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告古城居民交通文明倡議書》

大同是我國的第九大古都,古城內文物和古建築較多,特別是大多數古建築矗立在古城內的交通要道上。根據市委、市政府創建文明城市的指示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定,望古城居民、行政單位、商戶、企業、施工單位的駕駛人一起行動起來,為文明古城獻計獻策,並身體力行。現將古城文明交通倡議如下:

大同:《告古城居民交通文明倡議書》

一、凡在古城居住的居民、商戶、企業、施工單位的駕駛人,不得在交通主幹道停車,包括非機動車道、盲道停車,如需停車請在各居民區停車場、古城地下停車場、環古城綠化帶停車場或空置的拆遷地停放車輛。不得因自己的方便將車輛停放在主幹道、盲道上影響他人通行。

二、凡進入古城的各類車輛,不得佔用超車道,不得超速行駛、酒後駕駛、逆向行駛、疲勞駕駛和毒駕。

三、凡進入古城的大型運輸車必須持有通行證,並按規定的時間、規定的路線進行安全行駛。

四、凡進入古城內的大型運輸車,不得超載、超限,否則嚴查重處。

五、凡進入古城內的拉土、拉渣運輸車,不得飄灑、拋物,並覆蓋嚴密;車牌要乾淨、放大號要清晰,並加裝安全網。

六、杜絕各類三輪車進入古城。

此倡議

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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