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亞聯發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訴訟事項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316 證券簡稱:亞聯發展 公告編號:2020-01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亞聯發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聯發展”或“公司”)於2020年3月2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東嘉興乾德精一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乾德精一”)及其普通合夥人、執行事務合夥人深圳精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精一”)的通知,乾德精一及深圳精一於近日收到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及《民事起訴狀》,法院已受理吉林九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臺農商行”)與深圳精一、乾德精一營業信託糾紛一案。現公告如下:

一、本次訴訟事項及案件的基本情況

本次訴訟事項原告為九臺農商行;被告一為深圳精一,被告二為乾德精一。

原告訴訟請求:1、請求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償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3億元、利息人民幣26,097,500.00元、逾期利息、違約金,上述四項共計人民幣341,935,376.21元;2、請求依法確認原告對被告二持有並出質的5226萬股亞聯發展股票享有質押權,並有權在本金人民幣3億元、利息人民幣26,097,500.00元、實現債權費用(律師代理費)98,000.00元以及逾期利息、違約金限額內,對摺價或者拍賣、變賣上述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3、請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償付原告已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98,000.00元;4、請求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案情簡述:2016年11月27日,九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州證券”)與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安信託”)簽訂《長安寧?深圳精一流動資金貸款單一資金信託信託合同》(以下簡稱“信託合同”)。同日,長安信託與被告一簽訂《長安寧·深圳精一流動資金貸款單一資金信託信託貸款合同》(以下簡稱“信託貸款合同”),信託貸款合同約定長安信託向被告一借款人民幣3億元,期限24個月。同日,長安信託與被告二簽訂《長安寧?深圳精一流動資金貸款單一資金信託股票質押合同》(以下簡稱“股票質押合同”),被告二自願以其持有的5226萬股亞聯發展股票為此筆借款提供質押擔保。2018年11月29日,長安信託與被告一簽訂信託貸款合同補充協議,約定借款期限延長12個月至2019年11月29日。同日,長安信託與被告二簽訂股票質押合同補充協議。2019年10月24日,原告受讓九州證券持有的信託受益權。2019年11月28日,長安信託依據信託合同通過非現金形式信託財產現狀分配方式將對被告一享有的信託貸款合同項下的債權和對被告二享有的股票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權全部轉讓予原告。

二、判決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四、本次訴訟事項對公司的影響及風險提示

深圳精一及乾德精一本次訴訟事項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無直接影響,但訴訟最終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不排除質押股票存在被強制執行的風險。公司董事會將積極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並督促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cninfo.com.cn),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後續相關公告,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應訴通知書》;

2、《民事起訴狀》。

特此公告。

深圳亞聯發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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