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大同市公佈消費維權十大案例,渾源有1個

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3日向社會公佈了2019年查處的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深圳佰優購供應鏈組織策劃傳銷案

2019年5月,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深圳佰優購供應鏈服務有限公司涉嫌從事傳銷活動。經調查發現,當事人是一家採用“新零售+消費分享”的互聯網+實體店的營銷公司,其通過互聯網理財平臺採取團隊計酬(金字塔)模式以高額返利、投資回報為誘餌發展人員,投資達到標準後授予公司股東身份,開設實體店、分配股份、享受原始股配送和經營利潤分紅。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處罰: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二、罰款人民幣60萬元。

劉某濤涉嫌非法經營藥品案

2019年5月,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聯合市公安局、大同廣播電視臺對當事人進行調查,當事人劉某濤在大同市平城區水泊寺鄉西王莊村一居民院內涉嫌非法銷售中藥飲片,不能提供《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屬於無證經營藥品行為,執法人員扣押中藥飲片494個品種,貨值71627元;銷售票據1604張,票面金額609414.15元;退貨清單16份,票面金額2015元;非法經營數額共計679026.15元。該局依法將案件移送至大同市公安局偵辦。

孫某涉嫌製售假鹽、違規鹽案

2019年4月底,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聯合大同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突擊檢查位於雲岡區口泉糧庫、房子村汽修廠庫房和甘河村民房涉嫌製售假鹽、違規鹽的三個黑窩點,當事人孫某為了牟取不正當利益,涉嫌製售假鹽、違規鹽等產品,總計90.82噸。該局依法將此案移交給大同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

四達批發部銷售不合格食鹽案

2019年6月13日,天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聯合天鎮縣公安局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對當事人玉泉鎮四達批發部進行調查,當事人於2019年6月9日購進不合格晉鹽深井食鹽270袋和晉運精製碘鹽38袋,售出深井食鹽16袋,合計貨值金額13940元,違法所得960元。天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一、沒收不合格食鹽;二、沒收違法所得960元;三、處以貨值金額十倍罰款人民幣139400元的處罰。

乾瑞菸酒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2019年9月18日,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廠家舉報對當事人平城區乾瑞菸酒店進行調查,當事人銷售的貨值合計人民幣32928元的汾酒、國窖、五糧液等各類酒品,經廠家鑑定均屬於假冒侵權商品。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處罰: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二、沒收侵權商品;三、罰款人民幣60000元。

福海汽貿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案

2019年4月19日,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發區分局接到消費者舉報對當事人市福海汽貿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調查,消費者於2018年12月16日一次性付全款購買一輛大眾朗逸汽車,車價為117900元,2019年3月,消費者從中國人民銀行打印徵信顯示有車貸信息,當事人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非常規操作,將消費者個人信息錄入提報到上海某公司貸款系統,簽訂汽車借款、抵押合同,貸款期限12個月,於2018年12月16日放款,形成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金額人民幣58000元車貸業務事實。該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罰款人民幣38000元。

朗池生活館違法廣告宣傳案

2019年8月20日,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發區分局接到群眾舉報對當事人進行調查,當事人以“大同火山群一日遊”的名義組織旅遊,中途再組織遊客進入大同市開發區朗池生活館,推銷靈芝孢子粉膠囊、武夷赤靈芝片、靈芝蛇油膏等商品和其他相關的贈品,採取集中授課、店堂廣告、發放宣傳單,並以發放紅包的形式誘使中老年人“口口相傳、現身說法”等多種形式推銷保健食品,宣稱其經營的保健食品具有治療心腦血管疾病、抗腫瘤、治療慢性支氣管炎等多種疾病的治療功能,當事人廣告宣傳費用共計10110元。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發區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處罰:一、責令停止發佈消除影響;二、罰款人民幣30330元。

銷售侵犯“N”牌註冊商標專用權運動鞋案

2019年3月27日,大同市雲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廠家舉報對當事人進行調查,當事人從2019年2月底開始銷售由業務員上門推銷的“N”字內標有1933字樣的運動鞋,不能提供進貨合法手續,共購進該鞋86雙,銷售了21雙,經廠家鑑定未出售的65雙運動鞋為假冒侵權商品,銷售額共計2730元,庫存貨值共計8450元,合計違法經營額為11180元。雲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處罰:一、沒收侵權商品運動鞋65雙;二、罰款人民幣11180元。

新星液化氣站銷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氣案

2019年3月12日,靈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移送處理通知單,對當事人靈丘縣新星液化氣站進行調查。2018年10月17日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委託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對當事人銷售的液化石油氣進行了抽檢,檢驗報告顯示當事人被抽檢的商品低於GB11174-2011標準,判定其為不合格商品。經查,當事人於2018年9月25日從河北某石油氣有限公司以每噸3750元的價格進了5噸液化石油氣,金額18750元,截至2019年3月19日,當事人以每公斤8元的價格銷售完畢,銷售金額40000元,所得利潤為21250元。靈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處罰:一、責令停止銷售;二、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1250元;三、罰款人民幣40000元。

長富房地產公司違規使用電梯案

2019年2月25日,渾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山西長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安裝的17部電梯在未辦理使用登記證的情況下運行,現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限期整改。2019年3月8日,該局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當事人未按要求進行整改。渾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處罰:一、責令停止使用該特種設備;二、罰款人民幣10000元。

渾源之聲綜合報道

3.15:大同市公佈消費維權十大案例,渾源有1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