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森林公安局查获野生动物浸泡“药酒”39瓶

保护野生动物,需要法治力量,更需要从你我做起,敬畏自然,禁食野生动物,拒绝野生动物买卖和杀戮。

梧州市森林公安局查获野生动物浸泡“药酒”39瓶

梧州市森林公安局查获野生动物浸泡“药酒”39瓶

梧州市森林公安局查获野生动物浸泡“药酒”39瓶

3月7日凌晨,梧州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该市万秀区某居民住宅内查获大量野生动物浸泡的“药酒”,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莫某。经现场清点,共查获野生动物泡酒39瓶,其中疑似猴子(死体)3只,疑似蛤蚧(死体)34只,疑似鹰类动物(死体)17只,疑似蛇类(死体)26条,疑似豹猫(死体)5只,疑似蛙类(死体)80只,疑似海马(死体)75只。其中,犯罪嫌疑人莫某将其长期非法饲养的一只猴子放生以逃避追责,3月9日傍晚,放生的猴子回到原圈养处觅食时被森林公安民警和野保站工作人员成功捕捉。经初步鉴定,该猴子为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猕猴已移交给梧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进行进一步救助。犯罪嫌疑人莫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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