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負債率按資產達到40%,無力還本金,如何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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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資產負債率40%,這個負債率並不高。一般銀行貸款的資產負債率是70%,還有部門銀行可以到100%。這說明,相較於資產而言,還可以融到資。

第二,無力償還本金的話,是否可以考慮還款方式選擇不當;有可能是先息後本的還款方式,導致最後無法一下子償還所有本金;或者貸款期限短,貸款金額高,導致每月還款壓力大,每月收入不足夠償還貸款。

第三,這種情況怎麼辦?怎麼突圍?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想辦法

A,再融資,償還之前的貸款;這樣操作就是做了一個貸款的替換。但是再融資,要選擇合理的還款方式,在貸款額度,期限,利息及還款方式上謹慎選擇。

B,變賣資產,償還之前貸款。要考慮到資產表現的價值以及所需時間

C,不還貸款了,一賴到底,等著銀行起訴。這種方式,最不可取。影響個人信用,同時耗費更多的人力,財力,時間成本。

最後,有問題要坦然面對,找到解決方案。維護好個人徵信。


壹本掙經


看了你的3條提問,大致得到以下結論:民營企業欠債4000萬而抵押的資產價值1億,經營困難還不上欠款,心裡總覺得資產如果被查封拍賣了虧,但是又還不上債,怎麼辦呢?首先,查封是對方訴訟保全的必要措施,只要借款到期,還不上的情況對方肯定會第一時間訴訟以保全,一旦查封拍賣,很可能是較低的價格。兩種辦法:一是用查封資產融資替換查封資產;二是變賣期內自行拍賣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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