上,并放 置“本区域已消毒”告示。为群众提供的轮椅、雨伞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3.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等设备每2小时用 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1次。4. 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保持场所内环境整洁,增设废弃口罩、手套垃圾桶。5.公共卫生间应保持通风,保证供水、烘干机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便池、洗手台、把手等部位每两小时应消毒一次,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6.图书馆应配备消毒设备和相关消毒用品,每天对服务区域的自助借还机、朗读亭、流通图书、报刊等文献进行消毒。读者归还的图书统一消毒后上架。

(十六)加强境外返回人员管理。境外返回人员,在进馆活动前或办理有关证件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入境前出发国家、入境时间、核酸检验结果、隔离情况等,经登记后入馆,登记内容报上级部门备案。

四、出现异常情况应急处置

(十七)异常人员处置。场馆员工或群众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场馆负责人,并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马上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十八)异常场所处置。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场馆,要立即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暂时关闭场馆。

沈阳市文化演艺机构及演出场所

开工复市工作指南

根据市防指第12号通告文件要求,并参照《关于组织全市文体市场经营场所恢复营业的指导意见》,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为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文化需要,指导沈阳市文化演艺机构及演出场所等单位稳步有序推进恢复开放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指导监督市级文化演艺机构及演出场所的开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

各区、县(市)文旅局负责指导监督各区域文化演艺机构及演出场所的开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

一、总体原则

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防疫优先原则,做好恢复开工复市的预案和准备工作,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根据防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二、开工复市准备

(一)组织准备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组织落实疫情防控与单位有序开放工作。要建立与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机构、文旅局信息互通、快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联系顺畅、反应迅速的协调网络。

2.制定相应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日常防控,对发现可疑症状者进行及时隔离,同时上报防控指挥部与疾控机构。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序开放期间发生的聚集性疫情,在报告属地政府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果断处置。

3.落实防控人员,责任到岗到人。细化防控措施和流程,备足防控物资设施(备),做实防控台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参与”的群防群控体系。

(二)防控条件准备

1.根据防疫需要,配备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等消杀用品。

2.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与本机构(场所)规模和质量等级相匹配的隔离观察室临时隔离点。

3.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制作电子宣传牌,主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立导示牌,提醒观众或公众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服务(咨询)中心或前台、咨询服务台等处放置防治新冠病毒的宣传资料,免费向观众发放。

4.成立专门的消毒工作组,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5.要以方便为原则配置足够的分类垃圾桶,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三)复工前健康筛查

1.在疫情高发的境外国家(地区)的员工暂缓返岗。旅居或过境疫情高发地区且返沈的居家隔离人员(含密切接触的亲属)的不满14天不得返岗,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有密切接触未解除隔离的人员不得返岗;未解除隔离的高危及重点管理对象不得复工复产;有发热(体温超过37.3℃)、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不得返岗。

2.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所有返岗人员必须主动向单位提交健康申报表,如实填报近14天旅行及人员接触史,检查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全体返岗人员身体健康。

三、加强员工日常管理

(一)建立全体员工健康档案,及时测量体温,做到人员排查到位。落实“进出检”制度,每日上岗前要检测体温,在岗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

(二)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提倡无纸化办公,尽量减少纸质文件的传阅、发放。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须洗手。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压减会议数量。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餐盒分餐。

(三)返岗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第一时间上报所在辖区疾控机构,按照应急预案处置。

(四)利用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电子屏幕等媒介,全面系统的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升员工自我防护意识,指导每位员工都熟练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

(五)做好员工心理疏导,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专业与权威部门的疫情防控信息,用确证的信息干预和疏导员工心理。

四、经营服务

(一)实行“一馆一策、一室一案”原则,各机构(场所)制定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二)根据自身特点与服务项目内容,开放时段等情况,制定复市开放的实施方案并向各级文旅局报备。

(三)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并与被服务人员保持1.5米以上距离。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站,按照“先测体温后进入”的要求进行体温监测。发生异常及时上报疾控中心,同时做好隔离处置。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要根据国家、省、市三级指挥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

(四)观众扫码(使用“健康通行码”,可参照通行码要求操作)并现场测温,达标后通过入场。观众进入场馆,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活动人员间隔1.5米以上。疫情解除前,各场所营业期间应严格控制进场人数,一般不应超过场所容纳消费者核定人数的50%,做好人流管控,可采用隔人就座、交叉就座等方式,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出入口须隔开一定距离,分道出入,避免进出人流扎堆现象。

(五)要保持空气流通,加强通风换气,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机械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新。对场所内部区域、设施设备等保持每天早、中、晚三次进行消毒。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供水设施正常使用。公共物品或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勤清洗和勤消毒,对售票厅前台、自动取票机、座椅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要做到一场一清洁。电梯非必要情况减少使用,若使用应增加消毒次数。

(六)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格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安全保障到位。

五、监督检查

(一)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对开复工后防疫情况进行评估,发现不足及时改进。

(二)建立开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台账制度,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各级文旅广电局报送。

(三)各级文旅局要加强检查、监督指导。对不符合恢复营业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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