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評線】金羊網評:健全“四大體系”巧解基層治理難題

基層治理是社會治理的關鍵支撐,是國家治理的重要基石。構建國家治理體系要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健全完善基層治理“四大”體系。

要健全基層“組織體系”,建強基層治理“感應末梢”。要擴大黨的組織覆蓋。堅持聚焦農村生產力最活躍、群眾幸福感最集中的區域,合理調整行政區劃,大力優化組織設置,全面推行產業鏈上建組織、聚居區裡建組織、跨村聯建黨組織、城鄉黨組織結對共建等,構建鄉村管理組織體系。要健全縱向組織架構。構建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網格單位、樓棟(院樓)五級“縱向到底”黨組織體系。始終突出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將各類社會組織、經濟組織、群團組織置於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之下。要強化橫向組織聯動。建立組織、政法、宣傳、農業、民政等部門“橫向到邊”聯動機制,定期集中分析研判鄉村治理形勢、研究推進工作舉措、會商處置重大問題,著力形成協作聯動、齊抓共管的基層治理格局。

要健全基層“工作體系”,舒通基層治理“循環脈絡”。要構建“重心下移”的領導體系。結合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堅持擴權賦能、減負強責,發揮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龍頭“作用,按照責權利相統一、人事財相配套的原則,賦予履行職責必要的發展自主權、委託執法權、人事管理權,增添治理資源、激發治理活力。要構建“黨委領導”的責任體系。抓好鄉鎮(街道)黨政機構和站所整合,建立健全抓黨的建設、便民服務、產業引導、綜合治理等工作機構,依法確定鄉鎮(街道)權責邊界,建立村依法自治事項和依法協助鄉鎮政府工作事項清單,實行村級事務准入制度,提高鄉村統籌基層社會治理能力。要推行“三治融合”的治理體系。突出“自治為基”,完善村(居)委會自治功能,實現政府治理與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動;突出“法治為綱”,依法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推動形成法治良序。突出“德治為魂”,深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推動農村移風易俗改革,加快培育鄉村文明新風。

要健全基層“服務體系”,夯實基層治理“功能系統”。要完善“立體化”服務機構設施。分級建立鄉鎮黨群服務中心、村級黨群服務站、村民服務點等“三級服務體系”,將健全服務體系與滿足群眾需求精準對接,努力為農村群眾提供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務,逐步實現便民服務、醫療衛生、公共文化、社會保障、環境治理農村公共服務均等化。要建強“永不走”服務幹部隊伍。大力推行部門包村、幹部駐村、黨群結對等制度,充分發揮駐村工作隊、黨員先鋒服務隊、網格員服務隊、志願者服務隊、農技員服務隊作用,廣泛開展送溫暖、送文化、送科技、送服務,全方位開展各類便民利民惠民服務。要搭建“智能化”服務信息平臺。堅持運用互聯網技術和大數據集成分析成果,用好“e支部”、智慧黨建APP等平臺,推廣網上黨務、網上政務、網上農務、網上商務等信息服務,暢通群眾訴求,方便群眾辦事。廣泛運用大數據技術,彙總分析群眾基本信息,基本需求,提高服務精準性和智能性。

要健全基層“保障體系”,做強基層治理“骨骼肌體”。要強化領導機制保障。推行權責清單管理制度,把治理工作納入縣、鄉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納入各級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健全考核問責辦法,健全以群眾滿意為主體衡量標準的治理評價體系和評價結果公開機制。要加強工作力量保障。結合農民工黨建工作,採取鄉情引、政策引、項目引等方式,回引一批有意願、有情懷、有能力的優秀農民工、創業成功人士擔任村幹部;選用一批有威望的老黨員、老幹部、老校長等,回鄉擔任政策宣傳員、民情觀察員、矛盾調解員。要加大資源傾斜保障。建立鄉村黨組織工作經費和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正常增長機制,根據縣級財政收入增長同比調整提高;加強政策統籌、資源統籌、力量統籌,推動部門項目、資金投入、服務供給、執法管理力量向村社一線傾斜,不斷提高基層治理能力。(金羊網 文/宋福、牟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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