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怎么找现存的原单位讨要说法?

信仰zzJ


楼主你好,下岗职工怎么找现存的单位讨要说法?我认为这个问题作为下岗职工而言,那么首先只要是员工做单位,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就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在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是需要有两方面的补偿的,第一方面的补偿就是根据员工所工作的时间来决定。

那么员工每工作一年就可以得到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以此类推,当然也可以根据你们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进行补偿,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补偿。那么除此之外还应该给自己的员工办理失业金的待遇,只要是正常的参保的失业保险,那么都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待遇,失业金待遇最长是可以领取24个月,同时还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的待遇。

所以对于下岗冲而言,那么只要符合这两方面的一个待遇领取,那么对于自己的自身利益都是得到有效的保障了,所以说就没有必要去找到原工作单位讨说法,但是如果没有保证你这两方面利益,一方面没有得到经济补偿,另一方面也没有得到失业金的待遇,那么就应该通过员工的单位来获得相应的补偿和失业金的待遇。


社保小达人


不知你想去找回什么,我也是下岗职工,2001年下岗。当时自已表示自愿并签字,拿到企业给的工龄等补偿十五六万。当时五十岁又被原领导叫回,已是民工似的待遇。交几险最低钱活可轻,只是每月十五个夜间去值班。无人打扰,一月可能一两次电话后来领个急用件。

我是说除每季企补一千一再无待遇。六十退至今养老金四千九百多也不整数,咱下岗人已归社保所管理。我因一年为企补一签字,问过办事人是否会提高企补,他意没戏。

你若有想法也正常,可能企业效益很好,待政策若照顾下岗职工时也不能说没希望。


李287275412李泽祥


楼主你好,下岗职工怎么找现存的工作单位讨要说法呢?对于下岗职工来说,那么只要是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就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一般是两种情形的补偿,第1种情形的补偿就是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比方说你在员工的单位工作时间超过了12年,那么你就可以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全额的工资待遇,一般情况下是你本人一年的工资待遇或者说根据你们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给你一年的补偿,大概也就是几万块钱。

除此之外还可以获得失业金待遇的领取,因为毕竟你是属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只要是你正常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累计缴费年限在10周年以上,那么就可以最长领取失业金不超过24个月,在领取失业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到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

所以说你只有得到这两方面的待遇,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那么基本上作为原工作单位来讲是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所以说你即便是去讨要说法,也是得到不了什么样的说法,因为毕竟你该享受到的福利待遇,该享受到的补偿全都正常享受到了。


懂社保


下岗职工分两种,1、一种是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当时的政策已经领取经济补偿,把档案关系转移到社区,并领取失业保险。2、另一种是工作单位人员富余,因生产经营困难,或者是因当时受政策的影响经营困难安排待岗,但劳动合同关系和工作单位没有解除,工作单位还在继续为该职工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福利的职工。如果该单位经过多年的努力,经营好转并逐年增加工资,可以要求单位安排工作岗位,继续为单位服务。如有更好的发展,可以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要求经济补偿,且不受最高补偿年限12个月限制。


一路前进


下岗职工怎么找现存的原企业讨要说法?这个问题先决条件很明确,但讨要什么说法不够明确。下岗职工怎么找现存的原企业从这个表述可以确定这个企业在改革中实施的是减员增效的改革方案。依据劳动法,中发1998年10号文件规定。实施减员增效改革方案的企业。1减员要与就业相结合,企业在实施减员增效时要有保障下岗职工合法权益的机构,在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有再就业措施和方案。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后,有再就业服务中心帮助完成二次就业,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代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用。2用于下岗职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所产生的再就业费用,按三三制的原则由政府财政,企业,当地社会保险基金共同支付,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承担。下岗职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三年仍未就业者,应解除原有的劳动合同。3解除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国家政策。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应有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下岗失业职工依法享受失业待遇。在此题主的问题向原企业要说法不知道其说法是不是能明确说法是什么?

是未按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还是未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还是下岗后就推向了社会终止了社保关系接续?

下岗失业后,不管是企业还是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都有相关的再就业政策,依据国家的再就业政策下岗失业职工可以再就业。

关于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02年有政策指导。破产倒闭和改制转型后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按政策规定申请破产后,清产核资后,下岗失业人员有当地劳动部门备案,享受国家及当地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再就业。实施减员增效改革的企业,要按规定在企业普遍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制定下岗职工再就业措施和方案,按规定程序实施减员。所裁减人员的再就业主体责任部门是企业。中发1998年10号文件里,有对本企业职工负责到底的规定。

对于企业破产倒闭,改制转型的企业。在企业清产核资后,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准报备的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再就业。与新的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再就业的,按规定变更社会保险关系。以个体工商从业者,按个体工商从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用。无雇主的社会临活就业人员,按当地政策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下岗失业人员不论以什么方式就业,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享受退休养老待遇。

做为曾经的下岗失业职工,在依法享受国家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再就业的,不要因为曾是国企下岗职工,就永远给自己贴上下岗职工的标签,乱起哄,等靠要,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依法守法维护社会稳定,自立自强。


泥牛n


国有企业改制在云南省分两个时期,三种形势,一个要求。第一个时期是1996 年属试点期,第二个时期是2002至2004年,三种形势。第一时期三种形势是1、分离式改制。2、整体式买断。3、独资买断。第二时期三种形势是,1、分离式改制。2、大股东持股。3、独资买断。国企改制出问题最多,国有资产流失最多主要在第一时期的第二种整体式买断。第二时的第二种大股东持股。由于监督失效,当年的国有公司法人借改制之机,侵占国家资产,职工个人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都发生在二个时期这二种形势内,如云南红河州蒙自市物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朴言就是一例。要想计说法,一、必须掌握当年的改制政策。二、必须有当年的公司在工商局注册存档的所有资料。三、必须做好同当地政府内利益集团的抗争,还要有敢流血不怕死的勇气,否则忍了吧!


13408962062


下岗职工怎么找现存的原单位讨要说法?

首先要说明的是,既然是下岗职工,就不存在所谓的现存的原单位的说法。

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下岗职工主要由这样几个方面构成:首先是企业破产而造成的人员下岗。这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多,且往往是最不幸的一类。因为,企业破产了,就没法保留岗位。做得好的地方,给予新的工作的选择。如果员工不选择,就只有下岗一条路;其是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下岗员工,他们原来工作的企业,被转让了或改革了,员工要么是留在原单位,要么是下岗回家; 第三是裁员回家的下岗员工,他们因为企业效益下降、困难增多,被作为富裕人员下岗了。当然,还有一些是主动离职的,他们既可以认为是下岗了,也可以认为是自找门路。

可不可以向原单位或改制后的企业,抑或政府职能部门要说法,关键要看下岗时有没有损害到员工利益。如果没有,讨要说法也没用,政策上没规定,有关方面也不支持。如果存在利益受损害的情况,就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包括找劳动人事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信访部门等讨要说法,也可以集体到法院起诉,起诉对象则可以是原单位,也可以是负责改制等的部门。只要证据确凿,是能够得到维权的,也是可以将受到的损失补回来的。


谭浩俊


问题问不具体没法答复。一买断多少给你钱了。你收了。二没买的,单位补齐养老保险(最低标准)最低生活费。退休时协助你办理退休手续。这就是说法。(原单位有托管部门办理。什么上级部门不用找人也不管辖具体业务,原单位必须给办理)其它什么差工龄,差什么东西统统找你单位办。别人(部门)也办不了,你手续在那去那办。沈阳就这么办理。


胡刚570


下岗职工找现存的原单位讨要说法应该是很难的事情。如果原单位没有了,找谁要说法?过去我们单位破产,按工龄计算,每年550,20年工龄11000,请问合法吗?


用户老崔批发


不仅是“下岗职工”,法律应当规定劳动者任何时候都有追溯自己社会保险利益的权利,例如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个人要保存好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申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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